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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16:34
文|《BUG》欄目陳思竹
「終於有希望提速了。」
近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其中擬將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的最高時速,從15公里提升至20公里。此外,草案中還提及,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逆向行駛、超速行駛、撥打或接聽手持電話等規定。
需要説明的是,此次調整的是道路行駛限速,而非產品設計上限。根據 2025年9月實施的新版國標GB17761-2024,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仍為25km/h,此次修訂並未涉及產品標準的調整。
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無數電動自行車車主的關注。「這條規定肯定是比以前好一些,以前限速15有時候太慢了,和自行車速度差不多。」有長期依靠「小電驢」上下班的車主如是説。
不過目前,各大電動車廠商的行動還未跟上,《BUG》欄目聯繫多家電動車品牌得知,當前電動車普遍在速度高於15km/h時就會觸發預警。針對這一條規則是否有調整,各廠商客服均表示,目前還未接到通知,「要等紅頭文件真正發下來后纔會有系列調整。」
超過15km/h就有報警
客服:目前沒有更新通知
需要區分的是,此次政策調整的並非輿論所關注的「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而是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實際行駛時的上限速度。
此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在這一規定下,大部分電動車品牌都在自身產品上增加了一道「預警系統」。據《BUG》欄目梳理,包括九號、愛瑪、雅迪、台鈴、小牛電動在內的品牌,基本在車速達到15km/h左右時就會觸發預警系統,車輛本身會不斷發出提示音,促使車主降低速度。
不過,《BUG》欄目也看到,此預警系統在不同品牌,不同產品身上,發揮作用的速度條件也略有差異,如有雅迪門店店主表示,在上路時開到20km/h時纔會觸發預警,九號公司客服也表示,這種提示音在超過22km/h后纔會響起。
不過,當問及此次限速政策的修改,其產品是否會有相應的更新。上述電動自行車品牌客服均表示還未接到相關調整通知,預警系統現階段也不會變更。「我們也關注到了這個事情,但是具體調整措施還要等官方文件真正落實后,現在還只是草案,紅頭文件還沒有真正下來。」雅迪客服表示。小牛電動的客服也認可了這一説法,「這種調整要慢慢來的。」
而針對於電動自行車自身的「預警」功能是否會跟隨政策的調整而主動更新一事,小牛電動的客服表示,新產品或許會在這一方面有所調整,「但目前已經售出的產品,目前官方並不支持預警系統的更新,目前也還沒有應對措施。」
不過,這一問題在線下門店中,便容易應對。有某品牌的線下門店店主表示,有關限速的預警提示音可以做改裝調整,「改裝后,警報聲的作用區間可以有所增加。」他暗示道。
這一現象也直指目前電動自行車存在的「改裝」灰色市場。據第一財經報道,在線下電動自行車售賣網點以及維修店中,提供相對應的「改裝服務」。電動自行車篡改最高行駛時速最高可達40-60km/h,且篡改用時僅需不到20分鍾。
不過,此次對於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夠打擊到灰色改裝產業,「對於普通用户而言,20km/h更貼近體感,能夠滿足一些生活需要,並且現在企業對於防篡改技術的投入越來越多,改裝的困難與成本也越來越大,所以這一灰色產業的需求將有所萎縮。」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對《BUG》欄目如是説。
為什麼是20km/h?
從15km/h到20km/h,改動的只是一個數字嗎?
答案並非如此簡單,此次限速調整,是產品標準、道路法規、安全配套三個維度的一次系統性校準。
在社交平臺上,針對於此次調整,一個最經常被提及的疑問是:既然新國標已經允許電動自行車跑到25km/h,道路限速為什麼不直接對齊到25km/h?
對此,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凌雲在與媒體的交流中給出了清晰的解釋:「國標是技術上的強制性規定,技術標準跟法律上規定的標準不一樣。機動車也是這樣,從出廠的標準來看,機動車實際上能開到200km/h甚至更高,但是到了高速路,限速就是120km/h。」
此外,余凌雲認為,交通安全最主要取決於速度差。產品端25km/h是車輛的「能力上限」,道路端20km/h是「行駛上限」,兩者之間保留5km/h的安全冗余,與機動車「能跑200、高速限120」的邏輯如出一轍。
這一判斷也得到了行業層面的印證。中國政府網發佈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24)主要技術內容問答明確指出:「為減少交通傷亡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車輛的最高設計車速不宜過高」,新標準維持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並增加超過25km/h時電動機應停止提供動力輸出的要求,同時「強化速度等防篡改設計」。
此次將限速提升至20km/h,客觀上也是對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的迴應。
現行道交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自2004年5月1日實施至今已22年未變。
針對這一規定,柏文喜認為,實測顯示人力自行車的速度就能達到15km/h,「此次上調至20km/h,是對市場3.8億輛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的現實迴應,也是讓法律與現實情況得到更加準確的適配。」
在與《BUG》欄目的交談中,多位普通車主也對這一政策表現支持,「之前15km/h多多少少有點慢,會耽誤時間,但是20km/h就好一些了。」還有車主表示,此前所習慣的速度就是20km/h,可以滿足一些通勤需求。
不過,也有用户擔心,在提升限速后,會不會在上路時更加危險。
對於這個問題,北京急救中心調度指揮中心主任韓鵬達在2026年4月的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上所公佈的數據就可以解答:電動自行車致死事故中,70%-80%的致命傷源於顱腦損傷;不戴頭盔時,致命傷害風險是戴頭盔者的3倍以上;而正確佩戴頭盔,則能降低60%-70%的頭部重傷和死亡風險。
由此可見,真正決定騎行安全的,並不只是15或20的速度數字,而是騎行者上的頭盔。而細讀此次法規草案不難發現,提升限速只是道交法修訂中關於電動自行車相關內容的一部分,草案中還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且不得有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違反交通信號通行以及撥打或者接聽手持電話、觀看視頻等行為。
責任編輯:郭栩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