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資訊> 正文
2026-05-11 16:32
5月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存在編制虛假財務資料、違規承保異地僱主責任險、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被重慶金融監管局處罰通報。其中,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被罰款33萬元,分支機構被罰款169萬元,合計被罰202萬元。同時,對舒暢、賀世利、楊平、彭磊、姚靜、宋艷、倪佳、趙菲、鄭川、文海波、闕克福、宋濤、田津、晏浩冬、熊德生、向立紅、楊艷警告並罰款共計46萬元。
記者注意到,去年6月,天安財險業務許可證已經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吊銷。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去年6月13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列表,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涉及公司治理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部分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即履職,違規通過信託、存款、理財、股權基金投資向關聯方輸送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於上述情況,金融監管總局依據《保險法》等相關規定,對天安財險吊銷業務許可證。對郭予豐、趙興桐、高煥利、張祥禎、馬淑偉、奚星華、王浩、洪偉、李先旺、王霞、邵魯扉、劉培旭、英曉峰、林金太、孫兆軒、戴相鈞等責任人員警告並罰款共計253萬元。對郭予豐、趙興桐、高煥利、張祥禎、馬淑偉等責任人員撤銷任職資格。
同時,對郭予豐、高煥利、奚星華、王浩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對趙興桐、張祥禎、馬淑偉、洪偉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對李先旺、王霞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