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亞盛醫藥(06855)向美國SEC遞交F-3註冊文件 擬發行最高2億美元美國存托股份

2026-07-19 19:40

智通財經APP訊,亞盛醫藥(06855)發佈公告,於2026年7月20日(美國東部時間),本公司(符合「知名成熟發行人」資格)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一份以作備案的F-3表格自動儲架註冊聲明(註冊編號333-297559)。註冊聲明包含兩份招股章程:(i)一份基礎招股章程,涵蓋本公司不時透過一次或多次發售提呈發售、發行及出售美國存托股份,每股美國存托股份代表本公司四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 及 (ii)一份銷售協議招股章程(ATM招股章程),涵蓋下文所述按市價發售最多達2億美元的本公司美國存托股份(建議ATM計劃)。

就建議ATM計劃而言,本公司已與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Inc.(Citigroup)、德意志銀行香港分行(德意志銀行)及 BTIG, LLC( BTIG,連同Citigroup 及德意志銀行,統稱銷售代理)訂立日期為2026年7月17日的銷售協議(銷售協議),據此,本公司可不時透過銷售代理提呈發售及出售總發售價最高達 2億美元( 最高金額)的美國存托股份。銷售代理可作為本公司的代理行事,或以主事人身份購買美國存托股份。

本公司目前擬將建議ATM計劃所得款項淨額用於奧雷巴替尼及Lisaftoclax的商業化、正在進行的候選藥物的臨牀試驗、營運資金及一般企業用途。本公司亦可能將部分所得款項淨額用於投資或收購其認為與自身業務具有互補性的業務或技術,惟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目前並無有關任何該等收購的計劃、承諾或協議。在用作上述用途之前,本公司擬將所得款項淨額投資於投資級別的計息證券。本公司對所得款項淨額的用途將保留廣泛的酌情權。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