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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19天買60張「里程票」未乘機要求賠款,平臺迴應:系供應商違規出票,消費者均未到場使用,不支持「退一賠三」

2026-08-07 18:06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大象新聞」

近日,成都旅客李先生向大象新聞·大象幫反映,他在飛豬旅行平臺(下稱飛豬)訂購的美國境內航班機票,登機時被航空公司告知是「盜刷他人積分兑換的里程票」,且已被取消。同在成都的蔣先生自稱也遭遇了幾乎相同的經歷,在飛豬訂購的十幾次美國航班機票均為「里程票」。飛豬迴應,「里程票」確實屬於供應商違規出票,平臺已啟動消費者保障機制,但對於消費者提出的「退一賠三」的訴求,平臺以「涉事賬號短期內密集下單共60張客票且全部未實際使用」為由未予支持。

登機口被告知機票取消,成都多位旅客親述「里程票」遭遇

李先生告訴記者,7月19日晚八點半,他們同行三人在飛豬訂購了7月21日至7月24日西雅圖往返奧蘭多的阿拉斯加航空AS420、AS309航班,總計金額18900元。

「我們到機場以后正常通過了安檢,結果到了登機口被告知我們的機票被取消了。我們立刻和平臺聯繫,平臺又給我們購買了同一航班的機票,但當時早就過了正常的值機時間,最終我們沒能趕上那個航班。」

李先生撥打阿拉斯加航空客服電話后得知,「7月19日訂購的機票是盜刷他人航司積分兑換的‘里程票’,當天就被積分卡主發現並取消。」李先生説,更令人意外的是,7月21日平臺再次為他們訂購的同一航班機票,同樣是‘里程票’,在起飛前1小時被航司風控系統檢測到后取消。

同在成都的蔣先生説自己遭遇了幾乎相同的情況。他告訴記者,自己在飛豬上共下了13個訂單,大部分是幫朋友代訂。「其中一個我自己的訂單,到機場后被告知機票已經取消,航司客服明確告知我是盜刷他人信用卡買的票,付款信用卡持卡人發起了未授權交易爭議,導致機票被取消。」

蔣先生提供了其中一趟航班的訂購截圖,其購買的阿拉斯加航空7月19日從西雅圖飛往華盛頓的機票,支付方式為32500航司積分外加5.6美元的税費和附加費。蔣先生表示,此前部分訂單已與平臺達成賠償方案,剩余的訂單他要求平臺「退一賠三」。

飛豬:供應商違規出票 機票已全額退款但不支持「退一賠三」

記者向飛豬旅行平臺反映李先生、蔣先生等人遭遇的「里程票」問題,平臺經過調查作出迴應。

飛豬確認消費者反饋的「里程票」系供應商違規出票。針對此類情況平臺會啟動保障機制,第一時間重新出票以確保消費者出行,並對涉事供應商採取清退等處罰舉措。

但是,對於消費者提出的「所有涉及機票均退一賠三」的訴求,平臺表示未予支持。飛豬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查詢了后臺數據發現:李先生、蔣先生等3位消費者一共使用4個平臺賬號(其中3個賬號與客服溝通的為同一人),在7月1日至7月19日期間,在飛豬平臺累計下單22筆阿拉斯加航空機票訂單,共計60張客票涉及25位乘機人。僅7月19日當天,就訂了9單共27張機票。上述機票飛行時間多集中在7月3日至7月26日美國境內為主的航線,並存在同一乘機人的多段行程衝突。例如,其於7月21日當天分別下單了俄勒岡州飛得克薩斯州、西雅圖飛奧蘭多、亞特蘭大飛俄勒岡州的航班,以上航班起落時間存在明顯衝突,同一乘機人在時空上不存在按序乘坐可能。

消費者的出行事實也存在疑點。例如,其中一位消費者7月1日下單了6日東京飛西雅圖的機票。消費者於登機結束前5分鍾聯繫平臺表示無法登機,平臺迅速啟動保障機制,表示可為消費者重新出票、保障出行,但該用户拒絕平臺保障出行。截至目前,上述22筆訂單60張機票,消費者均未提供有效的機場到場證明。

基於此,飛豬方面表示已為消費者提供22筆訂單全額退款及每單5000元「體驗金」的補償方案,但消費者未接受。平臺方面稱已告知消費者將保留上述方案,暫未就「退一賠三」作出讓步。

律師:后臺數據或成關鍵證據,頻繁下單且行程衝突可能影響「退一賠三」適用

平臺迴應中的「60張客票全部未實際使用」以及「乘機人多段行程衝突」等數據,與此前報料人表述的「幫朋友代訂」「已完成旅行」存在明顯出入。

北京浩天(鄭州)律師事務所劉芬宇律師認為,針對此次飛豬「里程票」事件,法律關係的核心在於對「消費者」身份的認定及是否存在「欺詐」行為。首先,關於消費者身份,法律通常保護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商品的自然人。如果根據飛豬后臺數據,當事人在短時間內高頻下單、行程衝突且全部未使用,該行為明顯超出了正常生活消費範疇,可能被認定為非善意消費者,甚至涉嫌惡意利用規則牟利。 其次,關於退一賠三,其前提是經營者存在「欺詐」故意。雖然供應商違規出票屬實,但若消費者本身存在「知假買假」或「碰瓷」意圖,則難以適用該懲罰性賠償。

最后,關於「碰瓷」索賠,若消費者明知票源有問題仍大量購買並以此索賠,可能構成權利濫用。若涉及偽造事實或敲詐勒索,更需承擔相應的行政乃至刑事責任。法律既保護合法權益,也嚴厲打擊惡意維權。

業內人士:「積分票」亂象存在已久

記者通過一位國際旅遊業內人士瞭解到,所謂的「里程票」(也稱積分票),是指航空公司會員用自己賬户內的里程數,或者信用卡持卡人使用積分等兑換的免費機票,會員或持卡人可以為自己或指定的受讓人兑換機票。

這種票與普通現金購買的機票有本質區別:它被禁止轉讓和售賣,且通常無法累積航段和積分,退改簽規則也更嚴格。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花錢買的應是「現金票」,若買到「里程票」,不僅享受不到應有權益,還可能被拒絕登機。

國際旅遊業內人士透露,早期「黑票代」通過盜刷他人信用卡獲取積分,「如今更多是和‘黃牛’勾結,低價收購信用卡、航司APP等積分,花幾百元就能買到數萬積分」。

該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黑票代」通過借用有資質的票代公司,偽裝成正式供應商與OTA平臺簽約,將「里程票」以折扣價掛在平臺上銷售。由於國內OTA平臺採用的分銷系統和國外不同,再加上國外航司機票價格更高、會員里程池大、受讓人規則複雜、中文客服難打通等原因,這給了「黑票代」可乘之機。「這條利益鏈能存在這麼久,還是因為從積分產出到違規出票的各個環節,甚至消費者本身都有利可圖。」

而在這場由「里程票」引發的糾紛中,李先生、蔣先生尚未與飛豬就補償方案達成一致。律師提示,若消費者對平臺處理結果不滿,可通過訴訟途徑主張權利,但需對「消費欺詐」的認定及自身行為的合理性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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