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紅籌架構赴港上市受阻,資本出海何去何從?拆解五大路徑與決策指南

2026-08-30 18:10

境外上市備案制落地、發改委837號令實施,傳統紅籌架構從出海首選變為審慎例外。大量企業遞交A1后遭遇審覈問詢、備案受阻。拆紅籌改H股、併購港股平臺、借殼、整改后二次申報,究竟哪條路適合自己?本文結合最新法律規則、交易架構與真實案例,為大家拆解各路徑利弊,給出可落地的決策框架。

一、曾經首選的紅籌架構,為何突然走不通了?

先簡單解釋一下什麼是紅籌架構。它的基本邏輯是:在開曼群島或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一家境外公司,通過香港的控股子公司,以股權控制或協議控制(也就是常説的VIE)的方式,把境內的經營實體裝進去,然后以境外公司為主體在港交所上市。過去十幾年,這套模式幾乎是中概股赴港上市的標準操作。鼎盛時期——2020年到2022年間,紅籌架構在港股IPO中的佔比超過90%

但到了2026年,局面徹底逆轉。2026年第一季度,港股新申報項目中H股佔比超過82%,紅籌(含VIE)佔比僅約14%,而VIE模式的紅籌成功備案項目更是屬於少數個案。備案通過率驟降至2.4%左右。曾經的紅籌IPO,已經不是難走,而是幾乎走不通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斷崖式變化?主要原因是監管框架發生了根本性重構:

2023年,證監會《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正式實施,確立境外上市備案制度,對間接上市(紅籌)實行實質重於形式的穿透審查

202671日,發改委837號令《對外投資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將境內機構股東將權益平移至境外SPV的行為明確納入ODI監管,必須事前備案或覈准,並設置了雙罰制。

與此同時,《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2025年進一步細化的《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對平臺類、數據類企業提出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前置要求。這些監管框架疊加,使得紅籌架構賴以生存的灰色空間被大幅壓縮。

二、紅籌架構的四大天然合規暗礁

紅籌架構在過去之所以高效,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大量企業在搭建時遵循的是先上車、后補票的邏輯。這套邏輯在穿透式監管面前,處處都是暗礁。

第一,ODI37號文歷史手續缺失。早期很多機構股東在搭建紅籌時沒有辦理發改委的ODI備案,創始人遺漏了外管局37號文外匯登記,甚至通過代持、拆分股權來規避審批。這些底層合規瑕疵在備案審查中會直接導致不予通過。等到A1遞交之后再補課,時間成本、中介成本都會成倍放大,甚至觸發行政處罰。

第二,VIE協議控制缺乏實體法確權。 VIE架構依靠一攬子商業協議實現利潤歸集和控制,但中國法律並沒有明確確認VIE的合法地位。監管目前的口徑是:只有在外資准入負面清單限制的行業,纔有使用VIE的合理性;外資已經放開的行業如果繼續使用VIE,會被要求拆除架構。

第三,離岸SPV缺乏商業實質,面臨税務穿透風險。很多企業的多層BVI-開曼-香港架構,沒有人員、沒有業務,僅僅是一個持股通道。税務機關可以依據間接轉讓規則穿透徵稅,未來分紅和股權轉讓都面臨納税調整風險。某中資企業就因香港中間控股公司被認定不符合實質性經營活動特徵,面臨5.479億元的補繳税款。

第四,資金閉環和數據安全的雙重壓力。境外融資資金調回境內、利潤分紅出境,每一輪都受發改和外匯約束。平臺類企業還要完成網絡安全審查,數據治理不達標直接阻斷上市路徑。

一句話總結:不是紅籌完全禁止了,而是隻有歷史全套合規、業務確有必要的企業,才能走通紅籌IPO。大量存量紅籌企業在A1受阻后,必須重新選擇資本出海的路徑。

三、受阻之后怎麼辦?五大路徑拆解

重要前提:歷史合規瑕疵不會因為更換上市路徑自動消失。無論選擇哪條路,ODI、外匯、税務、VIE問題都會被穿透覈查。不存在換殼繞開監管的捷徑。

路徑一:拆除紅籌,改制境內股份公司申報H

這是目前的主流選擇,也是投行優先推薦的方案。操作方式為,解除VIE協議,註銷或閒置BVI、開曼等離岸主體,清理境外老股東,還原境內股權結構,改製爲境內股份有限公司,然后以H股方式申報港股上市。境內的內資股可以通過H股全流通機制轉換為港股流通股,解決老股東的退出通道問題。

此種路徑的優點是監管邏輯清晰,審覈確定性最高;徹底消除VIE效力的不確定性和離岸税務穿透風險;未來還可以同步佈局A股。缺點是周期較長,完整拆紅籌加改制普遍需要612個月;股權重組會產生股權轉讓所得税,税務成本較高;美元老股東如果不願意轉為H股股東,需要安排回購退出;H股增發和分紅仍然受外匯監管約束。

誰適合走這條路?外資准入已經放開的行業、美元股東佔比不高、核心業務全部在境內的企業。比如,SaaS企業,外資准入已經放開,但紅籌VIE架構遞交A1后被證監會要求説明VIE必要性,無法合理論證。企業選擇拆除全部VIE和離岸層級,完成37號文註銷登記,股改后以境內股份公司申報H股,耗時9個月完成整改並遞交申請,審覈反饋明顯少於原來的紅籌版本。

目前,國產大模型公司階躍星辰已完成近25億美元融資,並已拆除紅籌架構,加速赴港IPO準備。公司已於20264月完成股改,由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最新融資中產業鏈資本集中入場,包括華勤、龍旗、豪威、中興等,「港版淡馬錫」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也出現在股東名單中。拆除紅籌架構被視為赴港IPO的關鍵前置步驟。

202579日,北京極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成為首家設置「AB(表決權差異化安排)的H股上市公司。法律團隊協助公司在3個月時間內完成了複雜的紅籌架構拆除工作,並同時在股權結構中首次設置了「AB

拆除前(紅籌架構):

拆除后(H股架構):

路徑二:收購港股上市公司控制權(買殼,暫不注入核心資產)

這一路徑的操作方式為,收購一家港股現有上市公司的控股權,獲取上市平臺,但暫時不裝入境內的核心經營性資產,保留殼公司原有業務。后續擇機再評估資產注入。

收購港股上市公司控制權的優點是快速拿到上市平臺,不用排隊等待IPO審批;可以分步實施,先利用港股平臺做境外融資和海外產業併購,等境內合規整改完成后再考慮資產注入。缺點為,殼成本高昂,小盤殼的控制權交易對價通常需要數億港幣;殼公司自帶歷史債務、訴訟等遺留風險,盡調工作量巨大。

最關鍵的是,只要未來注入境內核心資產,依然要完成證監會境外上市備案,歷史架構瑕疵全部暴露。這是因為,港交所《上市規則》第14章和第14B章明確規定,一旦控制權變更加上裝入核心資產,就會觸發反借殼測試,審覈標準等同於IPO,不能逃避任何境內監管程序。

誰適合走這條路?急需上市平臺、體量足夠承擔殼成本、但境內資產歷史合規瑕疵較多、需要時間整改的企業。例如,一家制造業企業紅籌IPO因歷史ODI備案瑕疵撤材料后,收購了一家港股小盤殼的控制權,保留殼公司原有貿易業務,暫不注入內地製造資產。利用港股平臺完成境外銀團融資和海外併購,計劃等境內ODI和税務全部整改完畢后再評估資產注入。

2025年,馬黎陽全資持有的驍駿傳奇有限公司從原控股股東Blackpaper Limited手中收購毛記葵涌1.755億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65%,總代價僅1.22港元。收購方在港交所公告中明確強調: 「目前無意向毛記葵涌注入任何資產」 ,且兩家上市公司在資產、財務、人員、業務上保持完全獨立,不存在同業競爭。

這一案例的精髓在於:先拿殼,不注入資產,避免觸發港交所反借殼規則。港交所《上市規則》第14章和第14B章明確規定,一旦控制權變更加上裝入核心資產,就會觸發反借殼測試,審覈標準等同於IPO。毛記葵涌的買方選擇「只買殼、不注資」,繞開了這一審覈門檻,為后續資本運作留下了靈活空間。

重要提醒:這條路並非沒有代價。買方雖然拿到了上市平臺的控制權,但只要未來注入境內核心資產,依然要完成證監會境外上市備案,歷史架構瑕疵全部暴露。「買殼不注資」的價值在於爭取時間,

在境內ODI、税務、外匯全部整改閉環之前,先用港股平臺做境外融資和產業整合。

交易結構示意(買殼暫不注入資產)如下所示:

路徑三:港股借殼上市(買殼+整體注入核心資產)

該路徑的操作方式是,收購殼公司控制權后,將境內核心經營性資產整體裝入港股上市公司。該路徑的優點很明顯:相比IPO排隊,時間上具備一定彈性,也可以繞開VIE架構直接申報的形式障礙。

缺點是,成本極高。殼費加重組中介費用巨大,而且這不是捷徑。港交所對借殼的審覈標準基本等同於IPO,證監會同樣穿透覈查底層境內資產的歷史問題,殼公司的歷史風險無法隔離,一旦底層合規硬傷無法解決,重組直接失敗。

誰適合走這條路?坦白説,在當前監管環境下,這條路對大多數紅籌受阻企業來説已經不是最優選項,這是因為成本高、審覈嚴、失敗風險大。但是,也有企業願意嘗試。比如,某消費企業紅籌架構因早期機構股東ODI缺失導致A1受阻,嘗試港股借殼。啟動重組后,證監會備案問詢穿透覈查境內架構歷史,ODI和外匯遺留問題無法閉環,重組終止,最終轉回拆紅籌申報H股。

路徑四:保留紅籌架構,全面合規整改后二次申報

此種路徑的操作方式是,不拆除離岸架構,而是補齊所有歷史合規手續。機構股東完成發改委ODI備案,自然人完成37號文外匯登記,精簡SPV層級,充分論證VIE的外資准入必要性,補齊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評估材料,然后重新遞交A1與證監會備案。

保留紅籌架構的優點是,美元基金和創始人的持股架構不變,保留境外退出通道;不需要大規模股權重組,規避了大額重組税務成本;適用於外資准入負面清單限制、確實沒有替代路徑的行業。缺點:整改周期不可控,備案審覈尺度持續趨嚴,存在申報失敗的風險;上市后還要持續承擔ODI體系下的各類報告義務,集團合規成本長期抬升;VIE效力的法律不確定性長期存在。

誰適合走這條路?屬於外資准入受限行業(如部分增值電信、特定文娛)、美元基金佔比高、投資人堅持境外退出通道的企業可以堅持走這條路。比如,2026群核科技(00068.HK成功港股上市,是近年少有的VIE紅籌備案通過案例。群核科技的成功關鍵在於:完整完成了機構股東ODI備案、個人37號文外匯登記,充分論證了VIE的外資准入必要性,完成了數據安全相關評估,全套境內合規閉環后纔拿到證監會備案通知書。

市場需要清醒認識到:群核科技屬於個案,不代表VIE紅籌已經重新放開。2026年一季度,備案通過的41家赴港IPO申請中僅群核科技一家為紅籌架構,而2025年全年這一數字為34家。2026年以來紅籌架構企業的證監會備案通過率跌至「冰點」,僅有群核科技一家獲得備案通知,而2025年同期獲得備案通過的紅籌/VIE架構企業高達21家。

交易結構示意(整改后紅籌架構)如下所示:

路徑五:其他備選路徑

一種是港股SPAC合併上市。有機會跳過傳統IPO聆訊排隊,但SPAC標的財務門檻高,市場存量SPAC數量少,交易談判難度大,同樣需要證監會備案。另一種是產業併購出海,收購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把業務裝入境外平臺,實現資本出海但不做公開IPO,適合產業出海訴求大於融資訴求的企業。

2025310日,產業互聯網平臺找鋼集團成功借殼SPAC公司Aquila07836.HK)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成為港股第二例De-SPAC交易。找鋼集團曾於2018年遞表港交所,擬以紅籌形式上市未果。通過SPAC合併路徑,找鋼集團繞開了傳統紅籌IPO的審覈障礙,以De-SPAC方式完成上市。交易中引入了PIPE投資5.358億港元,投資者包括徐州國資委、東英資管、東方證券、托克集團等。上市后總市值約117.13億港元。

20251210日,蔚來激光雷達供應商圖達通通過合併SPAC公司TechStar借殼上市,成為香港第三宗De-SPAC併購案例。圖達通成立於2016年,從事車規級激光雷達解決方案的設計、開發及生產,2024年共交付約23萬部車的激光雷達,主要客户為蔚來。上市定價10港元/股,總市值約172.1億港元。

202511月,億騰醫藥通過換股方式反向收購嘉和生物,合併后公司更名為「億騰嘉和醫藥集團有限公司」。這是港股18A首例反向收購案例。合併后原億騰醫藥股東佔合併公司77.43%股份,原嘉和生物股東佔22.57%,億騰醫藥實際控制人成為新公司控股股東。

四、不同企業該怎麼選?一張決策表説清楚

無論選擇哪條路徑,歷史合規瑕疵都不會自動消失。群核科技是2026年唯一通過備案的紅籌/VIE企業,這一事實本身就說明了一切。在備案制與ODI新規的雙重框架下,先上車后補票的時代已經結束。

當前銀行業正經歷存量競爭、利差收窄、合規高壓的深度轉型期,數字化重塑行業規則,粗放經營模式難以為繼,無數管理者陷入困惑——銀行經營該如何突破業績瓶頸、平衡合規與發展?作者立足多年一線實戰經驗,用40篇實戰心法、80個實踐案例,系統拆解銀行經營邏輯、管理心法與實戰打法,提供可落地、可複用、可迭代的經營進階體系。有意購書者請掃描下面二維碼,或在公眾微信號下留言購買作者簽名版

類型一:外資准入放開行業,美元股東佔比不高,核心業務全部在境內,優先選擇拆除紅籌,改H股全流通模式。

邏輯很簡單,VIE沒有政策必要性,硬扛紅籌申報的通過率極低。雖然拆架構要付出税務和時間成本,但審覈確定性最強,是當前性價比最高的資本出海方案。提醒:提前和美元投資人溝通退出方案,預留612個月的整改時間。

類型二:外資准入受限行業,美元基金佔比高,投資人堅持境外退出通道,優先選擇存量紅籌深度合規整改后二次申報。

外資准入受限行業確實需要VIE那就要把合規做到極致——補齊ODI37號文登記、數據安全評估全套材料。同時必須準備B計劃:如果備案再次受阻,要隨時能啟動拆紅籌方案。不要抱有架構不動、只靠招股書文字解釋矇混過關的幻想,監管是實質穿透審查。

類型三:急需上市平臺,體量足夠承擔殼成本,但境內資產歷史合規瑕疵較多,優先選擇收購港股控制權,暫不注入核心資產。

對於這種類型的企業,要謹慎對待完整借殼,審覈標準等同於IPO,不能規避境內合規覈查。先用殼做境外融資和產業整合,等境內ODI、税務、外匯全部整改閉環后,再評估資產注入。如果底層硬傷無法修復,就放棄資產注入。

類型四:以產業出海為目標,公開IPO融資訴求不強,優先選擇境外產業併購,收購海外上市公司實現資本化,不必強行IPO

港股IPO並不是企業資本出海的唯一路徑,如果謀求長期發展,可以考慮通過收購上市公司少數股權或控制權實現資本出海,后續再實現業務整合。

五、寫在最后:必須守住的三條底線

無論選擇哪條路徑,有三條底線是所有企業都必須守住的:第一,合規瑕疵不會自動消失。買殼、借殼都不能繞開發改委ODI備案、證監會境外上市備案、外匯登記義務。試圖繞開監管的操作,最終只會讓問題更加複雜。第二,把境內監管手續作為前置條件。不要出現A1遞交之后再補課的情況。所有合規問題,在上報之前就要閉環。第三,紅籌不再是萬能出海工具。資本出海不等於紅籌出海。在備案制加ODI新規的雙重框架下,H股已經成為民企赴港資本化的主流通道。

結語:資本出海的核心不是找一條捷徑繞開監管,而是匹配自身行業屬性、投資人訴求和歷史合規底子,選擇風險可控的路徑。在備案制與ODI新規的雙重框架之下,先上車后補票的時代已經結束了。未來的贏家,屬於那些把合規做在前面的企業。

注1、境外上市業務,提供各種諮詢。例如,在紅籌重組階段歡迎諮詢外翻架構或者拆除紅籌架構及過橋融資的方案,在基石投資階段提供資金出境、基石投資配資方案建議,在有增持需求時歡迎諮詢資金出境以及境外配資增持主要模式,在募集資金運用時可以提供外存內貸合理賺取利差並按需結匯的建議……境外上市各種資源都有,如有諮詢需求可以掃描文章末尾二維碼添加微信好友溝通。

注2、國際業務公眾號生態圈為企業「走出去」或者已經海外佈局的企業、企業家,提供各種跨境場景業務諮詢。例如,全球架構、税務籌劃、外匯政策諮詢、37號文登記和境外直接投資ODI證書申請、資金出境、跨境併購、跨境資金池、離岸授信、進出口貿易融資、企業家全球資產配置、紅籌架構拆除或者搭建以及過橋融資、境外上市及基石投資配資和基石錨定資金出境、私有化融資、QDLP/QFLP、跨境直貸、外保內貸、內保外貸、外債批文、境外發債、匯率風險管理等諮詢,如有出海需求或者跨境投融資需求,歡迎掃描文章下方二維碼添加微信溝通。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