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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1:22
中新社北京5月8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官方8日通報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劉紹勇涉案進展。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紹勇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沈陽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被告人劉紹勇利用擔任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總經理兼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后更名為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兼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劉紹勇生於1958年11月,河南信陽人。2025年6月,官方通報其被查。今年1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
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劉紹勇被指毫無紀法底線,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航班管理、飛機租賃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他還被指「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從事私募基金等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