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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獨角獸造假,投資人被騙30億

2026-05-10 11:59

 

驚天大案的曝光 

本文3741字,約5.3分鍾 

作者 | 王濤  編輯 | 吾人 

來源 | #融中財經 

(ID:thecapital)

前不久,印尼萬隆地方法院的合議庭正式宣讀了一份判決書,讓整個東南亞一級市場都屏住了呼吸。

水產獨角獸eFishery曾被稱作「印尼農業科技的皇冠明珠」,它的創始人吉布蘭·胡宰法,因為犯了挪用職權罪和洗錢罪(TPPU),被法院判處9年有期徒刑,還附加了10億印尼盾的罰款,而且在七日內可以提出上訴。同案的另外兩名前高管,Angga Hadrian Raditya和Andri Yadi,分別被判處9年和7年有期徒刑。

這事兒在東南亞科技圈里,近些年可是極為少見的,一位曾經頭頂「獨角獸創始人」光環的明星人物,居然被司法機關用刑事手段實實在在送進了監獄。

這份判決,其實也合上了一段長達六年的雙賬本騙局,這段騙局從2018年一直延續到2024年。孫正義旗下的軟銀、新加坡淡馬錫、原紅杉印度Peak XV、阿布扎比42X基金、馬來西亞最大公共養老金、瑞士影響力投資responsAbility、500創投、北極星集團、Aqua-Spark,再加上提供債權融資的匯豐與星展銀行,這些機構在盡職調查標準上,幾乎代表了全球的頂尖水平,可它們還是被同一份「動人故事+漂亮數字」騙了整整五六年。

其中,孫正義旗下的願景基金,還在2022年的C輪融資和2023年的D輪融資中,連續兩輪對eFishery進行了加註。等到真相徹底揭開,9年的刑期纔算給這場鬧劇,畫上了法律層面的句號。

從「印尼水產之光」到階下囚

吉布蘭的人生落差可謂巨大。根據彭博社一年前發佈的獨家專訪覆盤來看,eFishery這場騙局的開端,其實能精確到2018年底某個深夜里的一張Excel表格。

那時候的吉布蘭,還是一家初創公司的CEO,這家公司再過三個月就要把現金燒光了,手下一百來號員工都眼巴巴等着他發工資。當時擺在吉布蘭桌面上的數字,怎麼算都不夠漂亮,要是下一輪融資拿不下來,他的公司就會從「印尼水產創業的明日之星」,變成又一個半途夭折的好故事。

於是他打開了報表,把上面的數字一個一個改高,還不到一個小時,他五年辛苦都沒能做成的事,在Excel表格里就輕松完成了。他按下發送鍵的時候,心里其實也以為,投資人很快就會戳穿這個謊言,可沒想到,壓根沒人站出來戳穿。

從那一刻起,eFishery就有了兩套賬目,一套是真實的,專門留給內部團隊查看;另一套則是注了水的,專門用來遞給投資人看。這種雙軌制的操作,一直延續到2024年,整整持續了六年時間。

這場造假的規模到底有多大呢?2025年初,富事高諮詢對eFishery展開了內部調查,單看2024年前9個月,eFishery對外公佈的營業收入就有7.52億美元,但實際收入卻只有1.57億美元,超過75%的收入都是憑空捏造出來的。就在同一時期,公司聲稱在田間投入使用的智能投餌設備有40萬台之多,可富事高覈查之后才發現,真實數量也就2.4萬台左右,相當於注水了差不多16倍。單是這九個月里被虛造出來的收入,就差不多接近6億美元。

從2018年到2024年,eFishery累計給投資人造成的損失,被多家媒體引用的數據約為3億美元。這家曾經估值高達14億美元、員工接近2000人的「印尼水產之光」,一旦扣掉那些被吹出來的泡沫,剩下的真實體量,遠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小得多。

回過頭去看,eFishery的崩塌其實早在2023年下半年就有了苗頭,那時候市場上就已經開始有「財務工程」的傳言;到了2024年12月17日,公司悄悄發佈公告,説要「調整領導層以加強內部治理」,措辭説得含糊不清,可已經能透出董事會層面的危機感;2025年1月,富事高的調查草稿意外外流,4月彭博社刊登了吉布蘭的自白長文,8月印尼警方就羈押了他們三個人。一年之后的4月29日,萬隆地方法院敲下了法槌,這個故事的法律部分,纔算真正走到了終點。

怎麼騙過頂級投資人?

2022年1月,eFishery完成了9000萬美元的C輪融資,估值水平超過4億美元。這一輪融資由淡馬錫、軟銀願景基金二期和原紅杉印度Peak XV三家共同領投,北極星集團、Go-Ventures、Aqua-Spark、Wavemaker等老股東也全部選擇了跟投。這也是孫正義旗下的基金,第一次進入eFishery的股東名單,而且還是作為初始領投方之一。

僅僅過了一年半,也就是2023年7月,eFishery就宣佈完成了D輪融資。公開宣傳的融資額度是2億美元,不過按照eFishery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監管局(ACRA)提交的備案文件顯示,首批關閉的金額大約是1.08億美元,公司估值一下子躍升到13億美元,還有部分內部口徑甚至給到了14億美元。

這一輪融資由阿布扎比的42X基金領投,單筆投入差不多有1億美元;軟銀願景基金二期作為老股東,再次進行了加註,又投了大約500萬美元;北極星集團也跟着投了約300萬美元。新進場的投資方里,還有馬來西亞最大的公共養老金、瑞士影響力投資機構responsAbility,以及硅谷的500創投。整輪融資的獨家財務顧問,由高盛擔任。

也正是這一輪D輪融資,讓eFishery戴上了「全球水產養殖行業首個獨角獸」的帽子。

日本的孫正義、新加坡國家級LP淡馬錫、印度孵化的Peak XV、阿聯酋人工智能巨頭G42旗下的基金,還有馬來西亞國家養老金、瑞士影響力投資機構、美國硅谷的500創投,以及東南亞本地深耕多年的北極星集團,再加上匯豐和星展提供的債權融資,還有高盛擔任D輪獨家財務顧問的角色,這份投資方名單,在盡職調查風格、地緣視角和投資邏輯上,幾乎是不可能集體看走眼的。可這場騙局,還是讓他們集體「失明」了五六年。

讓這群頂尖投資人集體相信的,是一個近乎完美的創業故事。印尼是全球第二大水產養殖國,可產業潛力的開發率卻只有7%-9%,而且產業分佈極為分散,幾乎沒有任何數字化基礎。吉布蘭本人出身於鮎魚養殖户,是從產業最底層一步步做起來的,這正是LP們最青睞的「創始人與賽道高度契合」的敍事邏輯。

他做的是智能投餌設備,還把物聯網、數據沉澱和金融普惠這幾項結合在了一起,既向那些沒被任何金融服務覆蓋過的小農户,提供飼料融資和銷售對接服務,又向中產消費者和歐美進口商,提供「零抗生素、可追溯」的蝦類產品。每一層敍事,都精準踩中了過去十年里最受LP追捧的幾個關鍵詞:科技、普惠、ESG、可持續。再配上一份「能讓農户收入提升45%、貢獻印尼水產業GDP 1.55%、碳足跡比畜牧業低92%」的影響力報告,這套組合拳,從道德層面幾乎沒法被質疑,從財務層面看又滿是盈利希望。

eFishery做的不是什麼「灰色賬目」,而是赤裸裸的兩套賬並行運轉了六年。這起驚天大案的曝光,始於一名內部舉報人(whistleblower)的勇敢揭露。舉報引發了公司內部的初步調查,隨后eFishery董事會聘請了國際知名諮詢公司FTI Consulting進行獨立調查。最后,所有證據才公之於衆。

后來出任印尼最大科技集團GoTo CEO的帕特里克·瓦盧約,在某次商業論壇上公開表示,偽造財報是「一件可恥的事」。連一位董事會成員都用上了這樣嚴厲的措辭,外部投資機構事后回想起來,心里的涼意可想而知。

「我知道這是錯的」,吉布蘭本人在庭審中承認了錯誤,但他將部分原因歸咎於創投行業的"增長壓力"和同行仿效效應: "但當其他人都在這麼做,而且他們依然安然無恙、從未被抓住時,你開始質疑這到底是不是真的錯。"

他所謂的「只是爲了讓公司活下去」,在長達六年的造假時間,以及近6億美元的虛增收入面前,已經完全站不住腳了。

9年刑期之后,東南亞VC生態也陷入了一場信任危機。從司法層面來看,這是東南亞科技圈里極為罕見的「明星創始人因財務造假被判實刑」的案例。在大多數新興市場,過去十年里,類似規模的財務造假,更多是通過民事和解、退還股份、低調清盤的方式收場。萬隆地方法院這次的判決,等於在司法層面,為「創業失敗」和「刑事犯罪」的邊界,重新劃了一道更清晰的線。

判決帶來的另一重影響,是對未來創業者的震懾。可以預見的幾年里,東南亞每一個晚期成長輪項目,都會在LP合夥人會議上,被反覆追問那句已經被海外評論員頻繁引用的話:「對,但我們怎麼知道這不會是下一個eFishery?」這句話,等於直接給整個區域的估值溢價打了個折扣。

直接的后果就是:印尼、越南獨角獸的估值倍數被壓縮,盡職調查的外延動作普遍提前,投資機構會更傾向於直接對接客户與經銷商進行驗真,而不是單純接受公司提供的數據接口;創始人主導的治理結構,也會加速向董事會主導轉移。一些區域型的審計與會計師事務所,也會在LP的靈魂拷問中,迎來一次結構性的可信度重估。

更深一層的問題是,這到底是「吉布蘭個人作惡」,還是「行業激勵結構的必然產物」。在過去十多年「不惜一切追求增長」的全球VC文化里,財務美化本來就處於結構性的灰色地帶。大多數公司的灰色區域,只是幾個百分點的口徑調整,而eFishery不過是把這個灰色區域拉到了75%,把它從灰色徹底變成了純黑色。

吉布蘭在2018年面對的「只有3個月現金、下一輪估值決定公司生死」的困境,幾乎是每一個早期創業者都會遇到的局面;讓公司再多活六個月,再講一個更漂亮的故事,會不會成為更多人在同樣壓力下的「理性選擇」?這是一個比單一創始人被定罪,更讓VC圈感到不安的問題。

對中國一級市場的讀者來説,這個案子還有另一層切身的提示。過去三年里,中國機構對東南亞市場的配置一直在持續加大,印尼、越南、新加坡的項目,也頻繁出現在國內LP的投資組合里。

eFishery案給出的結論,並不是「東南亞不能投」,而是一次必要的風險參數校準。在跨境項目中,本地夥伴、獨立第三方、穿透到經銷商現金流的複覈,這三件事缺一不可;看到一個項目被多家頂級機構連續加註時,應該追問的不是「我要不要也跟投一筆」,而是「是不是恐懼錯過(FOMO),已經替代了真正的盡職調查」。

對創始人來説,印尼司法這次以洗錢罪給科技創始人定罪,意味着那些曾經被默認為「商業風險」的灰色操作,正越來越多地被重新歸類為刑事風險。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融中財經」(ID:thecapital),作者:王濤,36氪經授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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