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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1 16:00
在国内进行美股投资的人,最关心的可能还是资金安全问题,例如如果发生券商倒闭的情况,自己的资金是否有保障。不管你是否拥有美国国籍,只要在正规美国券商那开户,账户资金的安全还是有保障的,美股帐户中的证券享有美国证券投资人保护组织(SIPC)提供的上限为50万美金的基本保险,其中现金保险以25万美金为上限。下文将聊一聊SIPC这个金融机构。
SIPC,全称为“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中文译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美国国会建立的非盈利公司,用来在证券经纪商陷入破产危机时,对经纪商的客户进行保护。
SIPC的会员包括所有的依据美国1934证券交易法案注册的经纪商和交易商,所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几乎所有的NASD会员(官网www.sipc.org可查询所有会员列表)。
成立背景
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起源于1968-1970年间纽约交易所的“定单拖欠危机”,由于没有预料到对股票的需求量巨大,经纪商无法处理大批定单,给投资者造成相当大的损失。大批经纪商因而被兼并、收购或者被迫停止营业,甚至倒闭。证券市场的公众信誉岌岌可危。此时,美国国会迅速行动,通过了《1970证券投资者保护法》,目的在于对由于经纪商危机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并且因此重新燃起投资者对美国证券市场的信心。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一个非赢利性的政府机构——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来保护投资者,使其免遭因经纪公司破产而造成的损失。
职责
SIPC在SEC的监管下运作,主要有两个作用:
第一,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用于向在清算程序中对破产证券公司有正当请求权的受损害的客户提供预付的赔偿金,但预付的金额限制在每个客户50万美元,其中基于现金的请求权(与证券的请求权相对),则限制在25万美元。此外,SIPC还可以向托管人预付清算程序所需要的资金以偿还或者保证偿还对银行或者其他贷款人的贷款;保证SIPC会员的现金短缺能够得到补充;或者为满足破产证券公司客户的赔偿请求而买入证券。在这个意义上,它在本质上类似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第二,作为破产证券公司清算程序中的一方,行使类似联邦破产法规定的在破产程序中的相关权利,包括指定托管人等,但与联邦破产法不同的是,SIPA中没有将重整程序作为清算程序的替代程序加以规定。
作用
“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是美国整个投资者保护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有许多各种性质的处理投资欺诈行为的机构——联邦范围的、自律性的、州属的,但SIPC与这些机构不同,其关注的范围更狭窄些,它主要针对当金融经纪商或自营商面临破产或者财务危机时,用公司基金给有关投资者以补偿。“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未被国会授予其反对欺诈的权利。
当一家经纪商由于破产或其他财务困难而倒闭时,SIPC会在一定期限内尽快履行归还投资者储存于该经纪商的现金、股票或者其他证券。没有SIPC,这些与处于倒闭状态的经纪商有关的投资者将可能永远损失掉其证券或者货币,或者需等待数年时间以寻求法律上的解决。
99%以上的适合资格的投资者从“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获得了投资回报。自从1970年国会通过其设立,至2000年12月,SIPC共预付了3.91亿美元用以补偿大约443000投资者的38亿美元的资产。“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成了投资者面临经纪商破产事件时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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