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中國人壽業務員涉嫌用假合同詐騙24萬!警方:詐騙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巨大,業務員被拘留

2026-05-09 15:10

  原標題:中國人壽業務員涉嫌用假合同詐騙24萬,公司:合同是假公章是真的,屬民間借貸;警方:詐騙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巨大,業務員被拘留

  「我年紀大了不識字,之前買保險都是把錢轉給王盈,讓她替我交錢,從沒出過問題。」許昌市民李女士哽咽着説。然而,正是這份信任,讓她和朋友張女士,一同陷入了業務員精心編織的「騙局」,共計24萬余元養老錢血本無歸。

  近日,許昌市民張女士和李女士向大象新聞·大象幫求助,稱她們在2020年經中國人壽保險業務員王盈推銷,購買了所謂的「內部理財」和「養老保險」產品。直到2025年10月返利中斷、王盈失聯后,她們才發現手中的合同竟全是假的。

業務員以「內部理財」高息誘人,李女士介紹朋友一同入坑

  據張女士回憶,2020年,她通過朋友李女士介紹,結識了中國人壽的業務員王盈。「王盈向我推薦了一款中國人壽內部的理財保險,説一份2萬元,一個月有200元利息。」張女士被這個穩賺不賠的「內部理財」打動,截至2025年6月,她分三次共投入了14萬元。

  嚐到「內部理財」甜頭的張女士,在2025年8月又通過王盈購買了一份1.2萬元的「養老保險」。而當初牽線搭橋的李女士,同樣也投了8萬元的「內部理財」和1.2萬元的「養老保險」。

返利中斷業務員失聯,中國人壽:合同是假的公章是真的

  沒想到看似平穩的「返利」在2025年10月突然中斷。「9月底該返利了,王盈卻一直沒給我轉賬,過了‘十一’后打電話、發微信她都不回,我就發現聯繫不上她了。」心急如焚的兩人拿着王盈給她們的「內部理財保險合同」,趕到中國人壽保險許昌第一收展部查詢。

  結果讓她倆如遭雷擊,「工作人員一看合同就説是假的,説王盈根本沒把那24萬多元轉給公司。」但令張女士困惑的是,工作人員承認合同上蓋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公章卻是真的。

  李女士表示,王盈是中國人壽公司打電話指定給她的對接業務員,「保險合同上公章是真的,業務員也是中國人壽指定的,誰能分辨得出來這是詐騙啊?」李女士告訴記者,「因為相信中國人壽,不僅自己買,還推薦身邊的朋友買。現在出了事,我內疚得整夜睡不着覺。」

詐騙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巨大,業務員被拘留

  2025年10月,二人選擇了報警。她們從辦案民警處獲悉,王盈因涉嫌合同詐騙,已被公安機關拘留,詐騙人數眾多、涉案金額巨大。

  張女士無奈地表示:「民警告訴我們有一二十人被騙,金額有一二百萬,我們是報警比較晚的了。我倆那22萬元‘內部理財’屬於合同詐騙,后來兩份共2.4萬元的‘養老保險’,可能屬於職務侵佔。」

  除了財產損失,業務員代繳的交費方式也為兩人維權埋下隱患。張女士的15.2萬元是通過微信和支付寶轉賬給王盈個人,而李女士的8萬元則全部是現金交付,既沒有收據,也沒有發票。李女士説:「我之前買保險都是把錢轉給王盈代繳,我年齡大了識字不多看不懂合同,當時給她交錢的時候用的還是‘老人機’。」

保險公司:屬於民間借貸,已上報公司

  2026年5月7日,記者陪同李女士兩人來到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許昌分公司第一收展部。一名之前對接過此事的工作人員迴應:「王盈是通過民間借貸的方式收取兩位客户的錢,並沒有通過保險公司,錢全都是直接轉給王盈的個人銀行賬户了。」

  對於那兩份「公章為真,合同為假」的蹊蹺文件,該工作人員解釋,王盈用其他人名字投保的、數額僅幾百元的合同冒充成李女士、張女士的「內部理財」合同:「所以合同上蓋的章是真章,但里面根本沒約定分紅信息。」

  關於王盈的狀況,該工作人員透露:「據我們瞭解,還有三四個受害者(來過保險公司查詢)。」他同時確認,雖然事情已經發生,但「王盈目前還沒有離職,情況已經上報給公司了,暫時還沒有開除。」

魏都分局:涉案人員已被關押,將併案處理

  到底有多少人被騙?涉案金額有多大?為進一步覈實案情,5月8日,記者多次致電許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宣傳科,但辦公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當天,魏都分局辦案民警告訴張女士:「我們正在跟檢察院溝通,想辦法把你們的案子並進去,以后判決書下來都會出現你們的名字。王盈目前在許昌市看守所關押。」

律師:保險公司或存在管理疏漏 受害人有明顯過失

  李女士稱此前多次將保費轉給王盈個人代繳,保險公司為何默認或縱容這種「交易方式」?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是否因管理疏漏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北京浩天(鄭州)律師事務所劉芬宇律師,她認為:業務員王盈雖使用真實公章偽造合同,但其行為已超出正常職務範圍,涉嫌合同詐騙與職務侵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規定,若保險公司對員工管理存在明顯疏漏(如未及時發現異常保單、放任個人收款等),可能需承擔部分過錯責任。然而,鑑於客户將款項直接支付至業務員個人賬户、未索取正規發票,且所購「內部理財」明顯偏離常規保險產品,法院可能認定受害人存在一定過失。綜合來看,保險公司或可主張免責,但若無法證明已盡合理監管義務,仍可能被判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同時,劉芬宇律師也提醒:凡承諾遠高於市場水平的保險理財收益,極有可能是騙局;且購買保險務必通過官方渠道繳費,保留正規發票,切勿將資金轉入業務員個人賬户。

  來源 | 大象新聞記者 湯磊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