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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3:14
(來源:華商報)
消費者花7萬多元在二手車平臺買的二手車,宣傳「99分1級車況」及「非水泡車」,沒想到發現異常后經機構檢測竟是「水泡車」。商家則認為,車況均是以國標爲準,經嚴謹覈查,多項證據均明確表明該車輛非水泡車……目前,這場由車輛「泡水」引發的爭議還在繼續。
購買1級車況二手車消費者:檢測卻是水泡車
今年7月,李先生通過優信二手車平臺看中了一款二手車,車輛行駛里程為3萬公里,價格7萬余元,「我家在外地,距離較遠,這輛二手車的所在地在西安,所以當時並沒有線下看車,都是通過平臺提供的資料瞭解車況。」李先生説,二手車最怕買到事故車以及水泡車,所以在買車前他了解得也很仔細,並未發現異常。
李先生介紹,二手車平臺的車輛商品下方都備註有「車況檢測報告」,他查看時,車輛宣傳的是99分的1級車況,且明顯標註有「非調錶車、非結構性損傷車、非水泡車、非火燒車」,銷售人員發來詳細的《優信二手車車況綜合説明書》中,也明確標註有「排除水泡車」的字樣。
7月11日,李先生與優唐(陝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線上簽訂了《二手車銷售協議》,全款支付了74700元。「7月19日收到車后駕駛正常,但不久后我發現車輛方向柱有生鏽痕跡。」李先生説,這輛車製造時間是2022年9月,短期內出現生鏽痕跡不正常,他開始懷疑車輛此前存在水泡的情況。
車主兩次委託機構檢測結果均是「水泡車」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瞭解到,產生疑慮后,李先生先后通過兩家檢測機構檢測,結果顯示,車輛屬於「水泡車」。
李先生介紹,8月9日,他委託「查博士」對車輛進行相關檢測,經檢測:該車左前底板隔音膠及封邊膠、左側底板橫樑內部、左后底板隔音膠及封邊膠、右前底板隔音膠及封邊膠、右側底板橫樑內部、右后底板隔音膠及封邊膠、右前地毯(含周邊飾條/飾板)、右后地毯(含周邊飾條/飾板)、左后地毯(含周邊飾條/飾板)、左前地毯(含周邊飾條/飾板),發現存在泥沙、變色現象。綜合判定車輛為泡水車,存在安全隱患。
8月15日,李先生又通過當地某機動車鑑定評估服務有限公司對車輛進行了「水泡車檢測」,檢測結論為「是水泡車」,補充説明為「該車地板地毯大面積進水存在水漬及泥沙殘留,未達到嚴重水泡程度,認定為輕度水泡車。」檢測下方還標註着「水泡車認定標準:車輛曾經發生水浸現象,導致車輛3個部位以上存在大面積水泡痕跡即可認定為水泡車。」
李先生還表示,優信二手車售后人員曾聯繫當地的修理廠對車輛進行過檢查,但沒有出具任何文字性的報告及結論,只是告知他車輛檢測后不是水泡車。
車輛是否是水泡車?車主、商家看法不一
記者瞭解到,雙方此前簽訂的《二手車銷售協議》中明確約定「基於現有的檢測技術和場景,乙方對該車輛進行了檢測,結論為:該車輛無結構性損傷、非調錶車、非水泡車、非火燒車。如車輛在交付前屬於上述情形的,乙方為甲方提供該車輛十年內原價退車的保障服務……」
「認為與宣傳承諾不符,我先后多次聯繫優信二手車平臺,告知了平臺車輛兩次的檢測結果並要求原價退車,但被平臺拒絕。」李先生説,平臺意思是按照相關的國家標準,這輛二手車不算是「水泡車」,多次溝通無果。
李先生認為,優信作為專業二手車經營商家,具備完整車況檢測能力,交易時應主動告知消費者車輛泡水等完整情況及瑕疵,「目前也在走司法程序,作為消費者也會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商家三倍賠償。」
8月19日,一位負責處理李先生購車售后的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反饋車輛是水泡車后,他們聯繫了車主當地的維修點進行檢測,車況均是以國標爲準,車輛達不到水泡車標準,無法原價退車,具體情況由公司專人回覆。
8月19日22:00,優信二手車回覆稱,給消費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對泡水車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並在全國率先推出水泡車十年包退政策。經嚴謹覈查,多項證據均明確表明該車輛非水泡車,幾處明顯證據如下:
1.線束及插頭完好:車輛線束盒及其插頭均無進水、腐蝕痕跡,狀態正常。
2.空腔無泥沙水漬:經對車輛底部夾縫、門邊空腔等多處進行內窺鏡檢查,確認內部無泥沙或水漬,僅存有正常浮塵。此現象或因灰塵經車門內側底板空腔的通氣孔侵入所致,屬正常情況。
3.關鍵結構膠無水痕:左前座椅橫樑縫隙、右側座椅骨架與地板連接處的結構膠,以及地板橫樑縫隙內的結構膠均極其乾淨,未見水痕及泥沙。
4.地毯變色非因泡水:針對某機構提出的「地毯海綿變色」質疑,經覈查,僅地毯極小部分存在變色,很明顯為腐蝕所造成。從破損處可以看到內部海綿非常乾淨,無任何泡水痕跡。該現象非泡水形成。
需特別説明的是:若為水泡車,上述本應留存泥沙的密閉及低位空間必然留有顯著痕跡。水具有流動性,而塵土不會。據此,對該機構僅憑局部變色或所謂泥沙便草率得出「水泡車」結論表示不認可,並將與其檢測人員進一步溝通。若該機構因失誤出具不實結論,將對優信品牌造成極大傷害。懇請該機構認真對待檢測結果,給予優信及消費者公正的對待。優信鄭重承諾:如經權威檢測機構認定該車為泡水車,公司將承擔相應責任,願與媒體攜手共同推動中國二手車市場的規範化發展。公司將繼續與消費者保持溝通,積極推動問題妥善解決。
國家標準、團體標準究竟該如何判定水泡車?
關於車輛是否屬於「水泡車」的爭議,記者看到,李先生購買的車輛檢測報告中提到了「依照國家標準《二手車鑑定評估技術規範GB/T30323》檢測」。而關於水泡車,經查詢,現行國標《二手車鑑定評估技術規範》(GB/T30323-2013)並未給出十分明確的定義和判定標準。
記者獲悉,2025年9月25日,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曾以線上形式組織召開國標《二手車鑑定評估技術規範》修訂討論會。會上指出,隨着新能源車市場份額快速增長,二手車交易場景不斷擴大到司法鑑定、保險理賠等相關領域,原國家標準已不能完全滿足當前市場需求。此次修訂工作,旨在減少二手車交易糾紛,提升消費者信心,促進二手車行業向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其中,國標修訂的其中一個重要方向應該是關於事故車與水泡車判定標準的革新。
而除了現行的國家標準外,目前行業內用於具體判斷「水泡車」的,更多也參考了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發布的團體標準T/CADA18-2021《乘用車鑑定評估技術規範》。對於行業內眾多企業一直以來反饋的重大事故車與一般事故車、水泡車的不同車損等級區別進行了明確與定義。
有業內人士提醒,判斷車輛是否為水泡車,最直觀的是發動機艙及駕駛艙座椅旁的螺絲是否有生鏽痕跡,普通人肉眼難以發現,建議購車前找專業維修師傅檢查車輛,一般都能通過檢查發現。
>>律師説法泡水是消費者購車核心考量因素商家需全面真實披露核心信息
華商報《法治周刊》專家庫成員、陝西豐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朱長江認為,本案中,涉事二手車商家存在涉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需全面、真實披露商品核心信息。「泡水屬於影響車輛安全性能、使用壽命與市場價值的重大瑕疵,是消費者購車的核心考量因素。」朱長江説,商家在售車時,宣傳車輛為99分一級車況,書面承諾車輛非水泡車,若隱瞞車輛進水事實,未履行法定告知義務,則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
朱長江表示,平臺作為專業二手車經營主體,具備專業車況檢測能力,若在售前出具虛假車況報告、作出不實承諾,使消費者基於虛假信息支付全款購車,即便商家以國標無明確水泡車定義、僅為檢測疏漏抗辯,但其雙重第三方檢測均證實車輛存在多處涉水瑕疵,足以證明平臺存在虛假宣傳、隱瞞重大車況的過錯,符合消費欺詐的構成要件。針對本次糾紛,消費者首先可依據購車協議約定,主張解除合同、原價退車退款,並要求商家承擔車輛檢測、交通拖車等全部維權合理支出。其次,若法院認定商家構成消費欺詐,消費者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張「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此外,消費者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要求對商家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全方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畢詩成 於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