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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2 04:19
2026年5月1日,帝國石油公司(「公司」)簽訂銷售協議與Roth Capital Partners,LLC的(「銷售協議」)(「代理人」),根據該規定,公司可以不時出售公司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1美元,總發行價高達30,000美元,000(「股份」)通過或向代理人(作為銷售代理人和/或委託人)提供的「市場上」產品。銷售可以通過《證券法》第415(a)(4)條規定的任何被視為「市場發售」的方法進行,也可以通過私下談判交易進行。股份(如有)的銷售將按銷售時的現行市場價格或與代理人另行商定的價格進行。
公司沒有義務出售、代理人也沒有義務出售或出售要約銷售協議下的任何股份。無法保證公司將根據銷售協議出售任何股份,或者,如果出售,也無法保證其出售股份的價格或金額或進行此類出售的日期。每次公司希望根據銷售協議發行和出售股份時,公司將向代理人提供一份配售通知,描述股份的數量或美元價值、要求進行銷售的時間段、對任何一天內可能出售的股份數量的任何限制以及任何低於該價格不得進行銷售的最低價格。在遵守銷售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代理人將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符合其正常交易和銷售實踐以及適用的州和聯邦法律、規則和法規以及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人的規則,根據條款和條件出售股份。
代理人將向本公司收取根據銷售協議出售任何股份所得款項總額3.0%的佣金。此外,本公司已同意向代理人償付代理人合理且有文件證明的實付費用。
根據銷售協議的條款,公司同意向代理商賠償某些責任,包括根據修訂的1933年證券法或修訂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或分擔代理商可能因此類責任而被要求支付的付款。公司和代理商均可根據銷售協議的規定終止銷售協議。
股份將根據公司S-3表格(文件編號:333-274327)的貨架登記聲明發行,包括其中所載的基本招股説明書,該聲明於2023年9月1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並於2023年9月22日宣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