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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2:31
近日,有網民反映,南京市河西新城江東南路一塊622平方米的「黃金地段」土地,其使用權在明確被分割出去后,又被無償從國有企業劃轉到非公企業,並辦理了不動產權登記證書,涉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南京機電集團國有資產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集團紀檢部門已經做了調查並有結論,不便接受採訪。
未實際完成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該網民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提供的材料顯示,位於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158號的這塊土地,原來的地址是江東南路88號。早在1989年,國資企業南京機電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南京機電集團」)當時下屬的南京三達機械有限公司(下稱「三達公司」),就落户在這里,土地使用面積為18894.9平方米。
作為三達公司的配套企業,南京恆達壓縮機有限公司(下稱「恆達公司」)同時在這塊土地上經營。雙方還於2000年3月達成協議,將這里一塊位於拐角處、面積645.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恆達公司。
網民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恆達公司相關人士近日告訴澎湃新聞,在三達公司后來發生股權變化后,該公司與三達公司原控股企業南京第二壓縮機廠(下稱「二壓廠」)又簽訂一份協議,明確原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由二壓廠繼續履行(據南京機電集團出具的《情況説明》,該622平方米土地即為上述645.4平方米的土地,數字不同系測量誤差)。
該人士稱,根據協議,他們向當時的南京國土局(現為「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申請土地使用權轉讓申請,也得到該局批准,並由南京市地籍信息中心對該塊地進行重新勘測定界,勘測文件註明用地單位為恆達公司。
網民提供的南京市地籍信息中心勘測文件(複印件)。
不過,這份土地使用權出讓並未最終完成。恆達公司該人士稱,主要是因為二壓廠的控股方南京機電集團不配合,也沒有真正收取恆達公司的土地出讓金。
多次股權變更之后,土地使用權歸誰
此后,三達公司及其原控股方二壓廠先后發生股權變更。有關這塊622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的歸屬,變得撲朔迷離。
第一次股權變更發生在2000年7月,三達公司80%的股份被美國一家企業收購,其余20%股權為二壓廠持有,被更名為南京英格索蘭壓縮機有限公司(下稱「英格索蘭公司」)。
第二次變更是在2006年,三達公司的原控股方二壓廠的全部股權被中國香港的南華集團收購,其中包括20%的英格索蘭公司股權。
第三次變更是2017年,香港南華集團收購英格索蘭公司其余80%的股權,實現了對英格索蘭的100%控股,並將企業更名為南京南英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南英置業」)。
英格索蘭公司於2004年2月向南京市國土局出具的具結書。
原三達公司董事長李某是第一次進行股權買賣時的談判代表,他近日告訴澎湃新聞,當時和美國企業談判的時候,這62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已經從三達公司剝離。英格索蘭公司在辦理土地證過户時,特意於2004年2月向國土部門出具具結書並作出説明,重新辦理的土地證面積為18272.4平方米,原18894.4平方米土地中,有622平方米根據有關協議已經分割出去(18894.4平方米與上述18894.9系存在測量誤差)。
恆達公司相關人士稱,他們曾跟着南京機電集團紀檢室,一起去查當初二壓廠轉讓給香港南華集團的相關資料,這塊62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也不在轉讓資產之列,「那麼,這塊地的實際所有人,就應該是二壓廠的原控股方南京機電集團」。
土地使用權被指「拱手送人」
但是令人費解的是,南英置業在2022年辦理的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上,清楚地寫着面積為18894.9平方米,這就意味着這塊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被歸屬到南英置業的名下。
南英置業的不動產權登記證書。
既然南英置業前身英格索蘭公司早在2004年2月,就在向南京市國土局出具的具結書上寫明,這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已經從三達公司剝離,為何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會在2022年又在不動產證書中將這些土地包括在內?
恆達公司及原三達公司的老職工近日告訴澎湃新聞,他們曾多次找到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認為這塊地的使用權理應仍為南京機電集團所有,但如今被「拱手送給南英置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該不動產登記中心回覆稱,作出這塊土地的權屬確認,是依據南京機電集團提供的一份《情況説明》,並稱只要這份説明是真的,他們就依此辦理。
這份《情況説明》顯示:上述18894.4平方米地塊中剩余的,2004年2月土地證變更時仍保留在「三達公司」名下的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應為「三達公司」(后變更為「南英公司」)所有,現地址已變更為:江東中路158號-1;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工業出讓用地是禁止進行分割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
南京機電集團出具的情況説明,明確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應為「三達公司」(南英公司)所有。
但是恆達公司上述人士認為,這份《情況説明》的結論失實,「因為在三達公司以及原控股方二壓廠的股權買賣中,這塊62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均不在資產之中,跟南英公司沒有關係,那就不該被登記在南英公司名下。」
「此外,《情況説明》中説按照國家政策,工業出讓用地是禁止進行分割。那麼當時三達公司被收購之后,英格索蘭重新辦理的18272.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證,是如何辦理下來的?」恆達公司該人士追問。
南京機電集團的解釋
南京機電集團現隸屬於南京新工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企查查顯示,后者現由南京市國資委控股近91%,另約9%股份由江蘇省財政廳持有。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曾電話聯繫南京機電集團國有資產管理部,覈實上述《情況説明》事宜。該部主要負責人表示,集團紀檢部門已經做了調查並有結論,不便接受採訪。
恆達公司有關人士稱,南京機電集團紀檢部門曾向恆達公司作出調查反饋,認為這塊62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應歸屬於南英公司。理由是根據現有資料,可以確定原三達公司股權轉讓時間在前(股權轉讓款全部完成支付時間),原三達公司和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及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在后,那麼,整塊地包括62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都屬於股權轉讓后資產,最終歸屬於南英公司就無不妥之處。
根據2000年10月原三達公司與原南京國土局的協議內容,該塊地的使用權出讓年限是50年,自1999年6月8日徵地批准之日起算。另一份1999年9月16日的原三達公司董事會臨時會議決定:為解決公司購買土地使用權的資金,投資雙方同意將1999年度的應分股利全部用於資本再投資。
恆達公司上述人士認為,這都充分説明原三達公司在股份出讓之前,已經實際擁有這塊地的土地使用權,而且土地出讓金由三達公司自行承擔,與后來向香港南華集團出讓股份沒有關係。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曾多次就此事聯繫南京機電集團紀檢部門,截至發稿時一直未獲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