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香港保險收益徵稅20%?財聞求證:並非新規,而是舊則落地

2026-08-07 18:56

8月6日,多家媒體報道稱,個別港險投保人士收到境外收益繳税通知,目前相關案例涉及北京、浙江杭州地區,有案例按照20%税率計算。

財聞就相關事項諮詢香港監管部門、多位保險行業資深從業人士、經濟學家、高校教授及港險投資者瞭解到,目前確有個別地區出現相關征税案例,但尚未形成普遍性執行規則。

受訪人士普遍認為,即便未來港險收益徵稅規則進一步明確,對赴港投保人士的整體影響總體有限。「長期來看,高淨值客户全球資產配置的需求不會發生明顯變化。」

香港保險局迴應財聞稱,中國居民就境外投資收益必須依法申報及繳税的要求一直存在,市場不用過度解讀或作出揣測。政府和保監局正密切注意內地有關金融產品税務安排的最新發展,同時會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

8月7日,國家税務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表示,按照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中國税收居民需就全球所得履行納税義務,境外保險收益也屬於應納税所得的範疇,這並非新政策,更不是專門針對香港保險市場,無需過度解讀。

港險收益納税:是舊則落地,無需過度解讀

精算視覺創始人牟劍群告訴財聞:「業內消息顯示,已有地區的税務局打電話給持有境外保單的投保人,要求去補税。不會是假的。但確切來説是依據‘市場消息’。」

相關消息引發市場關注。8月6日,香港保險股集體下跌,友邦保險(01299.HK)盤中一度跌超9%,保誠(02378.HK)盤中跌超6%,部分內地險企股價亦受到波及,出現不同程度下跌。花旗(C.US)研報認為,本輪保險板塊拋售由恐慌情緒主導,且存在過度反應。中泰證券(600918.SH)研報也認為,香港保險股短期超跌,或存在過度反應。

香港保險局迴應財聞稱,中國居民就境外投資收益必須依法申報及繳税的要求一直存在,市場不用過度解讀或作出揣測。政府和保監局正密切注意內地有關金融產品税務安排的最新發展,同時會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

鄭州大學經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張彬告訴財聞,我國內地針對香港保險收益的徵稅規制,並非全新的税收政策調整,而是對既往税收模糊地帶的規則澄清與執法落地。不存在制度層面的規則變更,無需過度解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簡稱「個税法」),保險賠款依法免徵個人所得稅,本質是對保險事故所致損失的補償,並非新增投資收益。

相比之下,個人取得的投資分紅收益屬於法定應税所得。我國長期對居民個人的境外投資收益,依法執行個人所得稅徵收規則。過往實務中,境外保險分紅普遍未計徵個人所得稅,本質是依託税法適用的模糊空間形成的徵管慣例,並非法定免税情形。

張彬認為,當前徵管收緊的核心邏輯在於穿透式認定產品實質。部分香港保險產品雖然以保險產品形式存在,但其收益依託保險資金開展對外投資所產生的增值收益,並向投保人進行利潤分配。從法律實質層面穿透產品外觀,該類產品產生的分紅收益,完全契合我國個税法中股息、紅利類應税所得的規制範疇。「對香港分紅險的投資收益計徵個人所得稅,具備充分的法理依據與規則合理性。」

來自個人所得税法條款

哪些港險收益需要被徵稅

智匯集團首席經濟學家夏春認為,並非所有港險收益都需要繳税,目前徵稅案例仍屬個別現象,尚不具普遍性。近期社交媒體上流傳的「收到繳税通知」,主要涉及兩類情形:一是保險分紅收益被徵稅,二是預繳保費利息收益被徵稅。

夏春分析到,英式分紅的税務優勢在於其「賬面浮盈。特性為復歸紅利增加保額、終期紅利在保單終止時才發放,在客户未操作前屬於「未實現資本增值」。相比之下,美式分紅若以現金形式提取,即構成"已實現所得",可能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相關個税法規定進行徵稅。預繳保費利息被徵稅,是因為該利息屬於明確的「利息所得」,税法界定清晰,不存在爭議空間。

牟劍群告訴財聞,參考其他國家税務機關對於境外投資和離岸信託的徵稅規則,目前大概率可能涉及徵稅的包括:保單的周年紅利(以現金紅利形式存在)、派發的年金,以及已退保或部分退保產生的現金價值(若現金價值已超過本金)。不過,各地區税務機關的判定標準和處理方式存在差異,目前尚無統一明確規則。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新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龍格在採訪中提及,近期市場關於港險徵稅的討論升溫,與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報標準)下跨境金融賬户涉税信息交換機制帶來的信息透明度提升有關,也對港險銷售產生了一定影響,「2026市場傳聞直接引發儲蓄險短期銷量下滑」。

張彬認為,隨着我國跨境税收信息交換機制不斷完善,既往遊離於徵管體系之外的境外個人所得,將逐步納入常態化税收監管範圍。未來對於各類新型保險產品的税務認定,不應以產品名稱、外觀業態作為判斷標準,核心區分依據為收益的產生邏輯:凡基於資金投資增值產生的收益,均屬於應税範疇;退保所得、保單現金價值增值等收益,需追溯其來源,若本質依託投資行為產生增值,即應當依法計税。

(財聞注:2026年6月17日,香港《2026年税務(修訂)(自動交換資料)條例草案》經立法會通過,將進一步強化CRS框架下的跨境涉税信息交換能力。香港監管部門此前公開表示,香港計劃在2028年前正式實施CRS2.0版規則。而2026年7月24日起實施的離岸信託相關税務規則調整,同樣依託CRS跨境涉税信息自動交換機制。)

內地居民為何熱衷赴港投保

據香港保監局公佈數據,近幾年,香港保險市場持續受到內地居民關注。2023年、2024年,內地訪客赴港投保新單保費分別達到590億港元、628億港元,均佔香港個人業務總新單保費約3成(2025年起,香港保監局未再披露內地投保數據)。

牟劍群認為,近年來香港保險產品受到內地居民關注,一方面與美元資產此前較高的利率水平有關,以美元計價的部分香港保單階段性收益表現較高;另一方面,高淨值客户全球資產配置需求持續存在,而香港距離內地較近,跨境配置便利度較高。

夏春表示,這幾年內地居民持續赴港投保,背后主要是受到「收益差、幣種差、功能差」三重因素推動。

首先是收益差異。香港保險市場以分紅險為主流,2025年7月前,部分產品演示利率曾達到7%;即便監管調整后,美元保單演示利率上限仍為6.5%。相比之下,同期內地傳統險定價利率已下調至2.0%,分紅險降至1.75%。在低利率環境下,這一收益差異成為高淨值人群資產配置的重要動力。

其次是多幣種配置與財富傳承。香港保單支持美元、港元、人民幣等多個幣種自由轉換,可滿足子女海外教育、移民等外幣需求。同時,部分產品具備保單拆分、更換受保人、類信託傳承等功能,成為跨境資產配置的重要工具。

此外,香港保險市場歷史悠久,產品形態豐富,包括英式分紅、美式分紅、投資相連險等。同時,部分中資險企也在香港推出保證收益相對較高的產品,進一步吸引中高端客户。

港險收益要交稅后,是否影響內地居民赴港投保需求

夏春對財聞分析稱,若相關征税規則進一步明確,對內地居民赴港投保可能產生三方面影響。

一是收益率預期重新評估。若美式分紅按照20%税率徵稅,6.5%的演示利率稅后將降至5.2%,與內地保險產品之間的收益差距將有所收窄。

二是配置邏輯迴歸保障本源。税務成本上升可能推動投資者從「單純追求高收益」,轉向「多幣種分散配置+財富傳承+風險保障」的綜合配置模式。

三是合規成本增加。投保人需要更加關注税務申報義務,未來「保單貸款替代提取」等税務籌劃工具的使用可能普及。

夏春認為,即便徵稅規則進一步明確,香港保險在幣種多元化、法律體系成熟度、產品功能靈活性等方面的優勢依然難以替代,「內地居民赴港投保的需求不會消失」。

某保險從業人士告訴財聞,雖然未來香港保險收益可能面臨税務成本影響,但產品在收益表現方面仍具有一定吸引力,「即便實施徵稅后,港險收益仍普遍高於內地保險產品」。

另一位保險從業人士也表示,「這在行業內算是普遍認知,香港保險通常具有‘保證收益較低、非保證收益演示較高’的特點。」

有購買港險的投資者對財聞表示,「友邦保險經紀人認為,即便未來收税,也是在領取收益時纔會涉及。比如香港保險收益如果達到6%左右,按照20%的税率計算,影響其實有限,並不至於改變整體配置邏輯。」

瑞銀在發佈的研報中估算,預計內地訪客投保需求不會出現大幅下降。即使部分需求迴流內地,對內地保險公司的實際增量貢獻也微不足道。

牟劍群強調,長期來看,高淨值客户全球資產配置的需求不會發生明顯變化。

香港保險局在回覆財聞時強調,香港保險市場發展成熟,產品設計靈活先進,可提供貨幣選擇、環球資產配置、人生規劃、財富傳承等專業服務,相信對內地客户有一定吸引力。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