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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era與投資者達成股權購買融資協議,購買高達1億美元的新發行股票

2026-05-26 20:56

2026年5月22日,Nocera,Inc. (the「公司」)簽訂股權購買融資協議(「EPFA」)與特定機構投資者合作(「投資者」),據此,公司有權但無義務在EPFA日期開始的24個月承諾期內不時向投資者發行和出售,最高為100,000美元,000公司普通股(「普通股」)新發行股份(「預付股份」)的總額,每股面值0.001美元,但須遵守其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

根據EPFA的條款和條件,公司可自行決定,不時發出預先通知(每項均為「預先通知」),指示投資者以某些商定的定價機制購買指定數量的預付股份。對於不啟動預付款的每次預付款或非使用費沒有強制性的最低金額,但是,每次請求的預付款不得超過最高預付金額(如EPFA中定義)。

EPFA包含雙方的習慣陳述、保證、契約、結案條件和賠償義務。除其他限制外,投資者在任何時候對普通股的所有權均限於已發行普通股的4.99%(「所有權限制」),這限制了投資者在至少提前六十一(61)天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后,可以增加至9.99%。此外,除非公司根據納斯達克證券市場有限責任公司(「納斯達克」)的規則獲得股東批准,否則根據EPFA可發行的普通股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截至EPFA日期已發行普通股的19.99%(「交易所上限」)。

在額外發行限制期(定義見EPFA)內,投資者對公司的任何后續配股(定義見EPFA)擁有優先拒絕權,並且公司被禁止進行任何可變利率交易(定義見EPFA),在每種情況下均受習慣例外情況的限制。

EPFA將於以下日期最早終止:(i)EPFA日期24個月周年紀念日,(ii)投資者以總購買價等於全部承諾金額購買預付股份的日期,和(iii)公司對其兩(2)個或更多連續財政季度的財務報表進行任何重大重述的日期,如EPFA中進一步描述的那樣。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