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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21:26
深圳市江波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發佈公告稱,公司此前與盧浩、趙迎、深圳市晶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侵害商業祕密糾紛二審程序中,各方達成和解並簽署和解協議,公司於2026年9月2日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終審《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撤銷該案一審判決,准許公司撤回起訴,全案程序終結。
本次糾紛源於江波龍針對相關主體侵害公司測試技術商業祕密提起的訴訟,相關事項的完整時間線如下:
| 時間節點 | 事項內容 |
|---|---|
| 2020年6月22日 |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江波龍提起的該起商業祕密侵權訴訟 |
| 2023年12月 | 江波龍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一審民事判決書 |
| 2023年12月22日 | 江波龍向廣東高院提起二審上訴 |
| 2026年9月2日 | 江波龍收到廣東高院終審撤訴裁定 |
根據廣東高院出具的裁定書,法院認定江波龍撤回起訴的請求已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與他人合法利益,因此裁定撤銷深圳中院此前作出的一審判決,准許江波龍撤回本案起訴,該裁定為終審裁定。
江波龍方面明確表示,本次訴訟各方已達成和解,本次撤訴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負面影響,也不會對公司當期及未來的損益產生負面影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披露的訴訟事項外,公司其余未決訴訟均為小額事項,累計涉訴金額未達到創業板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訴訟披露標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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