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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6:21
(來源:北京商報)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周義力)8月21日,來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原副巡視員姜文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文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管黨治黨寬松軟,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作風底線失守,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違反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未經批准擅自出入境;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配偶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政績觀偏差錯位,掩蓋風險、粉飾業績,授意違規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共財物非法據爲己有;在貸款發放、網點購置、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姜文俊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姜文俊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