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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6:28
智通財經APP獲悉,香港證監會譴責勝利證券並處以罰款170萬港元,原因是該公司在處理某客户帳户時違反監管規定。香港證監會亦暫時吊銷勝利證券的負責人員兼核心職能主管趙子良(男)的牌照,為期三個月,由2026年7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
香港證監會在調查一項疑似「唱高散貨」計劃期間,揭發有關違規行為。香港證監會發現,一名客户於2019年10月29日在勝利證券開立帳户,並表示有意透過勝利證券賣出他在另一家經紀行持有的證券。該客户在開户后不久,先后兩度向勝利證券發出賣股指示,並提供了宣稱由其他經紀行發出的結單,作為他持有該等股份的證明。
儘管當時存在多項預警跡象(包括該客户宣稱持有的股份價值與他在開户文件中申報的財政狀況並不相稱),理應促使勝利證券更嚴密地審查該客户所提供的資料,但勝利證券在執行該客户的指示前卻未有向該客户作出充分的查詢,亦無就有關預警跡象取得令人滿意的解釋。
此外,后續資料顯示,該客户可能曾向勝利證券提供虛假文件,藉以促成其中一項交易,但勝利證券並未就該客户具欺詐或欺騙性質的行為向香港證監會作出匯報。
香港證監會認為,勝利證券處理該客户帳户的方式,未能達到《操守準則》、《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適用於持牌法團)所要求的標準。
香港證監會認為,勝利證券的缺失乃歸因於趙未有盡責履行其作為該公司負責人員及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
香港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本案的所有相關情況,包括:
這是一宗個別事件;
沒有證據顯示勝利證券的內部監控制度存在系統性漏洞;
勝利證券其后改善了其內部政策及程序,並推行強制性員工培訓,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勝利證券及趙與香港證監會合作,令有關事項得以解決;
趙過往並無遭受香港證監會紀律處分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