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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20:30
轉自:貝殼財經
「在社交平臺刷到這個產品時,我以為是東方樹葉,價格還便宜,結果買來發現根本不是。」一位消費者在社交平臺發文吐槽,稱自己買到了與農夫山泉旗下無糖茶品牌東方樹葉高度相似的「東方爽茶」。這位網友的經歷並非個例,新京報記者在社交平臺發現,有多位消費者表示曾購買過這款產品,且以為它就是「東方樹葉」。
此次被網友吐槽的「東方爽茶」,其包裝外觀與東方樹葉高度相似。配料表顯示該產品使用了8種添加劑,且未採用茶葉萃取工藝。該生產企業除涉及此次與農夫山泉的問題外,此前還被光明乳業、達利食品等多家企業起訴,涉及商標侵權等問題。
新京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飲料行業的山寨現象一直存在。除了農夫山泉外,可口可樂、元氣森林、三得利、果子熟了等品牌都曾遭遇山寨問題。隨着無糖茶飲日益走紅,該品類也成為這些山寨品牌的重點「目標」。與正品的透明價格相比,山寨產品往往以低價誘導消費者購買。消費者購買前不仔細觀察很容易被混淆,有的消費者因價格不高,且退貨需自付運費,就只能留下產品,這就讓山寨產品生產商鑽了空子。律師提示,消費者在提高警惕的同時,更應規範的是「山寨」商家利用「鑽空子」心理進行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這種行為不僅擾亂市場秩序,更會給消費者造成混淆與不便。
不到20元一箱,收貨才發現是「東方爽茶」
「當時我覺得購物節快到了,東方樹葉特別便宜,正好平時也愛喝,買一箱囤着。今天快遞到了,拆開發現包裝很奇怪,瓶子的比例不太協調,仔細一看才發現是東方爽茶。下次買東西一定要看清楚。」
根據消費者在社交平臺發佈的圖片信息顯示,該飲料瓶身下半部分採用了與東方樹葉類似的方形包裝設計。瓶貼上半部分為弧形,「茉莉花茶」四個字位於瓶貼的右上角。整體瓶貼呈暗黃色色調,配有茶園、樹木的圖案。與東方樹葉的圓柱形瓶身上半部分不同,東方爽茶採用了上窄下寬的圓臺造型。圓臺部分的包裝同樣採用了與東方樹葉類似的墨綠色,但上面寫的是「東方爽茶」。
有消費者購買產品后發現並不是東方樹葉,隨即諮詢客服。客服表示,該產品不是東方樹葉,而是自有品牌東方爽茶。另一位網友曬出了自己在網店購買的東方爽茶,產品名稱為「茉莉花茶味飲料500ml*9瓶/箱」,售價爲17.9元。數據顯示,該產品已售出3.2萬瓶。不過,也有網友表示曾以13.9元或16.9元的價格購買過相關產品。根據網友曬出的店鋪信息顯示,有部分消費者是從「好師傅美食店」購買的東方爽茶。然而,新京報記者近日在該店鋪搜索,並未發現相關產品。
正品的東方樹葉價格明顯高於此。根據天貓東方樹葉官方旗艦店信息顯示,該品牌的茉莉花茶500ml*15瓶裝售價爲63元,摺合每瓶4.2元。
不少網友在發現產品存在問題后尋求解決。有網友表示,購買后找商家進行退款,商家要求其自行承擔10元運費將產品寄回,該消費者隨后放棄退款。但也有網友稱,翻看訂單后發現,商家已刪除該商品,鏈接也無法打開,申請退款后發現很快就通過了。
有報道稱,東方爽茶的生產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該產品與東方樹葉無關,其包裝圖案有專利,與農夫山泉不同。對此,農夫山泉全國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東方爽茶」並不是公司產品。目前已關注到這款產品的信息,因其包裝與東方樹葉構成實質近似,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屬於侵權行為。公司相關部門已介入處理。
7月12日,東方爽茶生產商菏澤市優佳食品廠相關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消費者買到后不想要可以退貨。目前產品已經不再銷售了,主要原因是「賣不了多少」。他堅稱,公司有相關的包裝專利,並沒有侵權,也已經關注到消費者的聲音,公司的相關訴訟也在進行中。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7月3日,菏澤市東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糾紛案。該案原告為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為菏澤市優佳食品廠和瀏陽市關口曉楓商貿行。
針對產品被「山寨」一事,農夫山泉於7月14日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我司關注到山東菏澤市優佳食品廠生產的「東方元甄」「東方爽」等產品,其外觀包裝與我司旗下「東方樹葉」產品高度相似。上述產品主要通過抖音等網絡平臺進行銷售,已對消費者造成了產品的混淆和困擾,嚴重損害了我司「東方樹葉」產品的品質聲譽。
據瞭解,2024年初,農夫山泉向該企業所在的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起舉報,並運用訴訟等司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2025年,山東及河南的法院針對「東方元甄」和「東芳純」兩款產品作出判決。判決書認定,被訴產品與農夫山泉「東方樹葉」在包裝裝潢上構成實質近似的混淆,足以誤導消費者,認為其違法侵權。今年7月,農夫山泉方面也接到了菏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包括「東方元甄」「東芳純」「東方爽」「東方甄選」「東方茶尚」等5款產品的生產經營行為已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對生產廠家做出了相應處罰。同時,農夫山泉也對抖音平臺上出現的違法店鋪向平臺官方發起了舉報投訴。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隋海旭律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如果説「東方爽茶」和「東方樹葉」從商標本身來講尚有一定區別,但兩者在產品包裝的圖案與設計方面高度相似,極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將其與市場上已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東方樹葉相聯繫。這種包裝上的高度相似,無疑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在此情形下,也更容易認定其同時構成了「傍名牌」式的商標侵權。
涉事公司多次「傍大牌」被訴
根據東方爽茶的包裝上顯示,生產商是菏澤市優佳食品廠。天眼查信息顯示,優佳食品廠成立於2010年12月29日,是一家以從事食品製造業為主的企業,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王懷凱。在該公司過往的記錄中,不乏與一些知名消費品企業有過包裝、商標糾紛的案件。
根據天眼查信息顯示,王懷凱已有5次被列為限消令對象,其中立案執行申請人分別包括六個核桃母公司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均瑤大健康飲品股份有限公司等,涉案金額共計約75萬元。其中光明乳業相關的限消令顯示,菏澤市優佳食品廠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糾紛一案,因其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對該公司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懷凱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另外,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於7月11日刊登了起訴狀及開庭傳票。該院受理了原告湖北均瑤大健康飲品股份有限公司訴菏澤市優佳食品廠等多家企業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
根據過往判決書顯示,菏澤市優佳食品廠曾多次因「傍名牌」行為被訴。2016年,根據養元公司調查發現,六五核桃園食品商行在其經營場所內大量批發與養元公司「六個核桃」飲料名稱、包裝風格近似的「相遠金六核桃」飲料。法院認為,優佳食品廠擅自生產、銷售「金六核桃」的行為構成擅自使用與養元公司知名商品近似的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被訴商品足以使購買者誤認為是養元公司生產的「六個核桃」商品。
2020年,湖北均瑤大健康飲品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菏澤市優佳食品廠。法院認定,均瑤公司生產「味動力」飲品,而優佳食品廠生產的「智爽胃動力乳酸菌飲品」中,「胃動力」與「味動力」僅一字之差且讀音完全相同,二者構成近似。因涉案飲品與均瑤公司第9562548號註冊商標覈定使用的「牛奶飲料(以牛奶為主)」屬於同類商品,該行為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故涉案飲品包裝使用「胃動力」字樣的行為,構成對上述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此外,菏澤市優佳食品廠還因生產侵犯「光明莫斯利安」酸奶的產品被起訴,並因侵犯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典牧場」純牛奶的名稱、包裝和裝潢用於其乳味飲品而被起訴。
除了乳品企業外,新京報記者發現,飲料企業大窯一直維權的「大窖」飲料,該公司也有生產,在2024年3月5日,該公司生產的大窖荔枝味汽水抽檢顯示不合格。
2024年1月,菏澤市優佳食品廠生產銷售的涉案產品荔枝味汽水經監督抽檢,其二氧化碳氣容量(20℃)項目不符合 GB/T 10792-2008《碳酸飲料(汽水)》要求的行為,被罰款3000元並沒收3000元違法所得。
一家對該公司進行維權的飲料企業表示,針對該廠家持續變更包裝的侵權行為,一方面陸續在杭州、成都等地持續取證並提起侵權訴訟,增加對方的違法成本;另一方面向廠家所在地的菏澤市牡丹區市監局舉報要求處理,並在上個月升級投訴至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和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申請督辦及跨區域執法。
業內人士稱其「添加劑水」
儘管已經不再生產,在網友發文的內容中,東方爽茶的配料表也成為被詬病的對象。
在當前各個品牌普遍強調簡化配料表的背景下,該產品卻反其道而行之。根據該產品配料表顯示,配料包括水、速溶茉莉花茶粉(綠茶茶胚)(添加量≥10mg/100ml)、磷酸、苯甲酸鈉、檸檬酸鈉、三聚磷酸鈉、D·異抗壞血酸鈉、乙二胺四乙酸二鈉、黑糖糖漿(濃縮甘蔗汁、赤砂糖)、檸檬黃、食品用香精。
新京報記者查閲資料瞭解到,磷酸是一種發酵用營養物質、自溶促進劑,可以調節飲料的酸度、平衡風味和防腐保鮮 ,同時還能穩定產品配方並增強口感。檸檬黃作為人工合成色素,本身具有較好的穩定性,但在飲料中添加后需注意酸鹼環境控制,添加的三聚磷酸鈉有明顯的護色作用。三聚磷酸鈉作為多聚磷酸鹽家族成員,它在液態飲品中主要發揮穩定劑和品質改良劑作用,也是常用的水分保持劑、膨松劑、酸度調節劑、穩定劑、凝固劑、抗結劑。
此外,東方爽茶使用了黑糖糖漿,但該產品在營養成分表中卻標註出0能量。根據食品營養標籤法規,若飲料每100ml能量低於17kJ,可標註為0能量。但黑糖糖漿本身含碳水化合物(如每100ml含1.6g黑糖糖漿),若未明確標註為0能量,則可能存在能量值。由於並未直接使用茶葉萃茶,而是使用的茶粉,因此爲了保障產品味道,東方爽茶還添加食用香精。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添加劑並非洪水猛獸,而是現代食品工業的基礎,它們的合理使用在保障食品安全、提升食品品質等方面發揮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企業只要在國標規定的添加量內使用,並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不過,無糖茶產品並非必須用這些添加劑生產。
新京報記者找到幾款比較熱銷的無糖茶產品對比發現,農夫山泉東方樹葉的茉莉花茶配料表顯示,配料為四項:水、茉莉花茶(綠茶茶胚)、維生素C、碳酸氫鈉。三得利烏龍茶配料包括水、烏龍茶葉(含特級茶葉—水仙)、碳酸氫鈉、維生素C、烏龍茶粉。康師傅茉莉龍井配料包括水、茉莉花茶、龍井茶、綠茶、抗壞血酸鈉、維生素C、碳酸氫鈉。
由上述幾款產品可以看出,市場上常見的產品配料,並不會添加過多的添加劑。其中添加的維生素C和碳酸氫鈉在茶飲料中主要發揮抗氧化、調節酸度、穩定品質等作用。維生素C可延緩茶湯氧化變色,保護風味;碳酸氫鈉調節酸鹼平衡,中和茶飲澀味,改善口感。兩者結合還能提升飲料穩定性,延長保質期。
一位飲料企業的研發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從東方爽茶的配料表來看,這款產品除了外觀相似外,本質上與東方樹葉完全不是一類產品。這款飲料就是拼配了添加劑的水,由於顏色還要像茶,為此特意添加了色素,並不是一款特別好的飲料。
多款無糖茶飲遭遇「山寨」
無糖茶是氣泡水之后,中國飲料行業備受關注的品類,大大小小的企業紛紛推出無糖茶產品。從農夫山泉與三得利主導的「雙寡頭敍事」,到「果子熟了」「茶小開」等新鋭品牌雨后春筍般出現,再到「娃哈哈」「東鵬」等飲料巨頭的紛紛入局,這個飲料中最活躍的類目,成為飲料市場持續繁榮的代表與縮影。
線下零售監測機構馬上贏的線下零售監測網絡覆蓋了全國縣級以上各等級城市(不含鄉、鎮、村),並深度覆蓋全國核心城市羣,業態覆蓋包括大賣場、大超市、小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馬上贏通過AI和大數據技術對樣本門店的交易訂單進行實時全量POS數據的自動化清洗。根據馬上贏的數據,無糖即飲茶在即飲茶中的份額從2022年1月的16%上漲至2023年12月的32%,在整體飲料中的市場份額從1%提升至5%,上升趨勢明顯。2024年4到5月,無糖即飲茶類目的增長勢頭依舊強勁,整體銷售額同比2023年4月—5月上漲達14.26%。在市場份額上,無糖即飲茶在整體飲料類目中的市場份額同比增長達26.17%,超過同期銷售額增幅達10%以上。
無糖茶火熱,也引來了許多山寨產品的出現。
以無糖茶品牌「果子熟了」為例,新京報記者通過檢索多個主流電商平臺及新興社交電商渠道發現,多家企業產品從命名邏輯(如「果子」「梔梔烏龍」)、品牌標識的字體與排版風格,到瓶身罐體的整體色調、圖案佈局、裝飾元素,均與其明星產品線呈現出「一致性」。消費者稍不留意,便可能為「山寨」買單。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部分侵權果子熟了的商標已被判無效,針對其中部分侵權方的商標搶注或模仿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等相關機關已在已決案件中,明確判定其相關商標權無效,這從法律層面佐證了其模仿行為的不正當性。此外,個別公司在律師函和訴訟的推動下,目前已經「改版」增大差異或「下架」特定侵權鏈接或涉事產品,作出「不再委託生產銷售」相關侵權產品的承諾。
無糖茶品牌三得利方面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長期以來,公司堅持對涉嫌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進行嚴密監控和證據保全,並果斷採取法律手段,包括發送律師函、向行政主管機關投訴以及提起訴訟等,維護企業的正當權益。「例如,我們已就‘景福山烏龍茶’等仿冒產品的企業提起訴訟,並獲得法院支持。一審、二審判決均明確其構成‘著作權侵權’與‘不正當競爭’,責令其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同時,針對一些冒用‘三得利’名義註冊公司並仿造產品包裝的行為,我們也依法維權,並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新京報記者在社交平臺看到網友曬出的產品發現,一款名為「三得利食品(中國)有限公司」推出的烏龍茶產品,從外觀來看與常見的三得利烏龍茶極為類似,該產品配料表也並未使用茶葉,而是用烏龍茶粉代替,與「東方爽茶」的配料如出一轍。而上述公司是在中國香港進行的註冊。對此,三得利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針對數家在中國香港地區註冊、名稱中包含「三得利飲品」「三得利食品」等近似字樣,並在內地多省市銷售產品的公司,三得利已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正式投訴並獲受理,要求相關公司強制更名以維護品牌權益。
在餐飲渠道勢頭迅猛的飲品企業大窯飲品也持續遭遇多起知識產權侵權事件,大窯飲品方面表示,公司也收到部分消費者因購入假冒偽劣產品而遭受損失的反饋。「此類侵權產品通過採用與我公司產品高度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及廣告語等,刻意製造市場混淆,試圖通過‘搭便車’利用消費者誤認獲利。此類行為不僅嚴重侵害公司品牌聲譽,侵犯知識產權專用權,更因可能存在的原料劣質、生產標準缺失等引發嚴重食品安全問題。公司近年來在全國發起70余起維權訴訟,累計獲賠超500萬元。」
對於維護知識產權的行動,農夫山泉方面表示,在維權過程中,向平臺發起舉報和投訴的行為多數需要企業提供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定結果,而行政機關對侵權的認定較為謹慎,司法機關則採取「一事一判」原則,導致從舉報、起訴到判決處罰再到侵權產品下架需要較長周期。而在此期間,違法廠家往往會通過對包裝和產品名稱進行微調的方式躲避相關法律規制,為企業的維權工作帶來一定困擾。后續農夫山泉也將繼續通過上述行政和司法手段積極維護自身權益。
隋海旭律師表示,要求消費者購買一個日常用品還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去提高辨認能力是苛刻的,應該規範的是「山寨」商家「鑽空子」心理導致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該行為給消費者帶來混淆和不便,給「正牌」商家造成市場份額的減少,擾亂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將面臨行政處罰和權利人的索賠。
新京報記者 王子揚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