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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陽將環境資源審判法庭「搬」入濕地公園

2026-05-19 08:30

(來源:中國環境網)

轉自:中國環境網

時值初夏,洋浦江畔草木葳蕤、碧波瀲灩。在這片白鷺翩躚、生機盎然的濕地公園里,一場守護生靈、護衞生態的司法實踐徐徐啟幕。在第26個國際生物多樣性日來臨前夕,浙江省杭州市富陽法院將環境資源審判法庭「搬」入洋浦濕地公園,通過現場庭審、以案釋法、倡議踐諾相結合的方式,公開巡迴審理一起非法獵捕、出售陸生野生動物案件。富陽區人大代表、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和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周邊村民旁聽了本次庭審。

現場,簡易的庭審佈置雖不事張揚,卻處處彰顯着司法的莊嚴與厚重。這不僅是一場捍衞生態正義、嚴懲違法行為的司法審判,更是一堂沉浸式生態法治公開課,讓法治信仰與生態理念隨庭審進程深深紮根在群眾心中。被告人因貪圖小利,非法獵捕、出售國家「三有」保護動物灰胸竹雞100余隻,造成野生動物資源直接損失金額高達10余萬元,觸碰生態保護法律紅線,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濕地畔、麥田旁,這場庭審讓周邊20余名自發前來旁聽的群眾屏息凝神。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規範嚴謹的庭審程序在簡朴卻不失威嚴的露天法庭中有序開展。

在法庭辯論階段,檢察官圍繞本案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發表公訴意見,同時結合案件特點開展了一場發人深省的法庭教育,既直擊被告人的違法誤區,也向在場旁聽人員傳遞生態法治理念。「我以前不懂法,覺得抓幾隻鳥沒啥,現在才知道,這是對自然的傷害……」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對自己漠視法律、貪圖私利破壞生態的行為懊悔不已。在最后陳述階段,他鄭重宣讀了親筆寫下的《愛鳥護鳥承諾書》,並承諾:「不僅自己絕不再犯,更願以自身教訓警示鄉鄰。」

庭審結束后,法官還來到旁聽村民中間,開啟了一場「濕地生態法治微課堂」。法官結合生態環境法典,就「張網捕鳥構成違法犯罪」「保護鳥兒就是保護咱們的莊稼田」等內容,深入淺出地進行講解。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工作人員從生態鏈的角度,向大家普及了洋浦濕地鳥類在維護生物多樣性中的重要作用。

現場,浙江省青螺公益服務中心讓候鳥飛項目負責人説:「我們有不少一線志願者常年在野外巡護,見到過太多鳥兒被網纏住、被毒死的慘狀,每張網背后都是一條條鮮活的生命。今天富陽法院把庭審現場搬到了濕地公園,被告人當庭認罪悔過,這種以案釋法的巡迴審判方式,既教育感化了被告人,也對潛在盜獵從業者形成了有力震懾。」

與此同時,富陽法院干警協同富陽檢察院、區農業農村局、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等單位,耐心解答群眾關於野生動物保護、生態損害賠償等方面的法律疑問,把法治服務送到群眾身邊。富陽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接下來,法院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法典,立足環境資源審判職能,持續深化生態司法保護實踐,為高水平打造「兩山」實踐樣板地、現代版富春山居圖提供更高質量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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