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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萊雅訴盒馬商標侵權 將於7月22日對薄公堂

2026-06-16 16:46

轉自:消費質量報

消費質量報全媒體記者 郭劍夫

近日,一份開庭通告在美粧行業和零售圈同時引發關注。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萊雅中國)將上海盒馬互聯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盒馬互聯網絡有限公司、上海盒馬物聯網有限公司及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四家「盒馬系」企業一併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案由為侵害商標權糾紛。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公告顯示,該案定於2026年7月22日開庭審理。

6月15日,北京煒衡(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於依白在接受消費質量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是國內美粧頭部品牌首次一次性將新零售平臺及其全部核心關聯運營主體共同列為商標侵權案被告,其判決或將明確大型新零售終端對高端美粧品類的進貨審查注意義務邊界,對電商及新零售行業完善供應鏈合規審查具有重要示範意義。

事件脈絡

從合作到反目,從刑事打假到民事追責

歐萊雅中國此次起訴盒馬,外界普遍認為與后者近年來反覆出現的化粧品售假爭議密切相關。雖然雙方均未對外披露案件細節,但根據過去兩年多來積累的多起消費者投訴 【下載黑貓投訴客户端】和監管調查,本次糾紛可以勾勒出一個清晰的背景脈絡。

記者瞭解到,盒馬旗下的零售業態較為多元,其中涉及美粧銷售的主要有兩種渠道:一類是「盒馬跨境GO」,主打海外直採的跨境商品,購物鏈路在海關係統中有據可查,理論上正品保障較強;另一類是「盒馬X會員超市」及部分盒馬鮮生門店內的美粧貨架,這些渠道的護膚品主要來自第三方供貨商。公開報道顯示,后者在過去兩年里多次成為假貨投訴的焦點。

早在2023年底,就有多名消費者反映,在北京等地的盒馬會員店購買的蘭蔻全新精華肌底液,經第三方鑑定平臺檢測后被判定為假貨。2024年3月,知名打假博主「B太」發佈《真假化粧品》曝光視頻,再次將兩家企業的矛盾推向公眾視野。事件經曝光后引發廣泛關注,上海寶山區市場監管局以涉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立案調查,並將涉案商品送歐萊雅公司鑑定,最終確認爲假冒產品。

2025年5月30日,盒馬X會員店北京世界之花店宣佈於7月31日停止營業 圖據網絡

經上海寶山區市場監管局調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間,金某某、李某某、易某某三人經營的公司,在明知下游企業將貨物供往盒馬平臺的情況下,仍以明顯低於市場價向中間供貨商批量銷售假冒「歐萊雅」「雅詩蘭黛」等註冊商標的化粧品。這批假冒商品經流轉后進入北京、上海等地盒馬X會員店及部分盒馬鮮生門店對外銷售,涉案金額達320余萬元。此后,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就該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三名被告人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被判處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

「是不是歐萊雅的產品品控出了問題?」「是不是官方渠道也在賣假貨?」記者通過微博搜索發現,當假貨通過盒馬渠道流入市場后,網絡輿情更多將質疑聲指向歐萊雅品牌而非盒馬。

「如果平臺只是簡單地將責任推給第三方供貨商,而自身不承擔實質性審覈義務,那麼品牌的商標保護就形同虛設。」某美粧行業人士分析説。

綜上,此番歐萊雅中國直接通過民事追責起訴盒馬體系下的四家渠道公司,標誌着品牌方從打擊零散售假者升級為倒逼平臺承擔知識產權審查主體責任,雙方關係由渠道合作走向正面法律對抗。

律師解讀

本案或將明確零售平臺進貨審查紅線

於依白分析認為,在本案庭審中,盒馬很可能主張《商標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合法來源抗辯」,這將成為核心爭議焦點,其主張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可能影響最終的判決結果。該抗辯成立須同時滿足兩方面要件:客觀上能提供完整合法的採購合同、付款憑證、供貨方營業執照及完税證明等溯源資料;主觀上須證明銷售者「不知道」是侵權商品,即已盡到合理審查義務。

「司法實踐中,歐萊雅、蘭蔻等一線高端美粧具有官方授權經銷體系,價格透明、貨源可控。若盒馬採購價顯著低於品牌正規渠道批發價,或供貨商非品牌授權經銷商,法院通常會推定零售商應知商品可能存在權利瑕疵,未盡審慎審覈義務,存在主觀過錯,合法來源抗辯將難以成立。」於依白解釋説。

此外,盒馬將涉案商品標註為「自營」而非單純提供第三方入駐攤位,使其更符合《商標法》第五十七條「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直接侵權主體特徵,而非僅承擔《電子商務法》中平臺間接侵權責任。若法院最終認定侵權成立,盒馬需承擔停止銷售、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含維權合理開支)等民事責任。

記者觀察

假貨橫行 零售平臺需整治自身供應鏈體系

近年來,盒馬大量引入高端美粧,其中就包括歐萊雅。盒馬借美粧品類提升客單價與到店率,歐萊雅也通過盒馬觸達年輕化、注重即時性消費的新客群,雙方一度處於渠道合作的默契狀態。

然而,近年來連續發生的銷售假貨事件讓雙方關係從合作轉向對立。

歐萊雅訴盒馬並非孤例。2026年2月,全球最大的化粧品公司之一雅詩蘭黛集團向零售巨頭沃爾瑪提起訴訟,指控其線上平臺大規模銷售假冒旗下品牌的美粧產品。雅詩蘭黛在訴狀中使用了極為嚴厲的措辭,將沃爾瑪的行為定性為「極端、惡劣、欺騙且損害嚴重」。

將盒馬和沃爾瑪兩起事件放在一起觀察,可以清晰地看到品牌與平臺反目的深層邏輯。過去,美粧品牌與大型零售平臺之間的關係更多是合作博弈:品牌希望佔據更好的貨架位置、獲得更多流量傾斜,平臺希望引入更多暢銷品牌以吸引消費者。但當平臺反覆成為假貨流向消費者的管道時,這種合作關係就會迅速轉向對立。

無論最終判決結果如何,這起訴訟本身已經釋放了一個明確的行業信號:美粧品牌已經無法容忍零售平臺放縱第三方供貨渠道提供假貨的行為。對零售平臺而言,與其在法庭上爭論「是否知情」,不如從根本上重新審視自己的供應鏈審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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