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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近三年,重慶銀行前「一把手」冉海陵被查

2026-06-12 10:55

【文/羽扇觀金工作室】

一紙通報,讓一家萬億城商行的舊日掌舵者重新回到公眾視野。

6月10日,重慶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冉海陵,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這條消息的特殊性,不在於落馬本身,而在於時間節點。公開資料顯示,冉海陵生於1963年5月,於2023年8月以執行董事、行長身份正式辦理退休手續,距此番被查,已將近三年。一個已經離開權力核心將近三年的退休高管,被紀委監委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定性啟動調查,所傳遞的信號絕非個案層面的是非曲直,而是一次關於金融機構治理邊界與責任延伸的公開宣示。

冉海陵在重慶銀行服務逾二十年,其中擔任行長職務整整十年。這十年,恰好是該行完成H股上市、A股上市,資產規模從數千億向萬億量級跨越的關鍵窗口期。一方面,規模擴張的歷史性成果有目共睹;另一方面,對公貸款集中度偏高、非息收入佔比偏低、分支機構合規管理薄弱等結構性問題,也在這一時期逐步積累。

截圖來自重慶市紀委監委

截圖來自重慶市紀委監委

在當前背景下,冉海陵案更值得深思的,是它所指向的深層命題:城商行長期存在的「一把手主導」決策機制,在推動規模高速增長的同時,是否也在系統性地製造風險敞口?當一位掌舵者的個人判斷與銀行的信貸文化深度綁定長達十年,其離任之后的責任邊界究竟應當如何劃定?這些問題,既關乎對冉海陵個人的客觀評價,更關乎整個城商行群體亟待回答的公司治理命題。

「規模優先」的十年:高速擴張邏輯下的治理代價

中國城商行的誕生,本質上是一場地方政府主導的金融資源整合。從1990年代末城市信用社合併重組開始,城商行就天然攜帶着服務地方經濟、承接政府意志的基因。與國有大行相比,城商行的客户結構更集中、地方政治嵌入更深;與股份制銀行相比,其市場化治理的歷史積累更淺。在這種土壤中成長起來的「一把手」,往往扮演着多重角色——既是經營者,也是地方政府的金融合作夥伴,還是銀行內部實際上的最終決策節點。

冉海陵在任的十年(2013年至2023年),是重慶銀行歷史上擴張最為激進的階段。2021年A股上市打通融資渠道后,該行資產規模增速明顯提速。

據財報數據,2024年末資產總額達8566.42億元;至2025年末,這一數字進一步躍升至10337.26億元,同比增長20.67%,五年複合增長率逾11%,正式躋身萬億城商行行列。營收層面,2025年實現151.13億元,同比增長10.48%;歸母淨利潤56.54億元,同比增長10.49%,在17家A股上市城商行中,是當年唯一實現營收與淨利潤增速同時突破10%的銀行。2026年一季度,營收39.96億元、淨利潤18.9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1.57%和11.22%,截至3月末資產總額達11081.30億元。數字層面,這份成績單無疑是亮眼的。

重慶銀行近十年資產總額走勢

然而,將這份成績單放入治理維度審視,畫面就複雜得多。

重慶銀行的貸款結構,長期高度集中於對公業務。2024年公司貸款佔貸款總額約70%,零售貸款不足四分之一。在城商行行業中,這種「重對公、輕零售」的格局並不罕見,但其背后往往對應着與地方政府平臺公司、重點基建項目的深度綁定。這類貸款的特點是單筆金額大、關係維繫強、審批決策鏈條短,在實踐中更容易繞過常規的風險評估程序,形成對「一把手」判斷的高度依賴。一旦某位核心決策者的個人信用出現問題,其任內批准的大額授信便面臨系統性的回溯風險。

合規層面的記錄同樣耐人尋味。據公開信息,重慶銀行及旗下分支機構近年來因貸款「三查」不盡職、風險分類不準確、反洗錢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累計被監管處罰金額已超千萬元,相關問題呈現出一定的反覆性。2024年,重慶市委第十一巡視組在對該行開展「回頭看」時,亦指出其在踐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方面存在差距,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不暢。這些外部信號,早在冉海陵落馬之前,就已在提示內部治理的深層隱患。

從財務結構的另一個維度看,收入來源的單一化同樣是一個值得關注的指標。2025年,重慶銀行手續費及佣金淨收入同比下降32.66%,非利息淨收入整體下滑24.24%,中間業務收入佔營收之比降至不足4%。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淨利息收入同比增長22.4%,成為支撐全年營收增長的幾乎唯一動力。這種「單腿走路」的收入結構,固然在短期內依靠負債成本壓降(2025年計息負債平均成本率從2.58%大幅降至2.18%)實現了淨息差的觸底回升(全年1.39%,同比回升4個基點),但其可持續性存疑——隨着2026年基數效應消退以及利率市場化持續推進,這一改善空間或將收窄。

此外,2025年個人銀行業務税前利潤錄得虧損約9279萬元,上一年同期該項指標還是盈利4.44億元。零售端的快速惡化,一方面源於零售不良貸款率攀升至3.23%(較年初上升52個基點),另一方面也折射出該行在零售風險定價與客户篩選能力上的歷史性短板——而這一短板,正是「重對公」路徑依賴長期積累的結果。

城商行的戰略取向,從來都是多重力量作用的結果,既有管理層的主動選擇,也有股東結構、地方政策、行業競爭等外部約束。但冉海陵案所提出的問題是:在一家銀行的核心決策高度集中於「一把手」的體制環境下,當這位「一把手」被認定存在違紀違法問題,任內決策的可信度與合規性便面臨整體性的審視壓力。這種壓力,不只是對冉海陵個人的,更是對整個決策體系的。

離任追責的制度信號,城商行治理如何走出「任期泡沫」

冉海陵案真正的深遠意義,或許不在於他本人,而在於它所確立的一種制度預期。

長期以來,中國金融機構高管的「任期責任」存在一種隱性的時效性認知——在位時當然受到監督,但一旦退休卸任,追責窗口便隨之收窄,經濟責任審計多以程序性收尾告終,鮮有在離任多年后被紀檢機關直接介入調查的案例。這種認知,在客觀上為部分在位者提供了一種扭曲的心理預期:以時間換空間,用任期期滿置換歷史風險。

然而,近年來金融反腐的案例積累,正在系統性地打破這種預期。冉海陵被查距其退休已近三年,但這並不是近年來離任時間最長的案例。從整個金融系統來看,2025年被查處的銀行業干部中,超過六成為「原一把手」,其中相當比例已在多年前離任或調離。案件集中指向的領域,主要是信貸審批、項目授信、關聯方利益安排等在位時才能實施的核心決策行為。這一規律表明,追責的起點不再是離任時刻,而是違規行為發生的時刻;只要任內決策存在可追溯的違規線索,時間的流逝不再構成有效屏障。

這一趨勢對城商行治理的啟示,具有相當的結構性意義。

城商行的公司治理長期面臨一個結構性悖論:股權結構中地方政府或國有資本佔主導,董事會的實質性約束功能相對有限;行長作為執行層「一把手」,在信貸決策、人事安排、合作關係建立等核心環節,擁有遠超治理文本所描述的實際話語權。這種權力集中,在擴張期能夠快速調動資源、推動業務,但也意味着風險決策的判斷誤差會以更大的乘數效應放大,且缺乏及時糾偏的內部制衡機制。當「一把手」的個人判斷與銀行的實際風險偏好長期綁定,其離任本身並不會消除已經嵌入貸款組合的系統性風險,只是將其延迟暴露。

就重慶銀行而言,新班子自2023年下半年陸續到位,現任行長高嵩來自重慶農商行體系,董事長楊秀明有長期農業銀行從業背景,管理層的職業背景與既往風格均與前任存在明顯差異。從2025年全年及2026年一季度的財務數據來看,新班子在淨息差管理、資本效率提升方面已有明顯改善——淨息差同比回升4個基點至1.39%,ROE提升21個基點至9.5%,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2026年一季度末升至8.67%,較上年末提升0.14個百分點。這些指標顯示,經營層面的過渡總體平穩。

重慶銀行董事長楊秀明

但有兩處潛在隱患值得持續關注。其一,冉海陵案若涉及重大違規授信或關聯利益安排,相關貸款的重新風險分類與損失計提,將形成對現有資產質量數據的回溯壓力,儘管目前不良貸款率已降至1.14%,撥備覆蓋率維持在245.58%,具備一定緩衝空間,但安全墊並非無限。其二,對公貸款集中度問題短期內難以根本性改變。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公司貸款余額已達4467.13億元,增量結構仍以一般性對公為主,零售端的轉型任務依然艱鉅。2025年可轉債已有約14.37億元完成轉股,尚有逾88%未轉股,這部分轉股壓力將伴隨擴表進程持續釋放,稀釋效應不可忽視。

從更宏觀的制度層面來看,冉海陵案所確立的追責信號,客觀上也是對所有仍在任的城商行高管的一次預期管理。任期責任制的實質落地,意味着每一項授信決策、每一次例外審批,都將在較長時間維度內承擔潛在的法律與紀律后果。

案情細節目前尚未披露,調查仍在進行中,最終處置結論,將是這道制度命題的註腳,但不會是它的終章。城商行治理困局的破解,需要的不只是一次追責,而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制度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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