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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6:20
2026年8月17日,山東證監局發佈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針對中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的違規行為作出處置,相關措施同時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監管查明的違規事實顯示,中泰期貨德州分公司存在從母公司中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虛報辦會費用的行為,且將通過該方式套取的報銷資金用於購買禮品,贈送給利益關係人。該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證監會令第202號)第九條第一款的相關要求。
依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證監會令第202號)第十八條的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中泰期貨德州分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決定書同時明確了相關救濟權利安排:該單位如對本次行政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本次監管措施相關信息如下:
| 涉事主體 | 違規事由 | 監管措施 | 作出機構 | 決定日期 |
|---|---|---|---|---|
| 中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 虛報辦會費用,使用報銷資金購買禮品贈送利益關係人,違反廉潔從業相關規定 | 出具警示函,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 山東證監局 | 2026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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