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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銀行又被罰20萬元,因重要信息系統對外服務異常事件未報

2026-06-05 12:33

6月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重要信息系統對外服務異常事件應報未報,被罰款20萬元;相關責任人李某同時被給予警告處罰。

記者注意到,5月29日,天津銀行剛剛因存在貸款「三查」不盡職、員工管理不到位及員工從事違法活動、未按規定報送案件信息等多項違規行為,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罰款90萬元。同時,相關責任人朱某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2年;辛某、王某二人被給予警告。

該行官網顯示,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津銀行,是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1578,總部位於天津。天津銀行創建於1986年11月1日,1996年在城市信用社及聯社基礎上組建為「天津城市合作銀行」,1998年更名為「天津市商業銀行」,2007年更名為「天津銀行」並開始實施跨區域經營,先后在北京、上海、河北、山東、四川等省市設立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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