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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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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天津證監局連發四份監管決定書,針對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債券信息披露違規問題,對公司本身及董事長兼總經理汪孟德、副總裁兼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高曦、財務負責人韓耀林一併出具警示函,相關監管措施全部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監管調查查明,融創房地產作為公司債券發行人,未按規定及時披露2025年債券年度報告。該行為違反《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監管認定,相關高管人員未能勤勉盡責,應對本次違規事項承擔相應責任:汪孟德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承擔首要管理責任;高曦擔任副總裁、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主管信息披露工作;韓耀林作為財務負責人,對年報編制與披露負有職責。依據相關監管法規,天津證監局決定對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汪孟德、高曦、韓耀林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