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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3:38
智通財經APP訊,瑞威資管(01835)及要約人3G Limited聯合公佈,於2026年6月14日,本公司、要約人及蔣正堯先生訂立認購協議,要約人及蔣先生各自有條件同意認購,而本公司有條件同意分別配發及發行1.3億股H股及2000萬股H股(即合共1.5億股H股),認購價為每股認購股份0.80港元,總代價為1.2億港元。根據股份認購事項將予配發及發行的認購股份相當於本聯合公告日期現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97.82%;及經悉數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及配售股份后擴大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42.45%。
董事會接獲賣方通知,於2026年6月14日,賣方(作為賣方)與各買方(林新正;劉坤;田原;賀雄松;舒亮;鄭彬;萬思琪;及康寶國)訂立股份收購協議,賣方已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已有條件同意收購銷售股份(即4500萬股內資股),總現金代價為人民幣3129.3萬元(相當於每股人民幣0.6954元或0.80港元)。根據股份收購協議,銷售股份佔於本聯合公告日期現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29.35%;及經全數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及配售股份擴大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2.74%。
為符合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公眾持股量要求,於2026年6月14日,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配售代理已有條件同意作為本公司配售代理,按盡最大努力原則,以每股配售股份0.80港元的配售價,向不少於六名承配人配售總計最多5000萬股新H股的配售股份。
配售股份的最高數量相當於於本聯合公告日期現有已發行股份約32.61%;及經全數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及配售股份擴大后已發行股份約14.15%。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賣方除外)並未持有任何股份。在股份收購完成、認購事項完成及配售事項完成后,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賣方除外)將合共持有1.95億股股份(包括要約人持有的1.3億股H股、蔣先生持有的2000萬股H股,以及買方共同持有的4500萬股內資股),佔經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及配售股份而擴大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約55.19%),此乃假設自本聯合公告日期起至完成日期止,已發行股份並無任何變動(因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及配售股份所致的變動除外)。於股份收購完成、認購事項完成及配售事項完成后,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包括賣方)將合共持有2.65億股股份,佔經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及配售股份擴大后已發行股份總數約75.00%,假設自本聯合公告日期起至完成日期止,除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及配售股份外,已發行股份並無任何變動。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於股份收購完成及認購事項完成時,要約人須就所有已發行股份(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已擁有及╱或同意收購的股份除外)提出無條件強制現金要約。每股要約股份H股現金0.80港元,要約價較最后交易日所報每股H股收市價1.320港元折讓約39.39%。
認購事項連同股份收購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將引入具備豐富投資經驗,並在產業營運、資本市場及企業事務(特別是在智能駕駛及具身智能領域)方面擁有專業知識與專長的新股東。透過引入新股東(包括要約人、蔣先生及買方),本公司將有機會藉助其深厚的基金管理及投資經驗,特別是在智能駕駛及具身智能領域方面(包括擔任普通合夥人的管理合夥人的林新正先生,彼主要從事私募股權投資,重點關注新能源及電動車供應鏈;人工智能及自動駕駛;以及高端智能製造的領域),以促進其長期業務發展。與此同時,由於新股東透過持股使其長期利益將直接與本公司的長期表現及增長掛鉤,他們將有動力為本公司的業務營運提供積極協助及寶貴建議,從而確保持續為本公司股東創造價值。
本公司認為,股份收購協議、認購協議及收購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詳見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6月15日的公告)將為本公司提供機會,通過有機增長投資於智能駕駛及嵌入式智能領域的一系列項目,從而進入高增長科技領域的基金管理業務。這將有助本集團優化其投資組合結構,並把握國家政策支持的新興產業機遇。這亦將使本集團能夠藉助普通合夥人及八名獨立買方的網絡及專業知識,提升整體資本運作效率,拓寬收入來源,併產生更高的潛在投資回報。股份收購協議、認購協議及收購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符合本集團創造新增長機遇及為全體股東帶來長期可觀投資回報的業務策略。
此外,董事會認為,配售事項在確保符合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公眾持股量要求的同時,亦為本集團的業務營運及發展籌集額外資金提供了一個機會。配售事項將進一步擴大本集團的股東及資本基礎,為本集團提供營運資金以滿足其任何財務需求,且在當前市場情緒下無需承擔額外的利息負擔。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要約人由劉坤先生全資擁有。作為家族財富及繼承規劃的一部分,劉坤先生擬根據澤西島法律設立一項酌情信託(家族信託)。待家族信託設立及重組(建議重組)完成后,要約人將由家族信託的受託人Moomoo Trustee(Singapore)Pte.Ltd間接全資持有,其中劉坤先生為設立人,獨立第三方為保護人,而藍若冰女士(為劉坤先生的外甥女)為受益人。建議重組完成前,劉坤先生將繼續擔任要約人的最終控股股東。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劉坤先生為要約人的唯一董事。
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6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恢復H股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