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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 19:16
近日,上海金融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劍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
1、固定資產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2、經營性物業貸款授信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3、貸款資產風險分類不實、
4、流動資金貸款需求測算不合理、
5、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6、信用證押匯業務授信后管理不到位、
7、銀行承兑匯票貼現業務管理不到位。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上海金融監管局對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罰款1210萬元。
對孫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普陀支行副行長)、李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徐匯支行副行長)、祝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虹口支行副行長)、包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湯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寶山支行副行長)、何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嘉定支行副行長)、施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房地產金融部副總經理)分別警告並罰款5萬元;
對張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錢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寶山支行副行長、客户經理)、瞿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川沙支行副行長)、朱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寶山支行副行長)、嚴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閔行支行副行長)、陸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浦東分行行長)、邵某某(時任農業銀行上海松江支行副行長)分別警告並罰款10萬元。
據官網介紹,農業銀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農業合作銀行。自1979年2月恢復成立以來,該行相繼經歷了國家專業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等不同發展階段。2009年1月,該行整體改製爲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該行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
截至2025年末,該行境內分支機構共計23,128個,包括總行本部、總行營業部、4個總行專營機構、4個研修院、37個一級分行、410個二級分行、3,316個一級支行、19,313個基層營業機構以及42個其他機構。境外分支機構包括13家境外分行和4家境外代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