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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03
智通財經APP訊,中慧生物-B(02627)發佈公告,於2026年4月24日,本公司接獲聯交所函件,當中載列以下有關恢復本公司股份買賣的指引:(i)就基金投資(包括初始投資及再投資)、諮詢款項及任何其他性質相若或引起類似關注的投資或付款,進行適當的獨立法證調查,評估其對本公司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的影響,公佈調查結果,並採取適當補救措施;
(ii)證明本集團管理層及╱或任何對本公司管理及營運有重大影響力的人士的誠信、能力及╱或品格方面並無合理的監管憂慮,以致可能對投資者構成風險及損害市場信心;
(iii)委聘獨立內部控制顧問進行獨立內部控制檢討,並證明:(a)已糾正就暫停買賣所識別的重大缺陷,且已落實所有必要補救措施;及(b)本公司的內部控制就其目的而言屬充分及有效,並使本公司能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上市規則,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匯報、現金管理、須予公佈及關連交易的披露及合規,以及重大資料的披露;
(iv)刊發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尚未刊發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審計修訂;
(v)證明本公司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及(vi)向市場公佈所有重大資料,以供本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評估本公司的狀況。
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聯交所可取消任何已連續暫停買賣18個月的證券的上市地位。就本公司而言,該18個月期間將於2027年9月30日屆滿。倘本公司未能於2027年9月30日前補救導致其暫停買賣的事宜、達成復牌指引及獲聯交所信納已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並恢復股份買賣,上市科將建議上市委員會着手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據上市規則第6.01及6.10條,聯交所亦有權於適當情況下施加較短的特定補救期或立即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據上市規則第3A.19條,八方金融有限公司已於2025年8月11日獲委任為本公司的合規顧問,以就本公司上市后直至其首個完整財政年度財務業績刊發期間,遵守上市規則及其他適用法律法規向本公司提供指引及意見。鑑於目前情況,於八方金融有限公司獲委任為本公司合規顧問期間(或根據上市規則第3A.27條委任的替任者),預期本公司將於整個補救期間主動委聘並讓八方金融有限公司參與,以重新符合規定及達成復牌指引。
本公司於復牌前亦必須遵守上市規則以及香港及其註冊成立地點的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本公司必須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儘快公佈復牌指引及其必須於18個月期限內達成復牌指引、補救導致其暫停買賣的事宜及獲聯交所信納已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並恢復股份買賣以避免除牌的期限。
於暫停買賣期間,本公司亦獲提醒其於上市規則項下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i)根據上市規則第6.05條的規定,儘可能縮短任何暫停買賣的時間;(ii)於任何時候均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持續責任,例如上市規則第十四及十四A章適用於須予公佈及╱或關連交易的責任,以及上市規則第13.46至13.49條規定刊發定期財務業績及報告以及(如無法提供財務業績及報告)管理賬目的責任;(iii)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公佈須予披露的內幕消息;及(iv)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A條公佈其季度最新發展。
公司股份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