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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07:09
智通財經APP獲悉,據港交所5月20日披露,臨工重機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臨工重機)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請書,中金公司、興證國際為聯席保薦人。該公司曾於2025年11月6日遞表港交所。

公司簡介
招股書顯示,臨工重機是一家俱有國際營運的礦山設備和高空作業設備企業,旗下研發中心分佈於中國、日本及墨西哥,並且於中國及墨西哥設有製造設施。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公司於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銷售公司的產品及解決方案,在亞洲、歐洲、非洲及美洲等主要市場佔有重要地位。
公司的產品及解決方案包含礦山設備:涵蓋(i)礦山運輸設備;(ii)礦用挖掘機;及(iii)其他礦山輔助設備。該等產品覆蓋包括運輸、開採及輔助作業的全鏈條場景,為露天礦山場景提供全套解決方案;高空作業設備:涵蓋臂式及剪叉式等高空作業設備等產品系列,為建築、裝修、工業檢修等提供全套設備解決方案;及物料搬運機械:涵蓋伸縮臂叉裝車及叉車產品,為工業物流提供低碳、高效解決方案。后市場服務及其他︰涵蓋配件供應、產品維修、保養、租賃及施工支援。
按業務分部劃分的收入明細如下:

工程機械設備市場是全球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化進程和工業生產的核心支撐產業之一。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全球工程機械設備市場規模2025年達到人民幣24,839億元,預計至2030年將進一步增長至人民幣31,353億元,2025年至2030年的複合年增長率約為5.2%。公司所經營的行業,即礦山設備、高空作業設備以及物料搬運機械作行業為技術密集型細分領域,現正經歷快速增長。
財務資料
收入: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收入分別約為98.97億元、120.28億元、101.48億元人民幣。
利潤: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年內利潤分別約為9.74億元、10億元、10.40億元人民幣。
毛利率: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毛利率分別為18.8%、20.1%、23.5%。


行業概覽
在基礎設施投資持續增長、製造業升級以及低排放與智能化設備加速普及的推動下,全球工程機械設備市場規模於2025年達到人民幣19,112億元,2020年開始複合年增長率約為4.2%;預計到2030年,市場規模將進一步增長至人民幣24,872億元,2026年至2030年期間的複合年增長率將達約5.9%。在眾多工程機械設備中,礦山設備、高空作業設備及物料搬運機械尤為重要。這些類別的機械設備在各自領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廣泛支撐各類作業場景,推動工業化進程持續向前發展。

礦山設備的主要類別包括運輸車輛、挖掘機、鑽機及破碎機械,專門用於礦物的採掘、運輸及加工處理。該等機器的主要特點為高負載能力及耐用,可承受大規模作業下的惡劣工況。以收入衡量,全球礦業規模已從2020年的人民幣41,538億元增長至2025年的人民幣52,009億元,2020年至2025年複合年增長率達4.6%。預計到2030年將達人民幣57,512億元,2025年至2030年期間複合年增長率為2.0%。在此背景下,隨着物料採掘強度與運輸周轉量的持續提升,礦山設備的需求將實現同步增長。全球礦山設備市場呈現穩健增長態勢,這一趨勢主要源於貴金屬與基本金屬需求持續攀升,以及新興市場採礦活動的日益活躍。全球市場中,中國與北美是礦山設備需求最大的兩個區域。在中國,礦山設備需求主要受豐富的礦產資源驅動,包括煤炭、稀土及有色金屬等。

中國作為全球最具活力的新興高空作業設備市場之一,其發展主要受高空作業監管趨嚴、城市更新進程加快、製造業與物流設施持續擴張,以及城市級公共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等因素驅動。隨着全國性與區域性租賃商加速設備投放與服務網絡加密,租賃滲透率正穩步提升,與此同時,電動化已在剪叉式產品中成為標配,並加速向臂式高空作業設備產品延伸,以滿足零排放與低噪聲作業要求。中國高空作業設備市場已逐漸由高增長階段轉向更趨於飽和且競爭激烈的階段,而全球市場則仍面臨區域需求分化及價格壓力的影響。

董事會資料
董事會由十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兩名執行董事、四名非執行董事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時可連任。


股權架構
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臨工集團由(i)王先生直接持有34.61%股權,並通過作為唯一普通合夥人控制的四個僱員持股平臺(臨遠壹號、臨遠貳號、臨遠叁號及臨遠肆號)間接持有60.26%股權;及(ii)獨立第三方文德剛先生持有5.14%股權。(3)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僱員激勵平臺新益聯一號由i)於孟生先生作為其唯一普通合夥人擁有約3.22%權益;及ii)49名作為其有限合夥人的個人擁有約96.78%權益。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除非執行董事支開印先生外,彼等各自均為獨立第三方。除非執行董事支開印先生持有新益聯一號約23.68%的合夥權益外,其他合夥人均未持有超過10%的合夥權益。
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僱員激勵平臺新益聯二號由i)於孟生先生作為其唯一普通合夥人擁有約44.22%權益;及ii)47名作為其有限合夥人的個人擁有約55.78%權益。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除非執行董事王印束先生(彼持有新益聯二號約2.72%合夥權益)外,彼等各自均為獨立第三方。除於先生(公司的執行董事及董事長)外,新益聯二號的其他合夥人均未持有超過10%的合夥權益。
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僱員激勵平臺新益聯三號由i)於孟生先生作為其唯一普通合夥人擁有約14.85%權益;及ii)49名作為其有限合夥人的個人擁有約85.15%權益,而彼等各自於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均為獨立第三方。除於先生外,新益聯三號的其他合夥人均未持有超過10%的合夥權益。
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僱員激勵平臺新益聯四號由i)於孟生先生作為其唯一普通合夥人擁有約12.69%權益;及ii)46名本公司現任僱員作為其有限合夥人的個人擁有約87.31%權益,而彼等各自於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均為獨立第三方。除於先生、霍宗德先生及宋玉星先生外,新益聯四號的其他合夥人均未持有超過10%的合夥權益。霍宗德先生與宋玉星先生均為現任僱員及獨立第三方,各持有新益聯四號10.07%的合夥權益。

中介團隊
聯席保薦人: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興證國際融資有限公司
公司法律顧問:有關香港及美國法律: 高偉紳律師事務所;有 關 中 國 法 律(包 括 中 國 數 據 合 規 事 宜): 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有關美國數據合規事宜: Baker & Hostetler LLP;有關荷蘭數據合規事宜: Liance Law Coöperatief U.A.;有關香港數據合規事宜: 陳黃葉律師事務所;有關墨西哥數據合規事宜: Dentons López Velarde Monterrey, S.C.有關贊比亞數據合規事宜: Mbalashi C & Associates;有關國際制裁法律: 霍金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
聯席保薦人法律顧問:有關香港及美國法律: 瑞生國際律師事務所;有關中國法律: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
行業顧問: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諮詢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合規顧問:新百利融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