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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新能源(01250)附屬與中能建安徽電建訂立EPC合同 合同總價12.34億元

2026-08-10 22:27

智通財經APP訊,山高新能源(01250)發佈公告,山高新能源董事會及山高控股董事會各自宣佈,於2026年8月10日(交易時段后),菏澤山高清潔能源(為山高新能源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及山高控股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作為發包人)與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安徽電力建設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能建安徽電建,作為承包人)訂立EPC合同。根據EPC合同,菏澤山高清潔能源同意委聘中能建安徽電建就項目提供EPC服務,合同總價為人民幣12.34億元(包含所有税項)(可在國家税務政策更改時調整 )。

項目位於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西南部的212.5兆瓦集中式風力發電項目。

根據EPC合同的條款,承包人將完成項目的全部建設(其中包括):風電場、升壓站、集電線路及外送線路工程、勘察設計、所有設備、材料採購、運輸及儲存、工程施工準備與施工、設備安裝與調試、工程竣工驗收。

山高新能源集團始終積極且深度地融入國家戰略規劃佈局以及山東高速集團所構建的多元發展生態體系。山高控股集團持續看好中國經濟向好發展,積極融入清潔能源領域的新發展格局,並積極推進中國政府根據2030年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十四五」規劃大力支持的此領域項目。通過在全國各地不斷拓展清潔能源市場,項目的投資、建設與運營將進一步提升山高新能源集團及山高控股集團在山東市場的戰略佈局、業務領域及足跡。此舉不僅有助於山高新能源集團及山高控股集團在新能源領域實現多元化業務組合的持續發展,還將為未來擴闊山高新能源集團及山高控股集團的收益基礎,增強山高新能源集團及山高控股集團的長期競爭力以及提高盈利能力。

鑑於上述情況,山高新能源董事會及山高控股董事會(包括彼等各自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各自認為,EPC合同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乃經公平磋商后於山高新能源之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按正常或更佳商業條款進行,且有關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各自以及彼等各自的股東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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