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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前CEO虛構名錶交易,欺詐罪成判囚128個月,須賠償5157萬

2026-09-15 13:14

  來源:瑞恩資本RyanbenCapital

綜合港媒消息,上市公司萬隆控股集團(現已更名為雲白國際有限公司)時任行政總裁周泓,涉嫌訛稱集團子公司萬隆興業商貿(香港)有限公司須向三間供貨商採購化粧品,誘使子公司職員開出16張支票,總額達6,017萬港元。惟該三間供貨商(禧鋒有限公司、升富(香港)貿易有限公司、冠豪香港有限公司)實為售賣名貴鍾錶的公司,周泓通過中間人向該三間公司購入11只名錶,款項由公司貨款支付。周泓經審訊后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案件編號:HCCC425/2024)

法官郭啟安於周一(9月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身為上市公司高層,嚴重違反誠信,濫用職權,以虛假交易掩飾,將公司資金用於支付個人購買名錶的費用,形同監守自盜。法官認為案件涉及預謀、犯案時間長達約15個月、涉款金額龐大,加上名錶未能起回、事件損害上市公司聲譽及股價、削弱公眾對企業管治的信心,均屬加刑因素,故以11年監禁為量刑起點。

法庭其后考慮到被告為初犯、無過往案底,且有家人、一名前警司等多人撰寫求情信,認可其品格良好、白手起家,酌情減刑,最終判處監禁10年8個月,並頒令被告向萬隆興業賠償5,157萬港元(該金額已扣除公司此前從變賣部分名錶等途徑回收的約800多萬港元)。此外,法官頒令禁止被告擔任公司董事、行政總裁及財務總監資格15年。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調查組高級督察方詩穎在判刑后指,相信是次判刑已收到阻嚇作用,並重申欺詐罪行嚴重。

同案被告、萬隆控股時任財務總監朱嘉華(41歲),經審訊后被裁定欺詐罪不成立,當庭獲釋。

案情經過

萬隆控股集團旗下子公司萬隆興業商貿,從事化粧品、個人護理品貿易生意,周泓是上市公司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亦是子公司執行董事。

  2020年2、3月間,董事局在準備年報期間發現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財政狀況出現問題,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聘請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調查,發現子公司賬目有異常。

調查發現,子公司曾向禧鋒、升富、冠豪三間供貨商購買化粧品並簽訂合同,支付共6,017萬港元貨款,但合約未列明貨量、銷售日期等細節。

  警方介入調查后進一步發現,賬目並無相應的購貨發票,且該三間供貨商實際從事名錶買賣。警方向三間公司查詢,對方確認曾收取款項,但表示與化粧品買賣無關,而是售賣名錶所得。

調查亦顯示,周泓曾通過中間人向該三間公司購買11只名錶,部分表價逾百萬港元,惟子公司賬目並無這些手錶的存倉記錄,且事后存在虛假入賬記錄。此外,子公司理應向三間供貨商購入化粧品后轉售予其他公司,但根據發票記錄,部分收貨公司已不再註冊,部分送貨地址甚至是教會。

  控方庭上補充,部分名錶事后被變賣,約800多萬港元已存入萬隆興業賬户。辯方求情指出,案件對被告人生構成毀滅性打擊,家人需變賣家當以支付法律費用;法官則認為貪念犯案所帶來的后果,並非有效的減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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