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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首個五年規劃公佈!錨定未來五年發展方向 全面推進「人工智能+」行動(附全文)

2026-09-16 12:46

智通財經APP獲悉,9月16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公佈《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李家超表示,在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香港特別行政區首次制定五年規劃。這是特區政府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提升治理效能的重大舉措,是主動對接國家發展的戰略、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謀劃需要,也是凝聚社會共識、團結各界力量,推動香港由治及興、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行動綱領。

李家超説,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 (2026-2030年),要立足香港實況,訂下香港中長期發展戰略,明確發展方向、任務目標、策略重點和實現路徑,以及具有香港特色,可操作、有效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項目。透過五年規劃,發展方向將更加清晰,資源配置更加有效,社會預期更加穩定,市民福祉和各地投資者利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建設一個更開放、更包容、更自由、更繁榮、更安全的香港,成為連接國家與世界的通道橋樑和世界上更具吸引力、更具活力和更充滿機遇的國際都會。

李家超稱,推動人工智能作為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產業,以人工智能技術賦能千行百業。多維度完善人工智能生態圈,持續全面推進「人工智能+」行動。強化跨界融合,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及與內地協同發展。全力提升算力基礎設施佈局賦能發展,通過建設沙嶺數據園區,為香港發展人工智能產業所需的算力提供有力支持。檢視支持更廣泛應用人工智能及數據所需的法律配套,確保香港法律切合時宜,為香港建立有利人工智能及智能化發展的規範框架。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應用人工智能。提升市民人工智能素養,幫助市民享受安全便捷的數智生活。以生命健康和具身智能為基礎,就人工智能推動產業轉型發展制定策略。

強化香港作為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功能。全面壯大離岸人民幣業務規模,持續完善離岸人民幣生態體系,增強流動性支持力度,建立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流動性補充機制,加快推進離岸人民幣產品創新和擴展產品類型,構建全覆蓋、多層次的人民幣跨境流通網絡,提高離岸人民幣融資穩定性。積極推動人民幣作為政府的支付貨幣。進一步增強離岸人民幣市場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全面提升對貿易、投融資及跨境業務拓展等領域的支持和促進作用,並支持企業在跨境經貿業務上更廣泛使用人民幣,便利人民幣與其他地區貨幣的兑換。

李家超續稱,要優化國際債券市場。協同推進一級市場發行、二級市場流動性提升、離岸人民幣業務拓展,以及固定收益與貨幣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債券通」(南向通),持續推進南向通在投資規模、投資者範圍、產品、交易安排等方面的優化擴容。推動更多內地機構投資香港債券市場,擴大「股票通」、「債券通」、「理財通」、「私募通」渠道和業務量。

以黃金為切入點,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全面推動黃金交易相關清算系統、倉儲、供給和基礎建設的協同發展,充分發揮黃金戰略資產作用。長遠對標國際主要黃金交易中心,實現軟硬件雙軌並行的發展格局。加速構建基礎設施,為國際標準黃金交易提供高效可信的服務。全方位支援更多金商和金融機構落户香港,擴容增量。全面提升香港黃金倉儲量和精煉能力。強化本地人才培訓,研究為黃金相關企業提供進一步優惠政策。深化本地與內地黃金市場合作,積極推進互聯互通,建設一站式儲存、交易、清算和服務中心,構建一體化的黃金生態圈。探討發展人民幣計價黃金市場、大宗商品市場,加強與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等內地交易所合作,加大吸引國際投資者力度,增加人民幣定價產品。

原文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全文

序言

在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香港特別行政區首次制定五年規劃。 這是特區政府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提升治理效能的重大舉措,是主動對接國家發展的戰略、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謀劃需要,也是凝聚社會共識、團結各界力量,推動香港由治及興、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行動綱領。

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香港五年規劃),要立足香港實況,訂下香港中長期發展戰略,明確發展方向、任務目標、策略重點和實現路徑,以及具有香港特色,可操作、有效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項目。 透過五年規劃,發展方向將更加清晰,資源配置更加有效,社會預期更加穩定,市民福祉和各地投資者利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建設一個更開放、更包容、更自由、更繁榮、更安全的香港,成為連接國家與世界的通道橋樑和世界上更具吸引力、更具活力和更充滿機遇的國際都會,持續為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獨特的更大貢獻。

第一篇 開創新局 打開新篇章

第一章 把握百年變局下的戰略機遇

1.1 「十四五」時期,在中央的領導和大力支持下,香港實現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歷史性轉折。 2019年,香港發生了港版顏色革命、黑暴,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無辜市民被襲擊、設施被焚燒破壞、生活受阻,社會動盪不安。 中央政府果斷出手,制定並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社會秩序得以回覆正常。 特區完善了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新一屆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區議會相繼組成。 特區政府光榮完成《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和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踐了26年8個多月未履行的憲制責任,為香港得以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促改革提供了可靠保障。 香港運作回覆「一國兩制」的應有內涵,香港進入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 經濟增速由負轉正,香港維持世界自由經濟體排名第一,跨境財富管理排名升上世界第一,世界競爭力排名第二,國際金融中心排名三甲,人才競爭力排名第四,國際航運中心維持第四,商品貿易升至排名第五,2025年全職僱員就業收入中位數四年間增加約20%,香港政治經濟形勢處於歷史最好時期。

1.2 「十五五」時期,香港發展處於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 當前,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加速演進,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權主義與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激烈碰撞,大國關係牽動國際形勢,國際形勢演變深刻影響香港發展。 香港作為高度外向型經濟體,極易受到上述環境變化的影響。 香港自身經濟結構亦有優化空間,新舊發展動能轉換任務艱鉅,社會深層次問題有待加快化解。

1.3 放眼世界,在動盪不安的局勢中,中國已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主要穩定器和動力源。 「十五五」規劃勾勒了國家未來發展藍圖,並對香港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提出了更高要求,為香港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打開了新空間。 香港要主動識變、應變、求變,全面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首次制定五年規劃,牢牢把握國家發展機遇。

1.4 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突破,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等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內外環境的變化要求香港改變思維方式和理念,借鑑內地經驗和世界主要經濟體的有效做法制定中長期發展戰略,明確發展方向、任務目標、策略重點和實現路徑, 以此補足香港發展不足之處,實現更好更快發展。

第二章 「十五五」時期香港的歷史方位

1.5 「十五五」時期是香港主動適應時代潮流,鞏固提升自身優勢、培養發展新動能、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機遇期; 是香港抓住機遇,加快由治及興,增進市民福祉,建設更加美好家園的關鍵五年; 是香港在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大有可為的五年,肩負着發展自身、貢獻國家的雙重使命。

第三章 鞏固提升香港獨有優勢

1.6 香港享有「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制度優勢根基深厚,堅持奉行自由開放的經濟體系,資金、貨物、人員、資訊自由流動。 作為全球唯一實行中英語並行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擁有崇高法治聲譽,實行簡單稅制,擁有廉潔高效的政府架構和公務員團隊以及與國際接軌的監管標準,共同組成一個穩定、安全、公平、可預期的國際化營商和投資環境。 香港是「安全港」,「安全港」就是「發展港」,安全已成為香港發展的一大競爭優勢。 香港擁有世界一流的教育和人才資源,是享譽全球的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在吸納全球高端要素資源方面一直走在前端。 香港有實力、有能力、有信心扮演好「超級聯絡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在實現自身更好發展的同時,為服務國家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貢獻香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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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五年規劃秉持的理念

堅持「一國兩制」方針

1.7 堅定不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確保「一國兩制」實踐始終不走樣、不變形。 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體制,完善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加強特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升香港依法治理效能,鞏固由治及興的良好局面。

堅持民生為本

1.8 堅持以民生為本,切實排解民生憂難。 聚焦市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加大民生投入,優先解決房屋、醫療、教育、就業、安老等深層次民生訴求,不斷提升市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行政主導

1.9 堅持行政主導原則,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履行當家人職責,敢於擔當、善於作為,切實擔負起治理香港的「第一責任人」責任。 行政機關發揮主導作用,展現高效治理效能,協同立法、司法機關各司其職,凝聚團結管治協同力量。 制定和落實五年規劃是一項艱鉅且龐大的系統工程,行政機關要全面發揮「決策主導、資源主導、組織推動、公共優先」的關鍵作用。

堅持改革創新

1.10 堅持深化改革,以制度創新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公務員制度體系,強化部門首長責任機制。 強化跨部門協作,加強監察監督,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落實數字政府、大規模人工智能應用等措施,優化流程,提升效率。 優化營商環境、加快土地房屋供應與產業結構轉型。 在金融、創科、北部都會區、民生服務及區域協同等重點領域,以制度優化和政策革新破除發展瓶頸,進一步提升香港整體競爭力和發展動能。

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

1.11 堅持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政府發揮戰略引領、基礎設施投資、制度創新作用,確保法例與時並進,維持開放、透明、法治化、國際化的優質營商環境。 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航空等既有優勢,加快發展創新科技,提升香港綜合競爭力; 另一方面,政府引導市場和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創新活力與競爭力,推動資金、人才、技術等要素自由流動與優化配置。 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形成推動香港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協同力量。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

1.12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穩定發展的基礎。 切實貫徹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責任,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防範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全力營造安全、宜居和穩定有序的發展環境,為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駕護航。

堅持規劃務實有為

1.13 以實證為本、系統理念,統籌推進規劃編制。 突出重點,聚焦關鍵領域精準發力,全面提升發展動能。 量力而行,制定切合實際的發展目標,穩妥有序推進。 把規劃和實施一併考慮,全程貫通,務求實效。 匯聚智慧,廣泛吸納各方建言獻策,集思廣益凝聚共識。

第五章 主要目標

1.14 經濟發展取得新突破。 鞏固提升「四中心、一高地」,即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及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加快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並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促成科技與產業深度融合的經濟結構,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和高增值供應鏈服務中心。 深化金融創新,以金融賦能產業,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數字金融等高端金融服務。

1.15 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持續提升。 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建設,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影響力顯著增強。 推動香港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文體旅融合發展更蓬勃。 擴大優質高等教育,吸引更多非本地學生來港就學及全球頂尖人才和創新團隊落户香港,提高經濟發展動能和提升國際競爭力。

1.16 北部都會區建設加速提效。 以北部都會區作為高等教育和創新科技發展的主要增長引擎,推動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透過產業園區、大學,以及科研機構協同發展,形成「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創新生態圈。 同時以智慧城市理念規劃交通、房屋、綠化及公共設施,完善生活配套,將北部都會區發展爲宜居宜業宜遊的大都會,進一步強化香港整體競爭力與可持續發展動能。

1.17 民生福祉顯著改善。 持續改善社會民生,優化公共服務,提升醫療、教育、房屋、安老等民生領域的服務水平。 加強勞工權益保障,完善就業支援措施,社會保障體系更精準到位。 加快智慧城市建設,生活環境更宜居宜業,市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增強。

1.18 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取得重大進展。 積極參與國家重大戰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進前海、南沙、河套重大合作平臺建設,加強與內地城市在科技創新、產業協作、基礎建設互聯互通方面的合作,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試驗田,更好擔當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角色。 深度參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拓展全球合作網絡,説好中國故事,為國家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和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貢獻香港力量。

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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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強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設

鞏固提升國際競爭優勢

2.1 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必須在充分發揮香港既有優勢的同時,加快發展及提高新質生產力。 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建設香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和打造香港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可進一步提升香港競爭力。 全力推進「四中心、一高地」的建設,有助推動香港經濟持續發展,釋放促進民生改善的發展紅利,不斷提升市民福祉。 同時,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等,將為「四中心、一高地」建設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促進科研創新和產業發展,並充分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內聯外通」的獨特優勢和國際化城市地位,進一步提升國際競爭優勢。

第六章 國際金融中心

2.2 金融是香港的根本和最大的優勢。 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必須彰顯國際定位,以開放的金融市場吸引全球資金、人才和財金企業匯聚香港。 秉持「以穩促進,以進固穩」的方針,壯根基、穩結構、強功能、控風險,充分發揮金融賦能實體經濟的核心作用,建設安全高效的金融基建,系統性構建多元化資本市場。 通過深度融合內地與海外市場,積極鞏固香港作為聯通全球金融市場的樞紐功能,便利國際資本把握國家及亞洲發展機遇,同時助力內地企業和資本高水平走向世界,並在全球金融治理體系中發揮更大作用。

第一節

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功能

2.3 強化香港作為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功能。 全面壯大離岸人民幣業務規模,持續完善離岸人民幣生態體系,增強流動性支持力度,建立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流動性補充機制,加快推進離岸人民幣產品創新和擴展產品類型,構建全覆蓋、多層次的人民幣跨境流通網絡,提高離岸人民幣融資穩定性。 積極推動人民幣作為政府的支付貨幣。 進一步增強離岸人民幣市場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全面提升對貿易、投融資及跨境業務拓展等領域的支持和促進作用,並支持企業在跨境經貿業務上更廣泛使用人民幣,便利人民幣與其他地區貨幣的兑換。 加強內地與香港金融監管溝通,在維護香港金融市場穩定議題上保持緊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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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推動香港鞏固全球領先跨境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為全球主權基金、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強化香港管理內地與全球資產配置和財富管理的功能。 完善監管和市場基礎設施、壯大專業服務生態,積極推動家族辦公室業務發展,優化基金、單一家族辦公室和附帶權益稅制,驅動更多國際和內地家族資本及長期資金落户香港並擴大業務。 擴大多元資產管理類別和產品選擇,推動基金市場發展,例如另類資產基金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等多元化資產管理工具,從而全面提升資產和財富管理的深度與廣度。

2.5 強化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功能。 深化與內地及海外市場監管合作,充分運用國際保險、再保險及資本市場比較優勢,推動傳統保險與非傳統風險管理工具協同發展,發揮保險相連證券、專屬自保公司、航運專項風險池等多層次風險轉移和分擔機制的疊加效應,鞏固香港作為區域乃至全球巨災及專項風險管理樞紐的戰略功能。 同時強化保險業風險為本的資本制度,鼓勵保險資金投資香港及內地的基建項目,提升保險業界風險防控能力和風險管理文化。

第二節 優化股票和債券市場

2.6 圍繞股票及債券兩大核心市場,持續優化市場制度設計和產品生態。 提升市場深度、廣度與流動性,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及國際資本「引進來」。 承擔香港作為國家金融對外開放試驗田的角色,積極提升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2.7 優化證券市場效能。 加強上市制度的競爭力及提升證券市場基建的營運效率,支持內地及海外行業龍頭及優質新興產業企業赴港上市,包括深化香港交易所與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對接合作,助力更多內地優質企業透過香港的上市平臺對接國際資本市場,構建更加順暢高效的上市服務。 完善擴充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機制,拓展新興領域,發揮投融資平臺功能,推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及全球南方等新興經濟體的經貿、金融與基礎建設合作。

2.8 優化國際債券市場。 協同推進一級市場發行、二級市場流動性提升、離岸人民幣業務拓展,以及固定收益與貨幣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債券通」(南向通),持續推進南向通在投資規模、投資者範圍、產品、交易安排等方面的優化擴容。 推動更多內地機構投資香港債券市場,擴大「股票通」、「債券通」、「理財通」、「私募通」渠道和業務量。 發展多元金融產品與風險管理工具,研究為回購交易設立中央對手方結算及完善場外衍生產品規管。 穩步推進政府數字債券常態化發行,完善相關法律和市場配套,推動數字債券普及化,加快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entral Moneymarkets Unit, CMU)商業化、國際化及現代化,推動本地股票及債券中央證券託管平臺對接,建設切合香港市場特點及人民幣國際化需求的定息及貨幣產品電子交易平臺, 將CMU發展成為區域內領先的中央證券託管機構。

2.9 吸引國際金融機構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或辦事處,支持金融機構以香港為區域基地。 堅定支持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開發機構利用香港成熟的資本市場支持項目融資、發債、投資及財務管理的運作,積極配合和支援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在港設立的辦事處的需要。 加強國際金融人才培養與引進,完善專業資格銜接、實務培訓及跨境交流機制,壯大具備國際視野與專業能力的金融人才隊伍。

2.10 加強金融機構建設和國際金融參與合作。 深度參與區域以及全球金融發展進程。 支持內地大型金融機構利用香港平臺提升綜合服務水平,助力內地金融機構加大在港資本投入,以香港為國際總部發展海外業務。 發揮內地大型金融機構在港機構作為集團風險管理中心以及經營基地的作用,支持內地銀行、保險公司(尤其是國際化再保險公司)開拓國際市場。 發揮內地其他金融機構在港機構國際化經營窗口作用。 發揮中資企業出海中轉站作用。 舉辦高水平金融盛事,深化國際交流及務實合作。

2.11 便利公司遷冊來港。 有序引導具備良好資本、治理及實質營運的境外企業(尤其是金融機構)遷冊來港,提升在港金融實體的質量與穩定性。

第三節 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

2.12 以黃金為切入點,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 全面推動黃金交易相關清算系統、倉儲、供給和基礎建設的協同發展,充分發揮黃金戰略資產作用。 長遠對標國際主要黃金交易中心,實現軟硬件雙軌並行的發展格局。 加速構建基礎設施,為國際標準黃金交易提供高效可信的服務。 全方位支援更多金商和金融機構落户香港,擴容增量。 全面提升香港黃金倉儲量和精煉能力。 強化本地人才培訓,研究為黃金相關企業提供進一步優惠政策。 深化本地與內地黃金市場合作,積極推進互聯互通,建設一站式存儲、交易、清算和服務中心,構建一體化的黃金生態圈。 探討發展人民幣計價黃金市場、大宗商品市場,加強與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等內地交易所合作,加大吸引國際投資者力度,增加人民幣定價產品。

2.13 統籌推動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交易創新突破。 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倫敦金屬交易所全球倉庫網絡許可交付地點的獨特優勢,帶動更多大宗商品相關的交易、風險管理,以及融資等業務聯動發展,探索打通其他投資工具需求的新路向,建設高效開放的大宗商品生態圈。 進一步豐富香港人民幣計價結算的大宗商品期貨期權品種,鼓勵和支持香港大宗商品現貨交易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 發展人民幣大宗商品交易,與內地市場錯位互補發展,包括與前海聯合交易中心協同合作。

第四節 推進「金融+」 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2.14 推進「金融+科技創新」。 推動耐心資本和風投創投投入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 優化科技企業上市制度,擴闊融資渠道。 推動科技金融加速成長,支持創新科技企業融資做大做強。 推進數字金融,全面提升金融機構服務效率與風險防控能力,探索數字金融基礎建設的深層應用。 秉持「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構建全球領先的數字資產發牌及監管制度,推動數字資產流動性及市場創新發展。 以市場化方式吸引各類金融資源投入到科技創新領域,強化高等教育前沿科技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新興產業發展,全生命周期支持科研成果向市場轉化; 推進「金融+貿易」。 重點強化貿易融資、供應鏈金融、結算清算,以及風險管理服務,加強對中小企業及跨境貿易的支持; 推進「金融+綠色發展」。 全面推動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快速發展,推動建設國際碳市場,助力國家工業、交通、能源等重點領域實現低碳轉型,支持綠色產業有序「走出去」; 推進「金融+知識產權」。 應用知識產權融資沙盒,將知識產權融入金融服務體系,助力知識產權價值轉化,進一步釋放知識產權作為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潛力; 推進「金融+航運」。 配合國際航運綠色轉型的融資需求及國家大宗商品貿易戰略,協助航運企業拓展多元融資渠道與發展空間; 推進「金融+民生」。 深化普惠金融發展,提升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可及性,完善面向社會各界的金融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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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加強金融風險防範

2.15 維護金融安全,健全長期機制,提升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防範和處置能力,完善跨市場、跨機構風險聯防聯控機制。 加強重點領域風險監測,健全金融基礎設施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夯實網絡安全、金融科技監管和反洗錢能力。

第七章 國際航運中心和航空樞紐

2.16 鞏固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穩箱量、增價值、強協同,以數量型轉向價值型為導向,加快實現從「噸位大港」向「價值港」轉型升級。 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構建多元化、韌性強的國際運輸通道體系,促進國際航空貨運以及低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加快推動海空聯動、綜合提升香港在國家現代交通網絡中的樞紐功能。

第一節 推進香港航運業數字智能化、綠色轉型

2.17 推動智慧綠色港口發展,完善物流數據互聯互通。 引領碼頭營運商加快推進香港葵青貨櫃碼頭智能化的步伐。 持續釋放「港口社區系統」的發展潛能,和全球航運商業網絡深度融合,為本地物流及貿易企業提供一站式海、陸、空物流及供應鏈數據和「一單多報」等增值服務。 加快建設綠色船用燃料加註和貿易中心,與泛珠三角城市深化協作,構建以香港為中心的「綠色能源走廊」,研究共建新能源船舶綠色低碳全產業鏈、供應鏈,達致「華南生產貯運、香港加註貿易、服務全球船舶」的新格局,打造全過程低碳的區域綠色船用燃料供應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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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推進港口高質量協同發展,深化與內地及國際航運港口合作。 強化國際中轉樞紐地位,融入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助力國家增強在全球航運佈局的競爭力和主導性。 透過互利合作,便利貨物可在香港及洋浦兩地選港出口,兩地的東南亞航線互相替補,形成雙樞紐格局。 善用中南美洲航線的比較優勢,協同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發展香港成為華南冷鏈國際貿易中心,助力國家建設「華南— 南美」國際冷鏈物流通道。 持續深耕「鐵海陸江」立體多式聯運體系建設,透過推進跨境貨車跨省營運及監管體系改革以及推動粵港澳商用車駕照互認,減低貨物經香港中轉的成本,實現「穩箱量」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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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構建高增值海運服務生態圈

2.19 強化高增值海運服務。 進一步優化船舶註冊制度,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頂尖船東註冊地的競爭力,吸引更多船舶來港註冊,壯大香港船舶註冊規模,並以質量提升爲核心導向,帶動高增值海運服務業群升級發展,同時充分發揮香港在船舶管理、航運融資、海事保險、海事仲裁等海運服務業的優勢。 協助共建「一帶一路」國家企業開拓內地及亞洲市場。 推動業界持份者及培訓機構整合現有資源及專業力量,共同協作,進一步構建系統化培訓框架,為高增值海運服務業建立穩定的人才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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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提升國際航空樞紐地位

2.20 提升香港國際航空樞紐競爭優勢。 持續開拓新航線,策略性吸引本地及非本地航空公司拓展新航點和增加航班,並增強香港的長途航線網絡,尤其是連接共建「一帶一路」國家。 深化國際合作,積極參加國際民航會議,主動出訪民航夥伴,商討訂立新的民航協議或擴展航權,優先聚焦具進一步發展潛力及新增長點的地區,如南美洲、中亞、非洲及中東等。 推進「機場城市」發展,帶動高端商業和旅遊活動,強化香港國際機場的中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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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深度參與國家航空網絡發展。 在現有高度國際化網絡上,主動對接國家航空網絡發展戰略,充分發揮香港「內聯外通」的優勢,積極融入國家「一圈六廊五通道」建設,支持服務國家全球航線網絡輻射能力,增強國家整體航空網絡的韌性和通達性,更好應對全球航線網絡重塑格局。 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內機場群在運作協調、空域優化、多式聯運等方面合作,推動機場群內部資源共享與功能互補,提升整體營運效率與服務質素,帶動提升粵港澳大灣區機場群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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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打造新型航空產業生態圈

2.22 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航空產業生態圈。 構建飛機部件處理及交易產業生態系統,形成「前店后廠」飛機部件產業集群和亞洲首個飛機部件處理及交易中心。 積極參與國產飛機研製及認證工作,充分發揮橋樑的角色,助力國產飛機通過香港打進世界市場。 發揮香港可持續航空燃料(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生產基地落户東莞的產業建設作用,推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SAF產業鏈,包括在香港興建燃料混合設施,助力國家在SAF領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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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打造低空創新應用亞太區樞紐。 制訂落實《發展低空經濟規劃行動綱領》。 健全規管框架、標準制定、基礎建設等,積極提升低空經濟相關科研、人才培育,以及國際標準銜接。 發揮「引領、橋樑、示範」角色,在強化與內地監管框架有效銜接的基礎上,探索打造低空經濟出海示範合規基地。 研究與內地聯合推動設立國際低空經濟合作組織。

2.24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低空跨境物流發展。 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產業基礎和地理優勢,憑藉與鄰近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先行探索經驗,鏈接粵港澳大灣區三地資源要素,拓展粵港澳大灣區低空跨境物流應用場景,加快形成覆蓋粵港澳大灣區的整合規模化低空跨境物流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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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完善粵港澳大灣區多式聯運網絡。 重點推進香港國際機場東莞空港中心建設,加快「空港一體化」智慧協作。 發展更多多式聯運模式,持續優化「經珠港飛」,提高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客與貨來往世界各地的便利。 加強香港國際機場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連繫,透過東莞空港中心「海空貨物聯運模式」,完善兩地接駁,方便貨物流轉,加強航空物流與電子商務(電商)聯動。

2.26 帶動粵港澳大灣區機場群優勢互補的互動發展模式。 推動粵港航空航運協同發展,研究與深圳及澳門機場合作,推動空域協同管理與航線優化,提升航班與運力效率,強化貨運、維修及培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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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國際貿易中心

2.27 鞏固及提升國際貿易中心地位,擴網絡、強優勢、創增量,朝數字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升級,結合香港作為金融中心和財資中心的優勢,優化離岸貿易平臺功能。 鼓勵製造、科技與物流企業透過香港進行國際訂單、匯兌、貿易金融、供應鏈管理等高增值活動,打造服務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的重要樞紐。 匯聚全球企業,參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覆蓋全球市場,令香港成為更具韌性、更具戰略價值的國際貿易中心。

第一節 持續拓展國際經貿網絡

2.28 堅持奉行自由貿易、維持零關税,以及支持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為貿易伙伴提供具透明度和高確定性的營商環境。 持續鞏固與歐美市場的聯繫,深耕東盟、中東市場,同時探索中亞、非洲等新興市場。 積極與具備潛力或位處策略性位置的經濟體締結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繼續爭取早日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進一步擴大香港的經貿「朋友圈」,同時為香港的貨物及服務貿易爭取更佳的海外市場準入條件和投資保障,以加強雙向投資流動及推動香港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2.29 持續擴大海外辦事處網絡,重點面向高增長潛力與具戰略伙伴關係的經濟體,結合特區政府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投資推廣署以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的全球辦事處的網絡,深化海外聯繫和加強經貿推廣力度。 主動與外國政府、機構、企業聯繫作恆常交流,積極宣傳香港獨特優勢。 深化與不同市場的合作,推動更多海外企業利用香港作為進入大中華及亞太市場的門户,吸引其資金、企業及人才落户香港。

2.30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引導產業發展。 採取促進產業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引導產業發展。 加快引進行業龍頭和不同企業在香港設立管理離岸貿易及供應鏈的區域或國際總部和財資中心。 面向中東、東盟、歐美長線資金,進一步壯大香港的總部經濟及推廣香港家族辦公室。 聚焦人工智能、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型工業化、綠色發展等創科領域重點產業,制訂目標企業清單與年度招商行動計劃。 完善跨部門協調與項目落地機制,為企業提供個案服務,強化重點招商項目在土地、規劃、通關、人才、監管等方面的一站式協調服務。

第二節 構建高增值供應鏈服務中心

2.31 提升香港出海平臺的功能。 特區政府在2025年成立「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善用香港的國際化優勢及網絡,成功帶領內地企業以香港為平臺開展海外業務。 「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將持續拓展及整合駐內地及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投資推廣署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的功能,響應國家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引導內地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合理有序跨境佈局,助力其發展國際市場並參與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 提升海外綜合服務水平,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一站式、高水平的高增值專業企業服務。 深化與國家相關部委及內地企業組織交流合作,支持內地企業落户和擴展業務,加快推進「內地企業出海專班」於海外綜合服務點的工作。 打造一個涵蓋海外市場分析、風險管理、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品牌國際化推廣、供應鏈協同優化,以及跨境融資等核心功能的綜合生態系統,協助企業有效應對全球市場挑戰。

2.32 聯動金融、法律及解決爭議、會計、物流、保險、檢測認證,以及其他專業服務等領域,建設海外企業通過香港進入內地市場以及內地企業經香港出海的雙向服務平臺。 利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協助企業來港上市,提供跨境貿易融資及風險管理。 發揮與國際接軌的普通法制度、強化國際調解院總部的功能及國際法律人才等優勢,提供合約管理和跨境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保障出海企業應對國際貿易摩擦。 為內地企業及品牌提升檢測與國際認證水平,推動產業質素升級,建立國際形象和推動品牌出海。

2.33 強化會展業雙向平臺功能。 充分發揮香港會展業的「國際展示廳」功能及建設品牌的優勢,聚焦吸引更多國際級展覽盛事及專業展會在香港舉行。 一方面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優質品牌納入「中國消費名品」,推動兩地企業在品牌培育、研發設計、供應鏈管理、全球營銷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優化「內地製造+香港服務」出海模式,為內地企業通往全球市場提供所需平臺,助力國家知名品牌拓展國際版圖; 另一方面,吸引海外企業善用香港的國際級展覽平臺及貿易跳板,將優質產品和服務引進內地市場。 以雙向平臺的獨特優勢,進一步發展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會展之都的地位。

第三節 持續推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全面升級

2.34 持續深化CEPA開放。 積極推動CEPA持續擴大開放,深化與內地服務業合作。 善用CEPA開放措施,繼續爭取進一步擴大內地市場準入和開放領域,在香港具優勢的服務領域實現更高水平的開放,包括在負面清單以外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實行國民待遇,以及推進以負面清單方式完善跨境服務貿易開放承諾,推動貿易、投資、金融、知識產權、數字治理等規則標準互認。 將更多香港優質專業服務帶進內地市場,助力內地服務業高質量發展,以香港所長服務國家所需,為香港經濟長遠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2.35 在CEPA框架下,對標國際先進經貿規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以先行先試方式實現更高水平開放。

第四節 大力發展數字貿易等新業態新模式

2.36 積極發展數字貿易,加快貿易文件電子化進程。 擴大數字技術、數字產品和數字服務(包括詞元(Token))進出口,完善數據服務產業鏈,探索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安排,積極參與數字貿易國際治理。 有序落實香港「貿易單一窗口」第三階段服務。 同步推進與內地及其他經濟體的「單一窗口」互聯互通,促進區域數字貿易合作。 推動「貿易單一窗口」接駁香港金融管理局商業數據通,便利銀行獲取相關商業數據作貿易融資參考,協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及改善現金流。 修訂本地法例,便利「企業對企業」貿易文件電子化,讓業界發展切合實際需要的技術方案。

2.37 積極發展跨境電商,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及物流樞紐的獨特優勢,推動「品牌出海」。 透過靈活資助、能力提升、培訓及推廣支援等,鼓勵中小企業升級轉型、數字化轉型,以及應用新興技術,善用香港面向國內、國際的跨境電商網絡,建立電商供應鏈,利用平臺數據分析優化產品策略與行銷活動,實現精準投放,提升營運效率和市場競爭力,並強化企業在電商營運及品牌發展等方面的能力。

第九章 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及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2.38 在香港擁有五所全球百大高等院校的基礎上,聚焦國際前沿科技領域,強化原始創新基礎科研實力,為全面建設香港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築牢根基。 積極推進「北中南」三大創科園區和五大研發機構建設,構建全球「產、學、研」協同創新平臺,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科技產業先進研發中心和中試轉化基地,匯聚全球頂尖人才和科研資源積極發展具香港特色的新型工業化產業體系,壯大新興產業和佈局未來產業,建設具全球影響力的醫療創新樞紐。 2030年后,基本建成立足粵港澳大灣區、輻射全國、聯通世界的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獨角獸⁹為牽引、現代金融為賦能,充分發揮世界一流院校科研優勢的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新體制新格局。

第一節 優化創新科技發展體制

2.39 加速對接國家重點科技戰略。 瞄準國家策略科技領域,聚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及機器人、微電子、新能源,以及先進製造及新材料等關鍵核心技術,佈局國家級和區域性重大科研平臺,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國家核心需求領域取得科研突破,並引進扶植相關企業在香港發展。 持續加大本地創新活動總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比重,力爭在2030年后達到3%。 持續優化「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加強內地與香港科研合作和技術攻關。 鞏固提升和充分發揮在港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和InnoHK創新香港研發平臺(InnoHK)「雙基地」優勢,支持香港的全國重點實驗室配合國家重大需求從事基礎和應用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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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發揮大學基礎研究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用好全國重點實驗室及InnoHK平臺等優勢資源,提高體系化創新能力,聯合開展關鍵核心技術和前沿技術攻關,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完善創新人才發掘、選拔、培養機制,更好支持科技人才發展(尤其青年),加快培育戰略科技人才。

2.41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政府透過相關資助計劃及基金,持續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策略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培育具國際競爭力的創科企業,為新型工業化發展提供堅實支持。 同時鼓勵企業充分發揮創新主體作用,加大研發投入,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及產業化落地,並支持企業設立研發中心、中試設施、量產基地,打通創新成果由研發、試驗到應用、市場的關鍵環節,進一步提升產業鏈、創新鏈,以及供應鏈的協同發展水平。

第二節 構建「三大創科園區、五大研發機構」新格局

2.42 推進建設「三大創科園區」,即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和新田科技城、科學園,以及數碼港。 實施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一河兩岸、一區兩園」高質量發展,促進創新要素在深港兩園跨境流動,推動科研機構、創科企業及專業服務在區內集聚。 至2030年,香港園區與深圳園區基本形成高效創新協同機制,穩步朝着成為世界級科技創新樞紐的最終目標邁進,與南部聚焦數字技術(包括人工智能、網絡安全、區塊鏈和金融科技等)的數碼港,以及位於中部聚焦生命健康、先進製造等硬科技及企業培育的科學園共同構成香港「北中南」三大創科園區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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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推進建設「五大研發機構」,即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香港微電子研發院、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及生命健康研發院。 完善香港公營研究體系佈局,提升香港創科體系效能。 在聚焦企業升級轉型及協助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和聚焦先進通訊技術、智能感知,以及智慧城市領域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深耕多年的紮實基礎之上,瞄準國家和香港戰略前沿科技核心領域,創建三所高質量研發院,鞏固提升香港科研容量,包括香港微電子研發院、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以及生命健康研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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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推進新型工業化 加快創新科技產業發展

2.44 因地制宜推進新型工業化,圍繞創新科技優勢和市場需求,構建具香港特色的新型工業化產業發展體系,主要包括:促進傳統產業利用創科升級轉型; 發展壯大具策略價值的新興產業; 佈局未來產業; 以及更好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2.45 在落實策略上,集中鞏固傳統優勢產業(如食品加工、精密製造、鍾錶珠寶、紡織成衣等)基礎的同時,推動高端化、智能化,以及綠色化升級; 新興產業作為中期增長引擎,需重點扶植,集中資源發展壯大生命健康、人工智能與機械人、微電子、先進製造等,加速發展中試環節,對接國際認證並設立成果轉化平臺,善用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完備的生產基礎,建設下游製造的供應鏈。 加快培育航天科技、海洋科技、低空經濟等領域的產業化發展,為下一輪新產業新賽道如商業航天創新突破儲備動能,作好準備; 未來產業則以前瞻佈局為主,透過鼓勵基礎研究和耐心資本等措施,構建長期戰略價值,建立專家篩選機制與「企研共建」平臺,集中資源投入前沿領域,積極佈局未來產業如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的應用場景和建設未來產業先導區; 持續強化生產性服務業,重點聚焦檢測認證、標準制定,以及科技融資三個核心專業服務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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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配合上述發展,加速發展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 對照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要求,推動建設首個在港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以香港微電子研發院為基礎,聚焦應用於極端環境的新一代功率半導體技術、工藝、芯片、器件,以及設備等,匯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構建微電子生態圈。 同時,以耐心資本支持香港創科、策略性產業的發展,推出創科產業引導基金和創科創投基金優化計劃,引導更多市場資本投向半導體、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生命健康科技,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指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

2.47 推動人工智能作為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產業,以人工智能技術賦能千行百業。 多維度完善人工智能生態圈,持續全面推進「人工智能+」行動。 強化跨界融合,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及與內地協同發展。 全力提升算力基礎設施佈局賦能發展,通過建設沙嶺數據園區,為香港發展人工智能產業所需的算力提供有力支持。 檢視支持更廣泛應用人工智能及數據所需的法律配套,確保香港法律切合時宜,為香港建立有利人工智能及智能化發展的規範框架。 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應用人工智能。 提升市民人工智能素養,幫助市民享受安全便捷的數智生活。 以生命健康和具身智能為基礎,就人工智能推動產業轉型發展制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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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推動自動駕駛車輛在香港的發展。 以自動車跨區行走和接駁其他交通工具為目標,積極而有序地加速自動駕駛在香港無人化、規模化發展,儘快達致商業營運,透過智能交通為市民締造更便捷和安全的出行體驗。

第四節 建設醫療創新體系

2.49 全面深化藥物及醫療器械(藥械)監管改革,完善監管體系,對接國際標準,建立自主藥械審評審批能力,積極投入國際藥械監管舞臺,爭取國際權威認證。 推動創新葯和醫療器械研發,加快創新葯上市使用,建設香港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 提升粵港澳大灣區藥械發展動力源作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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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建設完善的臨牀試驗基礎設施及數碼化平臺,培育本地醫療創新人才,優化臨牀應用場景,並充分發揮真實世界數據優勢,革新葯械審評機制,推動香港成為亞洲首選的早期臨牀試驗中心及全球頂尖的醫療創新轉化基地。 以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內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牀試驗所為核心,與深圳園區內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牀試驗中心發揮「一所一中心」協同效應,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療創新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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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打造國際科技合作樞紐

2.51 提升國際科技影響力。 加強與世界知名院校、科研機構、科技園區開展國際級、跨學科合作,打造香港成為國家科技創新開放合作的重要對外窗口和通道。

2.52 構建國際高端學術及人才交流平臺。 積極舉辦和參與高規格國際創科盛事,匯聚全球頂尖創科人才和企業,辦好包括世界互聯網大會亞太峰會、國際創科營商周旗艦盛事香港國際創科展、國際院士論壇、香港世界青年科學大會暨香江諾貝論壇等重量級國際創科活動,提升在全球創新網絡中的影響力。

2.53 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籌辦具影響力的學術期刊。 推出資助計劃支持本地大學及專業組織籌辦具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積極舉辦未來科學大獎等國際學術活動及專業會議,向世界展示香港科研實力,促成持續的國際合作。

2.54 加快在香港設置全球先進製造卓越中心(Centre of Excellence,CoE)。 中心將聚焦人工智能+製造、機器人、新能源及工業設計等前沿技術賦能領域,承擔國際技術合作與示範、產業標準與政策研究、技術轉移與產業化、人才培養與能力建設等核心職能,形成可持續運作的全球合作網絡和旗艦項目。

第六節 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2.55 一體化推進教育、科技、人才發展。 發揮優勢,健全教育、科技、人才戰略統籌實施機制。 強化院校、科研機構、創新平臺、企業、科技計劃人才集聚培養功能,圍繞科技創新、產業發展,以及國家戰略需求協同培育人才,做大做強優勢特色學科,培育發展新興學科和跨學科,提升自主培養、吸引集聚高層次人才的能力。 完善青年創新人才發掘、選拔、培養機制,更好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發展。

2.56 針對性引進有助國家和香港發展所需的人才。 透過人力推算及跟進調查,動態監察香港人力供求變化,精準引才。 檢視「人才清單」,因應人才需求調節引才策略,對準香港未來發展的戰略定位,充實勞動力並改善人口結構。 針對性地加強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的海外宣傳和推廣工作。

2.57 打造「留學香港」品牌。 透過「留學香港專班」加強推廣香港優厚學術、科研,以及國際合作資源,宣傳「留學香港」和「遊學香港」品牌,吸引優秀學生來港升學發展。 支持國際學校體系蓬勃發展,滿足非本地家庭對國際學校學額的需求,吸引非本地人才紮根香港。

第十章 發揮國際化優勢

2.58 加快建設和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推進文體旅融合發展。 集中力量把香港服務業向高端高增值方向轉型升級,匯聚全球創新資源、專業人才和高端要素,強化產業融合發展與規則銜接,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興中心群。

第一節 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

2.59 更善用「一國兩制」下香港實行普通法的獨特優勢,深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完善包含訴訟、仲裁、調解等多元化、高水平解決爭議服務,打造香港成為高端法治人才集聚高地,強化粵港澳大灣區法治保障方面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高質量法律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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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發展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2.60 健全與國際規則相銜接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 持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尤其是四大範疇,即版權、商標、專利,以及註冊外觀設計)。 有序推動合適的國際知識產權條約延伸適用於香港,以提升香港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銜接及整體競爭力。 深化跨境便利措施,推動在更多內地城市提供諮詢服務、促進業務協作、便利跨境保護等,讓合資格的跨境註冊申請更快捷完成,讓申請人能更及時獲得保護。

2.61 深化改革專利制度以促進創新發展,使專利制度更有效地支持科研成果保護、技術轉化、商品化,以及產業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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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構建蓬勃發展和完善的知識產權貿易生態圈,聯同金融和專業服務機構推進試點項目,探索知識產權融資模式,為創科、文創等知識產權密集產業引進資金。 通過制度創新和政策配合,構築「低成本、高流動」知識產權貿易高地,鼓勵企業將知識產權集中在香港管理及應用。 通過即將成立的知識產權學院,更有系統地為各知識產權密集行業培育具備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融資、運用及商業化知識的人才,增強生態圈內的發展動能。 持續加強國際及區域層面的推廣交流,深化與內地協作,支持內地企業以香港作為「走出去」的知識產權貿易平臺。

第三節 建設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2.63 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發展香港特色文化內涵。 貫徹實施《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 強化品牌盛事推廣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推廣。 全力建設中華文化體驗館及一所介紹國家發展和成就的博物館,推動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與故宮博物院深度協作,展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豐富面貌以及國家的重大發展和成就。

2.64 發展多元文藝創意產業,完善可持續的產業生態圈。 支持西九文化區持續發展,發揮優勢並助力建設香港文藝創意產業鏈。 用好中外文化薈萃的優勢,推進創新的國際傳播和文創產業合作,積極開拓境外市場,培育新的文創項目。 推動香港電影蓬勃及持續發展,增強香港流行文化在華文社會的影響力。 強化香港作為國際藝術品交易平臺的角色,深化與巴塞爾藝術展合作,鞏固香港作為區內唯一主辦城市的地位。 完善文創人才庫,支持香港演藝學院及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栽培本地藝術工作者,改革藝團資助制度以推動業界高質量發展和持續創新。 發揮市場力量,吸引私營市場參與及投資。 加強本地與內地藝術機構、博物館、劇團及影視製作單位的協作,支持聯合創作和舉辦巡演巡展項目,吸引國際知名藝術家與文化機構來港合作,擔當中外文明互鑑的重要窗口。 支持香港文藝表演創意業界在境外展演,協助內地文化作品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海外推廣,進一步深化海內外民眾對中華文化的理解與認同。 增加主流媒體國際傳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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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推動體育普及化,推廣社區體育並以促進全民健康為目標,鼓勵市民參與全港性大型綜合運動會及社區康樂體育活動。 加強推動隊際運動發展的支援,配合國家推廣「三大球」(即足球、籃球、排球)的發展方向,以及發揮香港在傳統優勢項目的競爭力,推動建立熱愛體育的文化,併發掘和培養優秀競技體育人才。 優化整體體育基建佈局,發揮啟德體育園作為全港最大型綜合體育和休閒娛樂地標的策略定位,檢視現有大型場地的發展潛質,以及策略性規劃新體育設施。

2.66 發展體育精英化、盛事化、專業化、產業化。 透過體育學院的精英訓練系統,全面支援及提升運動員水平。 充分利用啟德體育園及「M」品牌計劃,支持更多不同類別和更高級別的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和活動在香港舉辦。 爭取舉辦全國性賽事、亞洲賽,以及世界賽的單項項目。 提升各體育總會的管治能力、體育業界的專業水平,以科技提升運動員成績。 支持亞洲及國際體育組織總會落户香港,推動香港與國際體育組織建立更緊密聯繫。 支持推行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 推動「體育+盛事」發展(包括國際級足球盛事),帶動周邊產業和場地專業服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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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深化文體旅協同發展,豐富高品質旅遊產品供應。 深化主題旅遊體驗,推廣特色中外節慶活動,彰顯香港中外文化交融優勢。 開闢更多城市漫步路線,推動賽馬旅遊,推廣香港美食,做大做強年度旗艦盛事,加強與國際知名釀酒地區的連繫和合作。 繼續打造香港成為「亞洲盛事之都」,推動結合體育及文化的國際級盛事旅遊。 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郵輪樞紐,吸引郵輪調配到香港及利用香港作為母港,積極開拓客源市場及與粵港澳大灣區內港口持續合作。 充分利用香港優美海岸線和豐富的島嶼資源,發展跳島遊及其他水上活動項目。 持續提升著名旅遊景點(包括香港迪士尼樂園和海洋公園等)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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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積極發展遊艇經濟。 加快推進遊艇停泊設施發展,提供更多遊艇泊位,吸引更多遊艇(包括超級遊艇)訪港。 積極推行「港艇北上」、「粵艇南下」的便利措施,包括授權內地城市相關機構,為訪港遊艇船長提供香港水域知識考試及認可的短期培訓課程與評估,為本地遊艇經濟構建健康、可持續,且具競爭力的發展環境。

2.69 打造「一程多站」示範核心區。 致力成為海外旅客進入內地的南大門,善用跨境基建,促進訪港旅客進一步延伸行程至粵港澳大灣區及其他省市。 深化與內地以及業界夥伴合作,加強向美加等傳統客源市場,以及中東、東盟及其他亞洲及歐洲具潛力市場的推廣,檢視及優化各項便利海外旅客經香港進入內地的安排,吸引更多過夜高增值海外旅客到訪香港及內地。 深化與內地省市的旅遊協作機制,鼓勵兩地居民跨境「一程多站」旅遊(香港+內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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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優化並升級旅遊服務,健全基礎配套設施。 持續完善旅遊業監管制度,深化人才培育機制。 推出全新「專項專牌」計劃,提高導遊的專業水平。 與旅遊業界及教育機構合作,擴大旅遊專業人才庫。 推廣「好客之道」,加強「穆斯林友善」設施及提升服務質素。 推動智慧科技在旅遊與出行領域的應用,打造便利、包容與智慧化的旅遊環境,全面提升訪港旅客的體驗,加強香港作為優質旅遊目的地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第三篇 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 引領空間格局優化

3.1 加快推進北部都會區的規劃和發展。 以「南金融、北創科」願景引領香港未來空間佈局,北部都會區將以大學城、創科、產業和宜居宜業宜遊為發展目標的發展佈局,實現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 推展北都大學城、新田科技城、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等建設,成就北部都會區作為高水平專上教育發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國際高端人才集聚等重要戰略載體的使命。 目標是要把北部都會區建設成為香港深度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主動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主平臺,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新引擎。

第十一章 北都大學城

3.2 打造集「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成果轉化、產業發展」為一體的國際化大學城,推動「產、學、研」協同發展和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

3.3 加快北都大學城建設,推動專上教育擴容提質,將香港優勢學術領域與產業結合發展; 與海內外知名院校以靈活創新的模式合辦頂尖課程、組建聯合學院和實驗室、開展高水平基礎研究; 更加積極吸引國際知名院校或一流科研機構進駐; 積極舉辦及參與國際專上教育活動,利用香港專上教育界國際化的優勢,匯聚本地及國際的教育翹楚,共同探討專上教育的重要議題及最新趨勢,引領全球教育交流; 同時支持院校在科研合作、學生交流、人才培育等範疇加強國際交流及聯繫,進一步提升香港專上教育的國際地位。

第一節 空間佈局與功能定位

空間佈局

3.4 北都大學城共有三個大學城,分別為新田大學城(位於新田科技城和牛潭尾新發展區)、洪水橋大學城(位於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和打鼓嶺大學城(位於打鼓嶺新發展區,前稱「新界北新市鎮」)。 各大學城依其獨特定位,以「一城五元素」為發展理念,涵蓋教育、科技、產業、人才和城市建設五個元素協同發展。 通過提速擴容、匯聚資源、有序部署,穩步推動三個大學城全面發展。

3.5 大學城內300公頃教育設施,將串聯毗鄰重點產業用地、特色保育地區、康體文藝設施和周邊社區,總面積擴容至逾1 000公頃。

3.6 在現有基礎上,優先推動新田、洪水橋大學城建設。 洪水橋大學城於2026年啟動其校園區用地的分配工作,支持院校在2027至2028年率先進駐,打造具標誌性的示範項目。

功能定位

3.7 新田大學城會以醫學、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機器人、微電子和新興產業發展作定位,成為未來香港創科產業發展的心臟地帶。 科技區及產業區涵蓋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新田科技城,成為人才匯聚的重要基地。 在未來五年,推進新田大學城的基礎建設,啟動建設香港科技大學醫學院及綜合醫教研醫院。 同時聯動新田科技城和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支持本地院校與海內外知名院校及科研機構合作及舉辦課程,建設聯合實驗室等科研設施,佈局國家級科研平臺,匯聚科技高質量發展力量。

3.8 洪水橋大學城以智能製造應用型專上教育及國際化人才培育中心作定位。 發展多元產業,包括高端專業服務的商業樓面和提供生產性服務業配套,推動智能化生產的洪水橋產業園、多元用途的「企業及科技園」用地、流浮山的數碼科技樞紐,以及元朗創新園內的微電子中心和香港微電子研發院的研發設施,再加上將於元朗南構建的先進建造業產業園區。 集中力量優先於洪水橋大學城發展,推進旗艦校園建設,同時促進跨界別協作,為區內產業發展提供支持。 港鐵屯馬線洪水橋站亦預計在2030年啟用,配合洪水橋大學城設施和社群陸續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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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打鼓嶺大學城除了涵蓋教育、科技、產業、人才和城市建設協同發展外,將融入藝術和藍綠發展元素,並預留戰略發展空間作未來發展需要。 由2030年開始陸續產出用地,支持新興產業、先進建造業、傳統產業及新型工業的發展,促進區內院校與產業對接,加速成果商業化。 鼓勵進駐本地專上院校積極推動產教融合,提供新興產業人才。

第二節 推動北都大學城發展

3.10 統籌推進北都大學城發展。 主動牽頭推動進駐專上院校細化落實具體方案,把握關鍵時間節點,有序推進並落實專上院校落户北都大學城的各項相關工作。

3.11 協調政府、專上院校,以及社會多元投入。 在財政安排方面,政府通過多元方式(例如免地價和提供貸款等)予以全力支持,專上院校利用儲備及╱或靈活的集資模式(例如發債),引入市場和社會資本參與,共同推動北都大學城建設。 充分聽取各專上院校意見基礎上,考慮專上院校自身情況和擬議佈局的特色學科,適當分配用地予專上院校建設新校區,為專上院校發展和擴容提供支持。

3.12 加快建設學生宿舍等具體配套設施,並採用多元化發展模式推進宿舍建設,增加宿位供應,並持續提升住宿標準。 優化現有學生宿舍管理機制,讓學生有更好的住宿配套。

第十二章 以科技引領「產、學、研」協同

創新體系

3.13 實現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為世界級創科平臺的目標,加快建設新田科技城、沙嶺數據園區、洪水橋、流浮山等產業區,加強科技服務機構、 轉化平臺發展,打造創新聯合體,促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

第一節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協同發展

3.14 優先建設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 全力推進香港園區建設,集中開發、集中進駐,儘快達至創科產業增量。 統籌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一河兩岸、一區兩園」開發建設,加強香港園區和深圳園區在空間佈局、規劃銜接、設施互聯等方面協同對接,構建有效的特殊監管體系。 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趨同香港對接國際的科研規則,促進人員、物資、資金、數據等要素安全高效便捷流動。

第二節 多元化產業發展平臺

3.15 因地制宜構建具香港特色的多元化產業發展體系。 加快發展新田科技城為北部都會區產業發展核心,構建「產、學、研」一體化產業空間,為創新主體提供一站式服務,加大應用場景培育和開放,建設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平臺。 該區域2026年年底起陸續產出科研用地供發展。

3.16 位於北部都會區的沙嶺數據園區,是港深口岸經濟帶的核心地區,將為香港發展人工智能所需的關鍵要素如算力等提供重要支持,深化香港在區內數字基礎設施的領先優勢,打造香港成為區域先進數據及算力樞紐。

3.17 在打鼓嶺預留產業用地,建設供應鏈配套設施,支持新興產業、傳統產業及新型工業的發展,包括現代物流、食品產業、鮮活食品供應,以及綠色環境產業、先進建造業等。

3.18 推進建設洪水橋╱廈村和流浮山新發展區成為高端專業服務、現代物流、先進建造業、智能化生產和數字科技樞紐。 發展高端專業服務產業,引進提供包括金融、保險、財富和風險管理、法律、調解仲裁、會計等高端專業服務的本地及跨國企業進駐,與毗鄰的前海合作區及南山高新科技聚集區協同發展。 善用洪水橋完善的交通網絡及鄰近深圳前海的地理優勢,在洪水橋產業園推動高增值及智能生產,如製藥、食品加工、先進建造業等多元產業類別。 洪水橋亦可發展高增值物流的現代物流圈。 另在流浮山建設數碼科技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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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構建協同生態,融合打通「產、學、研」鏈條。 建立「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產業孵化」完整鏈條。 海內外院校和香港院校強強合作,推動形成「高校研發—灣區製造—港澳融資—國際市場」的產業模式,設置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和創新科技基金。 鼓勵北都大學城內的院校與周邊產業園結盟發展,由進駐企業與院校聯手轉化科研成果為市場商品,以大學城為發展主軸,全面完善生活配套佈局,發揮高校人才集聚與創新引領作用,帶動北部都會區高質量發展,建設宜居宜業宜學的現代化新區。

第十三章 多元開發宜居宜業宜遊大都會

3.20 以改革思維,先行先試,多元發展北部都會區。 以「規劃主導、基建先行、產業帶動、以人為本」構建幸福、活力、創新北部都會區。 推行一系列改革舉措,在北部都會區先行先試開發、管理和營運新發展區機制,包括彈性規劃土地,容納多元產業,迴應市場變化; 以及採用創新多元的發展模式,鼓勵公私營合作等。

3.21 全鏈條「拆牆松綁」,加速北部都會區發展和引進產業。 訂立《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 採用多元開發模式,加快空間釋出。 成立產業園區公司,結合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用好公私營合作模式加速企業落户。 落實「按實補價」先導計劃,提升市場投資意欲。 採用「雙信封制」招標模式,帶動綜合開發。 容許低密度設施先行發展,帶動人流和收益后落實長遠大型發展。

3.22 增加房屋和經濟用地供應。 推進北部都會區房屋和經濟建設,目標是產出的土地在未來五年可以提供超過7萬個房屋單位及100萬平方米經濟樓面面積。

3.23 在北部都會區實現更高居住標準。 在北部都會區新項目中逐步優化公營房屋面積配置及提升私營住宅單位的面積要求,為提升人均居住空間創造有利條件。 公營房屋方面,籌備未來十年間落成的出租和出售公營房屋單位,包括位於北部都會區的單位,逐步增加室內樓面面積,並把位於北部都會區在內新建資助出售房屋面積較大單位的比例提升。

3.24 完善本地及跨境運輸基建銜接。 堅持基建先行發展,在「八縱八橫」基建佈局下,加快推進與北部都會區相關的重要鐵路及道路項目,包括北都公路(新田段)和十一號干線南端的青龍大橋、連接新皇崗口岸的北環線支線,以及港深西部鐵路香港段,並研究其未來南向延伸的可行性,加強北部都會區與香港國際機場的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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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完善區內公共服務、社區配套和文化及體育設施規劃。 統籌北部都會區內房屋、就業、教育、醫療、社福、康樂及綠化等設施分佈。 建設多元藝術文化設施、藝術表演和展示空間。 落實「15分鍾生活圈」的土地用途佈局、便捷的交通連接,以及優質的公共空間及藍綠網絡。 在2027年起籌建新界北醫院聯網,推進牛潭尾綜合醫教研醫院的建設。 全方位提升生活質素,吸引人才居住和工作,打造北部都會區成為香港優質生活的示範區域。

第四篇 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搭建全球合作網絡

第十四章 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4.1 粵港澳大灣區是國家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支點、高質量發展的示範地、中國式現代化的引領地。 香港會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

4.2 香港會持續深化和加強與廣東省協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產業鏈佈局、藥械廣泛應用,以及建設高水平的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和宜居宜遊優質生活圈等重點領域。 香港會充分用好粵港澳大灣區各重大合作平臺,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共同推進優勢互補、錯位發展、互利共贏,推動政策創新。

第一節 加強科技創新合作

4.3 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創科生態產業鏈,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包括鼓勵香港科研機構參與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的建設,以及加快優化創科生態圈整體佈局,為科研機構及內地企業提供完善發展環境。 香港會以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為重心,進一步強化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戰略對接,尤其是深圳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並促進創科要素跨境流動,推動科研成果在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轉化,以及規模化、產業化應用。 與深圳實現「合作研發、協同轉化、共享發展」,以構建新興與未來產業的產業鏈協同機制和模式,鞏固提升「深圳 — 香港 — 廣州」全球創新集群領先地位。

4.4 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合作的戰略機遇,深化創新鏈與產業鏈雙向融合。 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產業,打造「高端研發 — 先進製造 — 現代服務」的深度協同模式,共同構建具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產業生態圈。 推動港粵兩地深化氫能發展合作與交流,在信息分享、示範應用、標準推廣、產業科技發展、人才培養、金融服務、專業服務等方面開展廣泛合作。 探討港粵在衞星技術、深空探測、衞星數據應用、航天科普,以及航天文旅等領域的合作。 結合粵港澳大灣區工業產量與組件生產能力,加強「組裝合成」建築法及「機電裝備合成法」等建築供應鏈配置的技術聯合攻關,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成為建築科技和建造中心,同時提高香港建造業所需技術和材料供應的穩定性,進一步降低建築成本。

4.5 積極招攬海內外優秀創科領軍人才帶同其業務、投資或科研成果落户香港。 促進科研成果所產生的知識產權有效轉化和運用,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創科生態圈的蓬勃發展。

第二節 推進基礎設施「硬聯通」

4.6 構建「軌道上的粵港澳大灣區」。 推進港深西部鐵路和北環線支線項目,以提升港深西部及中部跨境客運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開展港深西部鐵路香港段未來南向延伸的研究,加強北部都會區與香港國際機場的連接。

4.7 加強粵港澳三地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推動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算力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快佈局超大規模智算集群,支持建設粵港澳算力出海合作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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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深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軟聯通」

加快推動規則銜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水平

4.8 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專業資格互認。 先行先試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建造業技術工人和技術人員技術水平的共同標準,將香港工程標準與管理模式引入粵港澳大灣區。 加大應用國家的先進建築技術與新物料,向國際夥伴展現中國標準優勢。

4.9 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內法律人才的培養及流通。 鼓勵更多香港法律人才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在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執業。 推動三地仲裁製度優勢互補,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平臺及調解灣區標準推廣,並探討建立粵港澳大灣區仲裁示範規則的路徑。

4.10 主動對接「健康灣區」建設,並加強內地與香港醫療人才聯動。 深化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以及其他內地城市的醫療衞生合作,推動兩地醫療服務銜接及規則對接,促進兩地醫療專業水平的整體提升,推動區域醫療衞生事業融合發展。 以深港醫學專科培訓中心為切入點,構建「深港聯動、灣區融合」的專科培訓新格局,進一步擴大培訓覆蓋範圍,涵蓋更多不同學科的內地醫師。

4.11 建設國家水利高質量發展的國際樞紐。 打造適用粵港澳大灣區涉水事務的先進標準。 內地涉水事務的先進科技在香港進行中試與轉化應用,以香港作為涉水科技面向國際的示範平臺,助力內地和香港技術及企業「走出去」。

4.12 積極拓展並推廣「灣區標準」、「灣區認證」,涵蓋更多不同領域的產品和服務,為不同的產品和服務訂立技術規範,提升質量,助力香港企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開拓市場。

提升要素跨境流動便利化水平

4.13 促進跨境人員往來,提升口岸通關效能。 完善跨境人流便利措施,優化口岸佈局與提升通關效率。 發揮重建后的皇崗口岸優勢,實施「一地兩檢」及採用嶄新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 在此新的通關模式下,跨境旅客可以「讀證」或「刷臉」的方式,利用自助通道覈實一次身份完成兩地出入境手續; 而跨境司機則在「聯合一站式」車道上進行「五方查驗」,同時完成兩地清關安排。 以「跨河建」形式重建沙頭角口岸,並會採用上述的新型便利通關模式,而現有口岸在條件許可下亦考慮引入。 強化粵港澳大灣區口岸協調機制,促進多口岸信息互通,提升預測及管理能力,提高運作效能。

4.14 促進跨境物流發展,便利貨物通關流轉。 用好港珠澳大橋,推動港珠澳大橋經貿新通道建設,便利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之間的物流業務順暢運行。 加大對跨境貨運口岸的擴能升級及智能化投入,縮短通關時間,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推動跨境貿易數字化,深化內地與香港「單一窗口」對接,逐步將「一單兩報」擴展至更多貿易文件和運輸模式,減少企業重複填報,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

4.15 鞏固香港作為食品進出口貿易樞紐的角色。 促進更多種類的港產食品輸往內地和享有通關便利,善用現代化科技驅動香港漁農產品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內安全、優質、減碳的示範品牌之一。 助力各省市的優質農產品和食品進口香港,讓香港成為內地食品企業拓展業務的據點和外銷商品的窗口。

4.16 便利跨境車輛往來,推進跨境自動駕駛發展。 繼續優化便利跨境車輛往來的措施(包括「港車北上」及「粵車南下」)、推動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更有效迴應與日俱增的跨境出行及通勤需求。 主動規劃並落實具戰略意義的跨境自動駕駛示範項目,推動其規模化和商業化發展。

4.17 推動跨境資本流動,推行金融政策創新試驗。 加強與深圳、廣州等城市的金融市場聯動,促進跨境數據驗證平臺應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高質量發展。 善用粵港澳大灣區作為政策創新試驗田的角色,為粵港澳大灣區居民提供更豐富的跨境保險產品,研究推動銀行機構經常項目跨境保險資金結算便利化服務,深化與內地保險市場互聯互通。 深化跨境黃金加工貿易,探索綠色金融、可持續投資,以及金融科技合作,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碳市場及綠色金融生態圈發展,以促進國際碳市場發展。

4.18 促進數據便捷流動,優化政務服務。 健全數據跨境管理機制、推動跨境數據治理協作,以及跨境數據流動便利化,促進金融科技、電商、醫療電子健康紀錄等數據流動、使用,以及安全共享。 深化粵港澳大灣區信息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與標準化,探索電子身份互認與數字政府服務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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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實現粵港澳三地居民「心聯通」

4.19 加強香港高等院校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合作。 建立跨學科合作,為科研、知識轉移,以及產業化創造條件,推動高水平研究。 繼續支持香港高等院校與內地高校結盟。 提升粵港聯合人才培養和交流的層次,促進兩地「產、學、研」高效協作。

4.20 拓展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事業的空間。 推動青年把握粵港澳大灣區機遇,透過大灣區香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聯盟,激發創新與創業活力,助力逐夢圓夢。 持續推進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便利有意赴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香港青年就業、實習,以及創業。 聘用香港青年的企業亦可安排內地青年來港工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人才交流。

4.21 構建跨境醫療網絡,加強跨境醫療協作,打造「健康灣區」示範。 除促進跨境醫療數據要素流動外,研究進一步擴大「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為合資格香港長者提供更大的便利和靈活性。 配合國家「港澳藥械通」政策,促進跨境就醫及醫療資源共享。 繼續推廣自願醫保計劃,其認可產品的指定基本保障項目已全球適用(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各城市),讓香港市民可以更方便地跨境使用醫療服務。

4.22 優化跨境養老服務銜接。 持續擴大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 進一步完善跨境現金援助安排。 擴大大灣區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實現更多點對點雙向救護車轉運。

4.23 共建國際一流美麗灣區。 與廣東省及澳門合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提升粵港澳大灣區生物多樣性。 參與「美麗海灣」建設,推動水質治理、海洋垃圾防治及藍碳修復,增強海洋環境承載力。 通過智慧環境監測平臺共享數據、協同治理,共建國際一流美麗灣區。 深化粵港澳大灣區資源循環協作,繼續與廣東省保持緊密合作,推行無廢灣區。 深化港深兩地生態合作,搭建港深兩地公衆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合作橋樑,開展港深生態廊道生境監測及觀察的合作。

4.24 加強珠江河口及粵港界河治理與保護,促進在防災減災、供水安全、規劃及項目開展和管理、信息共享、水利科技,以及標準對接等領域的合作,為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水利支持和保障。

4.25 推動文體旅融合發展,打造人文灣區。 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及旅遊業界合作,推出「一程多站」行程,充分發揮香港「一程多站」示範核心區的角色。 善用粵港澳大灣區城市體育場地資源,以提升訓練和辦賽效能,並共同舉辦省港杯等大型體育聯賽,推動體育旅遊。 在《關於加強體育合作、促進融合發展的協議》的戰略框架下深化合作,爭取共同承辦重要區域及世界單項體育賽事。 加強文化交流,傳承粵劇與嶺南特色,推動港版圖書展銷及跨境展覽。

第五節 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重大合作平臺建設

4.26 繼續積極參與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深港河套各重大合作平臺。 聯動共享基建和產業資源,深化戰略對接,推進互利共贏,充分發揮重大合作平臺在國家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合作中的試驗示範作用。

4.27 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發揮先行先試功能。 支持兩地探索科技與金融協同發展,為內地私募市場引進更多境外資金。 支持香港現代服務業(包括建築設計、財税會計、諮詢評估等國際化專業服務和資源)立足前海,拓展內地市場。 推進深港在知識產權的跨境合作。 擴大以前海為香港建築工程管理制度試點平臺。 繼續深化兩地在法律服務、仲裁調解等專業的精準對接與制度化合作,為推動建設國際商事糾紛多元解決機制貢獻力量。 支持香港青年把握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等不同政策機遇,孵化更多具國際視野的香港創新創業團隊及具競爭力的創業項目。 透過前海聯合交易中心繼續發展好大豆離岸現貨市場,與相關機構共同採納跨境人民幣結算和數字人民幣使用,強化香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功能。 支持在前海建設深港數據跨境安全便捷通道,拓展深港在醫療、金融、教育等領域的數據合作。

4.28 支持南沙發揮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户作用。 推動與南沙在航運的互惠合作,優化現有航線佈局,促進兩地港口錯位發展,實現共贏,提升粵港澳大灣區港口的整體競爭力。 支持香港海運服務業為南沙提供船舶管理、檢驗檢測、金融、國際船舶經紀,以及海事法律等專業海運服務,以香港的國際化航運生態圈提升內地航運業的水平。 探索創新合作模式,參與南沙基礎設施、產業鏈合作等重點項目的建設和運營。 協調優化南沙的資格認可備案機制,建立常態化溝通協作機制,分享香港企業可參與投標的項目資訊。 善用香港的創科優勢,推進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及生態監測等項目。 透過粵港澳大灣區協作、創科園區,以及科研機構平臺,推動人才及創新資源雙向流動。 推動跨境職業資格互認,便利專業人才流動,鼓勵青年在南沙創業就業。

4.29 建設河套高水平科創合作示範區。 統籌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一河兩岸、一區兩園」開發建設。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將與深圳園區強強聯手,共同將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打造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極點,以及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

4.30 加強與澳門的協作,深化兩地在經濟、人文、旅遊、引才、法律、空域管理、口岸協調、應急救援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各展所長,共同把握粵港澳大灣區機遇。 鼓勵業界積極參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讓香港商界和專業服務提供者把握琴澳一體化發展帶來的機遇,進一步拓展商機。

第十五章 深化與內地區域合作

4.31 進一步加強與內地其他地區的聯動協作。 通過多層次的合作模式,對接不同地區的發展需求與產業佈局,強化專業協作、市場互通、人才交流,實現各展所長、互惠互利。 建立常態化政府部門交流機制,推動政策對接與經驗互鑑。 支持香港企業參與國家區域發展戰略,並透過舉辦投資推廣活動及商貿配對平臺,促進雙向投資與市場拓展。

4.32 積極深化與內地在人文、青年,以及專業方面的交流。 推動高校及科研機構開展聯合研究項目及學生交流,持續推行姊妹學校計劃,促進兩地校長、教師和學生互動,推動專業協作和教學質素提升。 透過合辦展覽、文化節,以及駐場交流計劃,促進創意產業互動。 透過實習、就業、創業支援,以及交流考察等多元模式,協助青年更好地發展事業。

第十六章 深化國際交往合作

4.33 香港將持續全力發揮「一國兩制」優勢和國際城市獨特地位,深化國際交往,拓展全球合作網絡。 香港作為連接內地與國際的「超級聯絡人」,將繼續以開放、包容、專業的形象搭建多元平臺,促進中外互信互利,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4.34 發揮國際城市優勢,積極參與國際組織事務。 把自身制度優勢與國際化功能更好融入區域協調發展體系,鞏固自由貿易、區域合作,以及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 進一步支持國家在國際組織中的發言權和工作,吸引更多國際組織和多邊機構在香港設立辦公室或區域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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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舉辦高規格國際會議和論壇,發揮更大國際影響力。 舉辦更多區域及全球性會議和論壇,吸引各國政商領袖、專家學者齊聚,促進交流,説好中國故事、香港故事。 「一帶一路高峰論壇」已在香港成功舉辦多屆,成為連接沿線國家的重要經貿合作平臺。 爭取常態化舉辦或承辦更多國際盛會,涵蓋金融、創新科技、綠色發展、醫療健康等多個領域,讓全球代表來港更深入瞭解國家以及香港的發展成就、政策機遇,以及營商環境,同時助力內地企業透過在香港舉辦的國際會議和論壇,開拓國際市場。

4.36 透過香港的國際藝術展覽、文化節慶、劇場表演,以及電影和音樂平臺,系統性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透過高品質文藝創作,弘揚中華文化核心價值。

4.37 擔當橋樑紐帶,推廣中國標準。 通過技術賦能、跨境協作與制度創新,在研發、標準制定、產品認證、企業出海,以及出口便利方面作出貢獻。 支持國家通過香港的國際平臺展示、轉化,以及向國際推廣科技成果,助力中國標準走向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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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共建「一帶一路」

4.38 深度參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 充分發揮多元及國際公認的專業服務資源和經驗,匯聚並配置資金、企業、項目、人才、技術,以及規則標準,成為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首選合作伙伴和多邊合作樞紐。 在城市發展、交通網絡、港口、機場、能源等領域為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提供投融資、項目管理,以及風險管理服務,支持綠色基建和可持續發展項目落地。 以實際項目為載體,便利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有關項目合作,推動更多務實、可持續的合作成果。

4.39 積極參與「絲路海運」與「空中絲綢之路」建設,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在港口運營、海運服務,以及航空客貨運方面的合作,提升物流效率和優化多式聯運網絡。

4.40 支持高質量共建綠色「一帶一路」。 建設綠色國際合作樞紐,匯聚和配置綠色資源,促進綠色創新,支持各方參與高質量共建綠色「一帶一路」。 積極參加「一帶一路」科技交流大會與「一帶一路」科技創新部長會議,參與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

4.41 拓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在文化、教育、體育、法律,以及青年和企業家群體等領域的人文交流渠道。 積極推廣香港規則、標準,以及最佳實踐範例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應用,深入推進「廉潔絲綢之路」建設,強化反貪腐及廉潔營商環境合作。

第五篇 切實提升民生福祉 完善民生保障體系

5.1 提升民生福祉是政府施政的最終目標,民生改善則帶動社會需求,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經濟發展。 完善人口發展策略,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 積極應對人口結構轉變帶來的高齡化和生育率下降等挑戰,持續完善教育培訓、房屋供應、勞工福利、醫療服務、青年發展、育兒配套等政策範疇。 統籌推進制度完善和服務優化,不斷增進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十八章 發展優質教育

第一節 強化面向未來的教育規劃

5.2 全方位提升學生的人工智能素養,同步強化教師的專業能力。 有系統地全面推進教育創新,推展人工智能穩步融入「學、教、評」各方面,涵蓋不同學習領域(包括體育、藝術教育等)與跨學科範疇(如STEAM教育),培育學生的創新能力。 推動學校課程發展與時並進,提升學生科技向善和人文關懷精神。

5.3 聯動跨界別協作,共建數字教育生態。 推動中小學數字教育,強化學生的數理科技學習,為日后進行創科研習打好基礎,培養具創新能力的未來人才。 推進幼稚園教育行政數字化,提升學校善用創新科技(例如人工智能)的整體效能,為教師創造更多空間培育兒童的好奇心、創意,以及探索精神。 優化教材編寫和課本評審機制,以數字科技強化學與教支援。

5.4 深化愛國主義教育、國民教育、國家安全教育,以及價值觀教育,結合日常教學,培育德才兼備、愛國愛港、具文化自信、正確價值觀,以及世界視野的下一代。 加強兩文三語及其他語言的能力培育,推動跨文化交流,支援香港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和國家對外人文交流發展基地。 充分利用內地資源開展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有序推進港澳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 加強價值觀教育,在鞏固中華文化根基上,引導學生關注人類整體福祉,增強對「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使命感與責任感。

5.5 提升香港學生的國際視野。 推動專上院校積極舉辦更多交流活動,善用「中國內地與環球連繫及學習體驗資助計劃」等不同措施,提升香港學生的國際視野,增進校園內跨文化交流,締造多元共融的國際化學習環境,同時鼓勵學生放眼海內外發展機遇。

第二節 優化教育資源佈局

5.6 優化與人口變化相符的教育資源配置機制,加強基礎教育資源動態調整和余缺調配,推動具質素的中、小學「做大、做強」。 加大力度鼓勵和支援辦學團體合併有潛質、有質素的中小學,加快規模小的學校整合資源,結合合併學校的強項和使命,發揮協同效應,成為具規模、具質素、具效率的學校。

5.7 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優化教師培訓框架,提升教師專業素養和能力,弘揚教育家精神。 完善教師註冊機制,訂立具體培訓要求及指標。 擴闊培訓的機制及模式,深化與內地合作。

5.8 促進香港專上教育擴容提質,持續鞏固和發展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教育高度國際化、多元化的獨特優勢,推動教育更高質量發展。 配合「科教興國」戰略,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跨學科發展,以及拔尖人才培養。 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香港院校與國內外學術和研究機構合作及在香港舉辦大型國際性活動,鞏固和提升香港在國際教育界的地位。 促進科技創新與人才培養相互支持,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格局,更好服務教育強國建設。

第三節 培育多元技能人才

5.9 構建產教融合平臺,推動職業專才教育高質量發展。 促進全球產學交流協作,推動院校提升至應用科學大學,顯著增加應用學位課程。 鼓勵應用科學大學與海內外院校共同開辦課程和進行研究項目,引入先進的職業專才教育教學模式,提升應用科學大學的整體質素及認受性。

5.10 加強持續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人口生產力及競爭力。 提升本地持續職業技能培訓的深度和廣度,因應未來技能及創新科技應用趨勢提質擴容,為本地勞工發展高質量、漸進式、個人化的「技能為本」培訓系統。 僱員再培訓局升格爲「技能提升局」,深化與企業溝通聯繫,及早掌握和迴應社會發展當前和未來的技能需求趨勢及行業人力需求,為整體勞動人口提供多層次、多渠道的技能提升及持續進修機會。

第十九章 促進青年、婦女、家庭及和諧社會發展

第一節 開拓青年發展空間

5.11 構建多元交流實踐平臺,擴闊青年視野。 以《青年發展藍圖》為基礎,提升關注青年學業、就業、創業和置業。 幫助青年解決實際困難,為青年成長成才創造更廣闊平臺和更多機會,培育青年成為愛國愛港、具備世界視野、有抱負和具正向思維的新一代。 善用內地資源舉辦多元化、具深度的青年內地交流活動,傳承愛國愛港精神。 支持青年更好把握國家發展機遇,重點培育培養能服務國家所需、發揮香港所長的人才。 打造「青年發展高峰論壇」品牌活動,激活青年國際交流合作,以青年力量説好中國故事、香港故事。

5.12 厚植發展土壤,讓青年盡展所長。 將青年人才培養計劃拓闊至更多行業板塊,對準更多國家及香港發展規劃內的關鍵領域,重點培育優秀青年人才。 透過各式青年計劃和活動全方位提升青年的多元才能和提供更多探索機會,包括參與公共事務、科學、藝術、運動交流等,啓發青年潛能,增強人才培育作用。

第二節 支持青年逐夢前行

5.13 加強「政、商、民」協作,促進青年更好發展。 為青年提供更多實習、交流機會,鞏固提升青年在本地及國際人力市場的競爭力。 透過實習機會、語言教育,以及地區支援,提升少數族裔青年的教育與就業前景。

5.14 助力青年創業。 將青年創新創意轉化為經濟新發展動能,提供資本和孵化服務等支援。 更好發揮大灣區香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聯盟一站式平臺作用,全方位支持香港青年創業。

5.15 加強支援青年就業。 優化青年就業支援服務,監察科技應用對青年就業市場的影響,協助青年(尤其是新畢業生)取得在職培訓機會及工作經驗,從而提升就業競爭力。

第三節 賦能婦女發揮潛力

5.16 締造有利婦女發展的環境,保障婦女權益,促進婦女身心健康。 為處於不同崗位、社會位置,以及人生階段的婦女賦能,推動婦女在高質量發展中實現多元發展。

第四節 構建和諧家庭和共融社會文化

5.17 弘揚家庭美德,加強家教家風建設,推廣良好家庭價值,建立家庭作為社會和諧的穩固基石。

5.18 促進鄉郊社群的溝通和發展。 鞏固鄉議局和同鄉社團作為愛國愛港的重要力量,發揮愛鄉力量,弘揚以愛國愛港為核心、與「一國兩制」方針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

5.19 鼓勵香港各宗教繼續推進社會和諧共融,參與提供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服務。 共建平等關愛社會,積極構建多元共融社區。 加強對少數族裔人士適切支援,增加少數族裔人士對國家發展的認識,同心推動香港發展。

第二十章 深化醫療衞生體系改革

第一節 推動基層醫療高質量發展

5.20 構建可持續發展的基層醫療治理體系。 加強醫療衞生領域法治保障,透過立法賦權基層醫療署,建立跨專業、以實證為本、協調連貫的服務和轉介標準。 設立法定基層醫療服務提供者名冊,提升服務質素。

5.21 協同發展基層醫療共同治理網絡和地區康健網絡。 擴大服務涵蓋範圍至長者、婦女,以及初生嬰兒,強化跨專業協作,同時連接基層醫療與第二層 、第三層醫療服務。 力爭在五年內基本完成全港十八區地區康健中心建設,並加強社區心理和精神健康支援。 聯動地區康健網絡,以家庭醫學模式推動個人化健康人生計劃,為處於人生不同階段的市民提供慢性疾病及癌症篩查和健康指導,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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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提高香港醫療服務韌性

5.22 深化公營醫療改革。 以公眾利益為導向,深化公營醫療服務資助架構改革,全面加強對「貧、急、重、危」病人的保障,提升醫療系統可持續性,更好應對社會高齡化、慢性病上升,以及創新葯械技術發展,強化公營醫療作為全民安全網的作用。 在政府整體承擔不減和資助可持續性的原則下,持續推行醫療服務改革。

5.23 提升私營醫療服務質素與效益。 落實《私營醫療機構條例》下的「處所為本」法定規管制度,確保私家醫院、日間醫療中心,以及診所的設施的安全與服務質素,加強收費透明度,保障病人安全與權益。 推動私營醫療數據整合、服務範圍與收費項目標準化,以及實證為本的臨牀指引和質素與效益基準制訂,提升整體服務質素與效益。

5.24 推動中醫藥全方位、高質量、高水平發展。 傳承中醫藥智慧,背靠國家發展經驗和資源,利用中醫藥讓香港市民享有更優質、更全面的醫療服務,提升健康水平。

5.25 推動醫療設施基建發展。 有序推展公立醫院發展計劃,增加整體醫療服務量與質素。 全力完成「第一個醫院發展計劃」下的工程項目,醫院管理局轄下公立醫院病牀數目將在2031年增加至約35 000張,手術室會增加至約360間。 推行「醫健通+」計劃,建設覆蓋全港、聯通粵港澳大灣區的數字健康網絡、開發新功能及擴展服務範圍、整合所有政府資助醫療計劃,以及將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序打造成市民的綜合健康工具。

5.26 推動智慧醫院。 依循「提供智慧醫療」及「發展智慧醫院」兩大策略方向,透過推行數字化、數據運用,以及人工智能,全面推動公營醫院在「智慧醫療」、「智慧醫院管理」、「智慧醫院支援」、「智慧員工」、「智慧設施」五大領域的數字化轉型。

5.27 優化醫療人才發展。 透過系統性的醫療人才推算,強化本地醫療人才培訓和吸引人才策略,積極發展相關基礎建設。 促進與內地醫療人才交流,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療人才的培訓與國際接軌,助力進一步推動兩地醫療人員互動發展。

第三節 共建健康活力香港

5.28 強化疾控體系與智慧防疫。 全面提升多點觸發傳染病監測預警系統及應急處理能力,持續優化外防輸入防控體系,加強人才培訓和疫苗策略檢視,構建科學精準、全方位覆蓋的疾控體系,鞏固傳染病「防控前哨」角色。 積極參與世界衞生組織實驗室網絡,推動疫苗研發及臨牀試驗,支持科研成果轉化。 同步推進傳染病防控系統數智化轉型,重點建設兼具應急功能的「綜合疫情管理系統」,實現精準風險研判。 繼續用好中央援建應急醫院臨時建築及設備,在河套用地按規劃進行長遠發展前,充分發揮提供日常醫療服務的功能。

5.29 深化聯防聯控。 鞏固與內地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有關疫情信息通報及聯防聯控的常態化協同機制,深化與國內外疾控機構的情報共享、技術協作,以及人才培訓,共同提升聯合預警與風險評估水平。

5.30 提升公眾健康意識與建設無煙城市。 全面推行《全生命周期健康促進策略》及《體重管理行動計劃》,同步開展新一輪全港健康行為調查,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監測體系,並善用大數據整合分析,為醫療政策制定及資源調配提供實證支持,從源頭降低非傳染病負擔。 將健康飲食、恆常運動,以及精神健康訊息融入教學與工作環境,引導市民養成健康生活方式。 強化控煙措施,致力建設無煙城市。

5.31 積極參與國際醫療衞生事務。 推進衞生健康領域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性醫療衞生會議,參與研究和制定國際標準、規範等,持續深化與各地區衞生健康交流合作,舉辦亞洲醫療健康高峰論壇等國際醫療盛事,搭建高層次國際交流平臺,深入參與全球衞生治理,為增進世界人民健康福祉作出積極貢獻。

第二十一章 完善多元安居體系

第一節 竭力解決房屋問題

5.32 有序取締劣質劏房,保障基層市民基本房屋需求。 以系統性房屋政策與持續提量、提速、提效、提質,大幅增建公營房屋為「底氣」(包括完成興建約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加速基層市民儘快「上樓」納入公營房屋安全網。 全力推展落實簡朴房制度,確保住宅大廈分間單位符合安全、消防、衞生等法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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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大力增加公營房屋供應量,全方位推進《長遠房屋策略》。 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因應社會、經濟,以及市場變化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未來十年房屋供應規劃將以「公營出租房屋佔四成、資助出售單位佔三成、私人住宅佔三成」為基礎。 致力從「供應主導」、「善用公屋資源、鼓勵上流」及「完善置業階梯、促進青年置業」三方面持續優化政策安排,着力構建更可持續的多層次房屋供應新格局。

5.34 繼續有序落實「簡約公屋」計劃,作為突破性及創新的過渡房屋種類,解決急切住户的燃眉之急,改善他們居住的生活環境和質素。 透過大規模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及應用創新建築科技快速興建,以及改裝校舍,在2027年度完成興建余下小量單位,達致提供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的目標,讓正在輪候傳統公屋的基層家庭能以低於傳統公屋的租金入住環境改善的「簡約公屋」,早日脱離不適切居所、早日「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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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持續優化置業階梯,讓不同收入階層市民實現安居置業目標。 持續增加資助出售單位供應,並優化出售及轉讓安排。 通過不斷在房屋階梯上堅持政策創新和優化,建立一套多層次、多類型的房屋供應體系,協助青年置業。 協助公屋居民及資助出售單位業主沿房屋階梯上流,加快房屋資源流轉,從根本優化香港的房屋系統和置業階梯。

5.36 籌備未來十年間落成的公營房屋單位,逐步增加室內樓面面積,並把新建資助出售單位之中,面積較大單位的比例提升,同時檢視資助出售單位的設計,迎合年輕一代的生活模式。

5.37 推進建築科技發展應用,引領建屋提速提質。 積極推進「組裝合成」建築法等智慧建築技術應用,提前兩年於2026-27至2030-31年度落成的公營房屋項目中,達致不少於一半項目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 長遠而言,所有在規劃及設計階段的新建「組裝合成」建築法公營房屋項目均應用第二代「組裝合成」建築法或不斷改良發展的新版本,進一步提升建屋效率。 強化政府、業界、學界和科研機構協同,完善創新建屋科技平臺,將公營房屋項目變為「房屋創科育苗基地」,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創新鏈和產業鏈,促進在創新房屋科技、智能建造、節約資源、低碳減排,以及房屋安全等領域協同發展。

第二節 優化房屋資源使用

5.38 持續造地,建立土地儲備。 主導土地供應,滿足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 按年更新未來十年「熟地」產量預測,增加土地供應可預測性和透明度。 透過年度「賣地表」,並協調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及市區重建局項目等土地來源,有序推出土地供應,讓物業市場平穩和健康發展。 繼續推出創新土地開發模式,提供更大發展誘因,引導私人資金積極參與策略性土地及綜合社區發展項目,帶動產業和優質住宅同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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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 以新思維推動舊區更新。 以新區發展支援舊區重建,突破舊區因基建容量飽和而難以重建的瓶頸,包括在北部都會區新發展區預留土地,讓市區重建局提供全新「樓換樓」安排。 為市區重建局重建項目「拆牆松綁」,檢視「同區七年樓齡」賠償安排,而市區重建局未來五年將投放不少於約400億元推動舊區更新。 注入政策創新,試行適度增加私人重建項目的地積率,並落實跨區地積比轉移,鼓勵市場積極參與舊區更新。 落實重建項目時,把舊區更新、優化環境、區域發展結合在一起,避免單一項目式「拆建」思維,重塑城市空間,優化社區功能、改善交通接駁、完善綠化,以及公共空間(包括海濱),讓舊區轉化成為符合現代生活標準的綠色智慧新社區。

5.40 完善公屋保障機制與監察手段,提升公屋資源使用效益。 優化配屋以及銜接資助自置居所等多管齊下措施,鼓勵具能力的公屋住户上流置業,並提升單位流轉率,讓更多有需要家庭受惠。 運用資訊科技及數據分析加強偵測及打擊濫用公屋行為,加快收回單位讓輪候已久人士早日入住。

第二十二章 加強社會民生保障

第一節 加強支援弱勢社群

5.41 持續提供及改善社會福利、醫療衞生、教育,以及房屋等普及公共服務,為廣大市民提供基本保障,減輕家庭負擔,改善生活質素。 穩步推展多層次的社會保障,確保弱勢社群獲得適度而有尊嚴的生活保障,同時為有能力自助的人「造血賦能」,鼓勵自力更生、自強不息。

5.42 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加大精準扶貧力度,推動兩個重要工作方向:第一,兼顧宏觀的統計與微觀的關懷,精準幫扶不同弱勢群組,針對性地迴應他們的獨特需要; 第二,從以往政府獨力承擔精準扶貧工作,轉為「政、商、民」跨界別協作,匯聚社會各方力量,令精準扶貧工作走得更穩、更遠。

第二節 精準迴應支援需要

5.43 精準支援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 推動以科技提升體弱長者及殘疾人士的生活質素,並減輕護理人員及照顧者的壓力,包括持續推行樂齡及康復創科應用基金。 在現有照顧服務及支援系統的基礎上,積極完善院舍供應、復康服務、展能就業、照顧者支援等全方位能力建設。 加強推動友善職場文化,鼓勵和支援殘疾人士及照顧者就業,建設傷健共融共進的社會。

5.44 擴展扶貧委員會(現稱「精準扶貧委員會」)推出的在校課后託管服務,釋放家長的勞動力,提升家庭的收入。 增設「社區客廳」,為劏房住户提供多元化設施、轉介其他社福服務等,提升生活水平、拓展人際網絡,以及加強社區歸屬感。

第三節 有效整合資源

5.45 數據指引,主動施援。 推動社福界由「被動迴應」走向「主動識別、精準幫扶」。 在保障私隱、依法合規、建立公眾信任的前提下,研究建設「社福數據分享平臺」,循序整合分散於社會福利、醫療、教育、房屋、交通等不同系統的相關數據,分析和識別風險訊號,擴展篩查與外展網絡,及時掌握個人及家庭的風險因素與支援需要,更有效地主動識別、接觸、介入高危個案,提升需求預測能力與資源配對效率,讓服務儘可能前移至風險累積前的預防階段。

5.46 推動「政、商、民」三方攜手扶貧模式制度化:政府採取政策主導,建立高效配對平臺,主動匯聚商界的「善意」,與民間的「創意」配對,實現更多精準扶助有需要群體的項目。 由政府識別幫扶對象及制定規則; 商界提供資金、場地、人才、經驗、技術等資源; 民間及社福機構結合前線觸覺和實踐經驗,設計創新服務,並予以執行。 逐步形成穩定、可持續、可擴展的力量,推動社福服務創新與發展。

第四節 守護兒童福祉

5.47 持續完善兒童保護制度。 持續完善懷疑虐兒個案處理和通報機制,及早識別和介入並提高阻嚇性。 繼續透過保護兒童支援服務隊,加強對受虐兒童及其家人的專業支援。 適時檢視並持續加強針對兒童照顧及相關服務的支援及監管。 加強有關保護兒童的宣傳、教育,以及培訓,多管齊下保護兒童福祉,為兒童編織全面而有效的保護網。

5.48 強化家庭支援服務。 按照「以家庭為本」和「照顧者為本」的方針,致力加強支援在職家庭育兒,擴大社區幼兒照顧與課后託管服務。 推進把家庭支援服務從「危機應對」逐步轉向「預防與促進家庭韌力」的長期策略。

5.49 加強幼兒照顧服務。 繼續大力增加幼兒照顧服務名額,並持續檢視及優化各項兒童照顧服務。 通過在校課后託管服務減輕基層家長(尤其是單親家長)照顧子女的壓力和改善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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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深化與內地社會服務合作交流

5.50 加強與內地合作。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社會服務合作項目,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優質社福服務融合和協同發展。 支持內地及香港在社會服務領域的人才交流和培訓(包括香港社福機構善用政府提供的專項基金,安排員工到內地考察),促進與內地在多個社福範疇的專業交流、實踐研究,以及經驗分享。 支持香港社福機構引進及應用適用於內地的社會服務高新技術和智能設備,同時協助國家將相關產品和服務「走出去」。

第二十三章 健全勞工保障

第一節 提升勞動力供應

5.51 善用創新科技,優化就業服務。 運用人工智能等工具強化就業配對和就業資訊推送,提供更個人化的就業空缺及職業培訓建議。 舉辦不同規模和類型的專題招聘活動,提升就業信息流通和配對成效。 支援重點群體如青年、婦女、中高齡人士、少數族裔、殘疾人士等,減低就業阻力,推動就業並釋放潛在勞動力。

5.52 適度輸入勞工,釋放本地勞動力。 在保障本地勞工的前提下,因應社會及經濟實際需要,有序及適度輸入外勞,並密切監察供求變化,動態調整輸入勞工種類和數量。 維持與現有外籍家庭傭工供應國家穩定合作,積極開拓更多外籍家庭傭工來源,引入具較高護老技能的外籍家居照顧員,應對人口高齡化和居家長者照顧需要。

第二節 健全維護勞工權益

5.53 保障僱傭權益,促進勞資和諧。 因應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需要,有系統地檢視和適時優化勞工法例,配合人口及鼓勵生育等政策方向。 完善法律框架,研究及制定配合新型就業模式的新法例,持續健全勞工保障。 每年按機制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確保最低薪工人的工資增幅能追上通脹,在經濟表現較佳時能分享增長成果。 加強協商機制,深化「勞、資、政」三方在共同關注勞工議題上的有效溝通,凝聚共識。 推廣「以僱員為本」的人事管理文化,建立互信互諒的勞資關係。

5.54 深化職安健文化,善用創新科技。 積極應用創新科技提升職安健管理與監管效能,研究利用人工智能輔助巡查和執法。 推動職安健信息智能化,引入智能管理系統優化查詢及投訴分流,優先處理高風險個案。 運用數據分析,支援風險為本的巡查工作和政策制定。 建立一站式行業職安健信息平臺,促進跨部門協作與信息共享,進一步深化全社會對職安健的意識和文化。 為業界研發相關職安健科技產品提供法規專業意見,便利引入相關產品以改善業界安全表現。

第二十四章 共建豐盛樂齡社會

第一節 促進老有所養

5.55 提升長者照顧服務容量。 增建公帑資助的長者社區和院舍照顧設施。 逐步增加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和院舍照顧服務券(統稱「長者券」)的數量,逐步提升長者券在整體資助照顧服務中的比重。 試行將政府興建的長者福利設施處所,交由業界自資營運,加強推展「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提供安老院舍院址計劃」,促進長者照顧服務市場發展,公私營協作提升整體長者照顧服務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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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促進跨境養老。 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遇,進一步優化跨境養老配套措施,為香港長者跨境養老提供更多選擇和更大便利,推動兩地民生融合和粵港澳大灣區養老產業發展。 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物色更多優質安老院加入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擴大計劃的院舍網絡和服務容量。 善用內地便利港人的政策措施,資助參加計劃的香港長者購買當地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惠民保,並利用內地銀行網絡的匯款服務,向跨境養老長者直接發放可攜現金援助。 深化粵港兩地養老事務交流合作,按優勢互補原則共同推進兩地人員培訓、服務提升,以及市場發展。

5.57 加強推廣積極養老觀。 統整現有資源及網絡,加強推廣退休生活規劃,提升長者健康養老意識,宣傳長者對社會的貢獻。

第二節 促進老有所為

5.58 促進長者融入社區。 推動長者參與社會事務,建立青老互助網絡及交流平臺,組織長者社區義工隊伍,促進老有所為、以老助老,提升長者自我價值,發揮他們對社會的積極作用。

5.59 支援長者就業。 提供切合較年長人士需要的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提升他們的就業能力,並回應勞動市場需要。 配合中高齡人士專項就業服務及計劃,鼓勵僱主提供在職培訓及採取長者友善僱傭措施,促進體健長者就業。

5.60 壯大銀發產業主體與規模。 推動發展更多銀發消費產品,以及發展居家、社區、機構等更多應用場景。 推動銀發旅遊、文化康樂等多元消費需求。 推動銀發經濟專業化、品牌化發展,促進本地優質銀發消費,擴大海外銷售網絡。

5.61 完善銀發服務標準。 加強香港認證機構與國家認證機構交流協作,促進資格互認和「一檢兩證」,協助銀發產品和服務同時進入內地市場和向海外擴張。 推動將現有認證標準提升至國家級標準,增強市場競爭力。

第二十五章 建設綠色宜居城市

第一節 落實綠色轉型

5.62 推動能源結構持續優化,維持電價穩定。 善用清潔能源輸電通道和國家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逐步提高零碳能源在本地發電燃料組合中的比重,達致在2035年前停止使用煤作為日常發電用途的目標,並把零碳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的比例提高至約六至七成,強化能源安全,尋求降低發電成本,平抑電價波動,支持香港的持續高質量發展。

5.63 圍繞建築物等用能大户持續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完善建築物和電器能源效益標準體系,推動新建及現有樓宇綠色節能減碳改造,在2050年或之前把商業樓宇用電量較2015年水平減少三至四成、住宅樓宇用電量減少兩至三成,並在2035年或之前達到上述目標的一半。

5.64 推動綠色運輸。 穩步推動車輛電動化和推動新能源交通工具試驗和應用,構建安全高效的充電、加氫等配套網絡,為在2050年前實現車輛零排放創造條件。 引入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在2027年開始陸續在啟德、東九龍、洪水橋,以及南港島線(西段),開展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的建造工程,突破過往興建重型鐵路的技術限制,同時提供具成本效益、便民及低碳排放的公共交通系統。

5.65 深化都市固體廢物治理體系改革,力爭在2035年前基本擺脫依賴堆填處理都市固體廢物,實現「零廢堆填」,助力碳減排,以及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包括發展高增值的稀貴金屬回收及精煉產業,打造亞洲廢料精煉平臺。 完善資源回收和轉廢為能系統,善用科技推動垃圾分類與資源利用,建設數碼化回收網絡,實現廢物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 擴展生產者責任計劃,提高包括電動車退役電池及膠樽在內的回收率,推動「轉廢為材」,減少對原材料的依賴。

5.66 發展綠色技術及新能源,建立碳交易樞紐。 透過低碳綠色科研基金支援研發綠色科技,推動科研成果轉化,提升綠色技術的供應。 有序落實《香港氫能發展策略》,穩步推動在香港更廣泛應用氫能。 明確綠氫及低碳氫全生命周期的温室氣體排放,支持氫能項目規劃建設、基礎設施投資,以及綠色金融安排,提升香港綠氫和低碳氫在全球市場的互認度與競爭力。 發展香港成為綠色低碳氫能技術的示範窗口,輸出內地和香港研發的技術和產品,併爲綠色氫能技術和產品提供融資和專業服務。 協助國家落實《巴黎協定》第六條下有關碳信用及碳交易機制,推動形成清晰嚴謹的國際規範,為各國和企業提供可信賴的減碳合作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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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加強生態保護

5.67 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持續檢視並優化各類生態保護區的管理策略,涵蓋香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地質公園、《濕地公約》指定的米埔內后海灣國際重要濕地、郊野公園,以及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等重點區域,強化生態保育和提升生物多樣性。 有序擴大陸地及海洋保護區網絡。 研究在尖鼻咀、流浮山及白泥設立海岸保護公園,加強保育后海灣海岸生態系統。

5.68 加強保護野生動植物與瀕危物種。 持續完善野生動植物與瀕危物種的保護和治理,嚴格執行相關國際公約,規管瀕危物種貿易。 檢視並優化相關法例,以加強執法打擊瀕危物種走私及非法貿易,以及保護出沒於香港水域的鯨豚類動物。

5.69 擴大生態保育合作。 加強與內地相關省市合作,共同保育跨境生態及遷徙動物,包括深化深港兩地生態合作,搭建深港兩地公衆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合作橋樑,落實建設「深圳梧桐山—香港紅花嶺生態廊道」,促進深港生態融合。 與內地相關省市合作,完善粵港中華白海豚保護,加強保育深圳灣(后海灣)濕地,推進珊瑚保育,並落實深港兩地大型水生野生動物救護協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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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加強重點領域環境保護,服務建設「美麗中國」。 建立智慧化環境監測體系,提升執法效能和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全面落實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協同推進減污降碳。 持續研發和引入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創新科技和設施,進一步發展香港環境數據庫網上環評與監測平臺,更精準提升污染防治與環境監測效能。 完善空氣質素監測網絡,提升監測的針對性、實時性、覆蓋性。 積極推進「美麗海灣」建設,加強近岸污染防治和岸灘整治,持續改善維多利亞港和近岸水質及海洋生態環境質量。

第六篇 統籌發展和安全 提升公共治理效能

6.1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推動城市安全治理向事前防禦轉型,增強經濟和城市韌性。 以改革思維引領各項工作,強化風險預警、跨部門協作,釐清分工責任,破除不合理限制與繁瑣流程,釋放發展活力。 善用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推動公共行政數字化、智慧化,以科技賦能優化管理水平。 持續推進公務員體系改革,構建愛國愛港、專業高效的團隊。

第二十六章 提升安全治理

第一節 維護國家安全

6.2 持續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成「一國兩制」下與國家安全佈局深度銜接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風險防控體系。 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引,強化各政府部門協同聯動,嚴厲打擊海外敵對勢力和本地反中亂港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6.3 強化頂層設計,以權威的指揮體系高效捍衞國家安全。 鞏固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切實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積極防範、制止,以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進一步築牢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屏障。 持續深化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依法支持配合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駐港國安公署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

6.4 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完善國家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及處理重大事故的應變機制,強化各政府部門協同聯動。 確保《香港國安法》和本地相關法律形成協同力量。 抓緊抓實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執行工作,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6.5 強化國家安全教育,以多管齊下的策略,構建常態化、多元化、全覆蓋的國家安全教育及宣傳體系。 持續加強公務員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意識,同時積極推動國家安全知識進入校園、社區,以及企業。 加強針對青少年的國安教育推廣計劃,以厚植國家觀念、民族感情,以及國民身份認同。

6.6 檢討及改善香港的反恐策略,持續監察全球恐怖主義趨勢和反恐措施,拓展反恐專業培訓,完善不同的應變計劃。 深化跨境及國際合作與交流,擴充社區情報網絡,全面提升香港整體的反恐部署及準備,提升反恐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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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推進國家安全科技賦能,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的國家安全能力建設。 健全網絡安全防禦體系,深化特區政府網絡安全保障協作及應急協調機制,與國內外機構協作,及早識別新興國際網絡威脅及攻擊趨勢,提升網絡安全保障能力,全方位強化關鍵基礎設施系統安全及整體韌性。

6.8 保障維持社會正常運作的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安全,提升香港整體的電腦系統安全。 優化數據治理框架,積極對接國家及國際數據安全規則,促進在標準規範、技術創新、信息共享等領域的協同聯動,完善網絡空間及數據安全綜合治理。

第二節 強化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6.9 構建智慧城市管理系統,以人工智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安全治理效能。 積極研究建設「AI城市大腦」綜合城市管理系統,以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高新科技,實時聯動跨部門數據共享和智慧分析,實現對城市管理和運行狀態的實時感知、風險預警、即時預測,以及協同處理,打造城市管理和安全治理的智能中樞。 通過高新科技增強城市韌性,在新一輪科技革命下,為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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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效能,完善相關法規制度。 落實消防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和責任追究機制,強化各方責任人的防火防災意識。 完善重大火災事故應對策略,優化專業救援隊伍結構佈局,提高極端條件下(包括超高層建築)消防救援能力,持續提升大型火場應急應對效能。 修訂《消防條例》,全面完善消防安全法規制度,提升阻嚇性及執法效能。

6.11 全面提升樓宇安全治理。 着力解決老舊建築物日久失修的問題。 革新樓宇復修策略,提升對業主就技術、工程招標,以及財務的支援,由官方機構把關高度介入招標程序,重點打擊維修工程的貪污、圍標行為。 推動預防性維護、及早介入,以及科技應用,全方位協助及促使業主對樓齡高、風險高樓宇定期進行檢驗和維修保養。 修訂《建築物條例》,加強對維修工程業界的規管及違規懲處,提升專業操守,保障工程質素。

6.12 深化大廈管理改革,構建智慧社區網絡。 加強政府對大廈管理的統籌介入,加大對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的支援力度,善用區議會平臺促進管理經驗交流,有序推廣「聯廈聯管」模式,鼓勵智慧管理方案創新落地。

6.13 加強防洪排澇、海岸管理,以及斜坡安全管理。 在工程、生態、數智化等範疇提升整體防洪能力。 有系統地檢視全港雨水排放系統,推行截流、蓄洪,以及疏浚工程,提升城市對頻繁暴雨及短時間內強降雨的排水與調蓄能力,優化排水網絡與社區防洪設施的協同佈局。 透過多層保護設計,減低沿岸地區因海平面上升及風暴潮所帶來的水浸風險。 持續全方位管控斜坡安全。

6.14 深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 加大力度預防和打擊電訊網絡詐騙、毒品犯罪等,從源頭提升在口岸、物流環節堵截毒品供應的能力。 推動防騙、禁毒宣傳教育持續深入社區,加強市民自覺防毒、防騙意識。 強化跨境合作,與國內外執法機關及警察組織協作,加強新型犯罪形式(包括網騙電騙等)的情報共享,及早識別及預防跨境罪行。

6.15 強化跨部門應急協調統籌能力及社區支援機制。 主動、有系統地加強各類公共安全風險(尤其火警、水浸、風暴等)的常態化排查,從源頭識別隱患,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理」。 完善公共安全事宜投訴機制,將公眾的關注轉化為風險治理的切入點,跨部門攜手提升社會整體的安全感。 於社區層面推行「應急先鋒」計劃,動員地區組織、志願團體及居民委員會參與應急訓練和演習,提升全社會防災減災韌性,建設「平安香港」。

6.16 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完善特區在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下的應急行動機制。 全面深化粵港澳三地應急救援合作,持續優化《粵港澳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構建系統化粵港澳大灣區應急行動機制,提升聯合防災、減災、救災和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二十七章 提升公共治理能力

第一節 健全公務員制度體系

6.17 落實愛國者治港要求。 完善公務員培訓管理制度,制定全政府培訓要求,建立與內地相關單位的恆常培訓合作機制,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密切交流,強化公務員愛國愛港意識,建立「以民為本」的管治理念,提升公務員對國家戰略的掌握和國際視野,打造勇於擔當、開拓創新、與時並進的公務員隊伍。

6.18 優化治理架構與績效管理。 建立和鞏固部門首長責任制,優化公務員工作表現評覈機制,推動獎罰分明的公務員管理制度,嘉獎勇於擔當、善於創新和表現卓越的公務員。 持續優化人力資源的運用,建立更靈活和精簡的公務員團隊。 嚴控公務員編制,透過數字化流程與人工智能的應用,讓現有人力專注於高價值的策略性決策和業務,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和效率。

6.19 打造高效政府。 積極招聘和宣傳,鼓勵有抱負、有承擔的人才加入政府。 深化公務員「以民為本」的服務意識,併爲肩負起「雙重角色」做好準備,即是在專心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亦能迅速回應重大突發情況,成為跨部門應變隊伍的重要支援力量。

第二節 推動公共行政數字智能化

6.20 善用人工智能技術,改革公共管理。 加快政府推展人工智能項目,構建更多實際應用場景,提高公共管理效能。 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優化人工智能及數據治理,要求各政策局和部門善用部門數據目錄及更廣泛應用「授權數據交換閘」,推動政府內部數據共享,促進更多便民利企的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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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數智賦能流程整合,建設高效協同的智慧政府。 推動更多政務流程採取「數字優先」原則,強化政府雲端基建及共用數據平臺。 擴展「智方便」及「數碼企業身份」平臺的數碼身份及「一站式」電子服務功能。 加快政府有序安全應用人工智能及創新科技,全面提升決策支援和公共服務的效率與精準度。 帶動更多「智慧出行」及「智慧生活」創新方案在本地研發與落實應用。 繼續推動開放數據政策,積極透過「開放數據平臺」向公眾提供數據,為智慧城市發展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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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深化制度改革

第一節 改革公共治理執行制度

6.22 有效落實政策舉措。 各政策局、部門及相關機構制定可操作、可考覈、可問責的具體工作安排。 統籌資源和執行有效銜接,着力打通跨政策範疇、跨部門、跨程序之間的關鍵環節,釐清分工責任。 按政策需求和目標緻力優化程序安排、工作流程、協調機制,以及資源運用方式,拆牆松綁,以結果為目標,更有效落實政策和推展重點工作。

第二節 築牢廉潔基石

6.23 強化執法工作,持續打擊各類貪污罪行。 全力調查公、私營機構的貪污和不當行為,絕不姑息。 深化預防腐敗工作,推動更好利用科技強化內部監督,完善權力配置,提升運作管理框架。 為私營機構及非政府組織提供防貪服務,提升管治質素。 加強誠信教育,築牢防貪根基,推廣廉潔文化。

6.24 擴大國際及區域合作,展示香港優勢。 提升香港國際廉政學院的戰略功能,統籌搭建高層次區域反腐樞紐。 深化與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及全球反腐機構的交流合作。 與更多國家和地區的反貪機構簽訂合作備忘錄,為全球廉政建設提供香港方案,分享廉政公署的經驗,説好香港廉潔故事。

第三節 強化地區治理體系

6.25 完善地區治理架構,強化地區治理統籌。 完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地區治理專組的高層統籌機制,全方位統籌各政策局及相關部門主動、高效解決市民關切的地區治理難題,確保政策措施協調一致、落地見效。 加強民政事務專員作為特區政府在地區最高代表的履職能力,提升其統籌、協調、執行能力。

6.26 健全地區治理力量支持與資源保障工作機制,提升地區治理效能。 深化地區治理「三駕馬車」—區議會、關愛隊,以及地區「三會」的協作聯動,加強接觸市民、收集民意的機制,解決市民的急難愁盼,達致「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堅持「優中選優、德才兼備」的原則甄選及培養地區治理人才,打造梯次分明、多元包容的地區治理團隊及人才庫。

第七篇 強化五年規劃實施保障機制

7.1 着力提高特區治理效能,為五年規劃實施提供保障。 進一步完善治理理念,更加積極進取有為,完善特區政府內部統籌協調機制,強化跨部門協作,健全重大項目、政策的推進和落實,增強政策連續性,切實把「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充分激發全社會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共同參與和監督,確保五年規劃各項工作切實執行。

7.2 強化實施保障機制,建立「五年規劃統領、年度施政落實、財政預算支持、年度述職匯報」機制,務實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為落實措施釐定分工責任並進行動態監測、中期評估,以及總結評估。

7.3 行政長官的年度《施政報告》為落實五年規劃訂定年度工作方案,根據五年規劃的戰略方向和要求,定下重點工作、具體政策措施和項目,將中長期目標分階段成為可操作、可考覈的任務。 定期對五年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考覈,並根據實際情況對五年規劃進行中期調整。

7.4 《財政預算案》為五年規劃及年度《施政報告》的執行提供堅實的資源支持,通過財政安排、公共開支以及其他有利於市場發揮作用的安排落實。 在保障特區政府財政可持續性的原則下,確保戰略性項目有足夠資金支持,重點領域得到持續的財政投入。

7.5 行政長官每年向國家主席和中央政府述職時,報告五年規劃實施情況,以檢視五年規劃的執行成效。 通過對照五年規劃下訂定的目標和指標,有系統地總結成績並提出改進建議,確保五年規劃持續提升成效。

結語

在中央政府支持下,特區政府在不足一年的時間,制定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 五年規劃意義重大,不單是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大局的行動綱領,也是香港更好把握國家機遇和國際機遇雙重疊加優勢的行動部署,更是提升市民福祉的持續路徑。 這是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藍圖,是香港邁上由治及興新階段的改革和重要里程碑。

香港五年規劃對接國家戰略,鞏固及提升香港既有優勢、壯大新興產業、推動產業多元發展,為市民尤其青年提供更多發展機會。 五年規劃推動香港高質量發展,讓我們持續深耕民生建設,以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

我們會堅持以民為本,不懈努力,不斷發展經濟,持續提升市民福祉,共同建設一個美好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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