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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2:24
轉自:中國經營網
中經記者 孫汝祥 夏欣 北京報道
4月23日,香港證監會稱,與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羅兵咸永道」,即普華永道香港)就中國恆大集團(中國恆大,3333.HK,已退市)2019年及2020年的虛假財務報表達成向股東賠償10億港元的協議。
同日,香港會財局(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就恆大審計對羅兵咸永道處以3億港元罰款及6個月執業限制,並對其兩名前註冊負責人合計共處100萬港元罰款。
羅兵咸永道當日聲明,針對香港監管機構相關調查結果,羅兵咸永道並未承認相關責任或同意其結論。
在此之前,中國證監會、中國財政部已分別對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作出處罰。受訪律師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香港監管機構本次處罰標誌着內地與香港跨境證券監管協作進入實質性深水區。對於投資者保護而言,10億港元賠償池的設立也提供了一個相對高效的救濟樣本。
香港證監會:達成協議最符合恆大獨立少數股東利益
香港證監會4月23日稱,已與羅兵咸永道達成協議,羅兵咸永道同意預留10億港元,以向中國恆大的合資格獨立少數股東作出賠償。
根據協議,香港證監會與羅兵咸永道同意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的基礎上,有關事宜將完全並最終得到解決,且香港證監會不會對羅兵咸永道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前提是羅兵咸永道必須履行協議的條款。
香港證監會斷定,中國恆大2019財年及2020財年的經審覈年度收入,分別被誇大了人民幣2139億元或44.79%及人民幣3502億元或69.03%。
在2019財年及2020財年,羅兵咸永道是中國恆大的核數師,而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則協助羅兵咸永道對中國恆大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儘管羅兵咸永道並不承認下述事項,但香港證監會認為羅兵咸永道:在擔任中國恆大的核數師期間,牽涉入披露《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77條所指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在對中國恆大的2019財年及2020財年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期間,沒有維持核數師的獨立性;在審計規劃、執行審計程序及處理審計違規事項方面,沒有抱持充分和專業的懷疑態度;沒有設計並執行有效的實地視察,以確定物業的建造及交付狀況,從而作出適當的收入確認;主動默許中國恆大管理層操縱審計樣本及實地視察的行為,致使提前確認收入一事遭到隱瞞;沒有充分覈實相關證明文件及記錄的準確性。
本着為股東爭取賠償的最終目標,香港證監會斷定,與羅兵咸永道達成協議,是最符合中國恆大獨立少數股東的利益,而根據該協議,已預留10億港元,以通過由獨立管理人監督的程序,分發予該等獨立少數股東作為賠償。
香港證監會提醒,中國恆大的獨立少數股東及其中介機構應保存涉及該公司股份的交易記錄,以便就賠償提出申索。中介機構亦應向這些股東提供合理協助,以便他們提出申索。
香港會財局:恆大集團審計缺失尤為惡劣
香港會財局也於4月23日就羅兵咸永道及其兩名前合夥人兼註冊負責人張肇昌、周世強,在羅兵咸永道就恆大審計中涉及的失當行為,對其作出處分。恆大審計包括恆大集團審計、恆大物業審計、恆大汽車審計。
羅兵咸永道為恆大集團於2009年上市時的申報會計師,自該公司上市起至2023年年初一直擔任該公司的集團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擔任該等恆大審計中每一項審計的核數師,並就相關綜合財務報表發出無保留審計意見。
香港會財局發現該核數師於恆大審計中存在多項嚴重審計缺失,尤以恆大集團審計為甚:該核數師促成及助長管理層虛增該集團呈報利潤及流動性的失當行為;在審計風險加劇的情況下未行使專業懷疑態度;審計獨立性出現重大缺失;在沒有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和在某些明知缺乏相關證據的情況下,仍出具無保留審計意見。通過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出具,該核數師未對該集團的重大錯報質疑,最終令該集團得以呈報具誤導性及扭曲的財務報表。同時,會財局亦發現羅兵咸永道與恆大集團審計相關的管治及監控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鑑於上述情況,香港會財局公開譴責羅兵咸永道、張肇昌、周世強;對羅兵咸永道、張肇昌、周世強分別處以3億港元、500萬港元、500萬港元罰款;對羅兵咸永道施加即時執業限制,禁止其6個月內就任何公眾利益實體項目承接新客户、或為新客户執行該等項目、或為新客户出具相關報告。
羅兵咸永道:並未承認相關責任或同意香港監管機構結論
4月23日,羅兵咸永道發表聲明稱,針對香港監管機構就2019年至2020年中國恆大集團審計工作的調查結果,普華永道已收到香港會財局的處罰決定,同時亦已與香港證監會達成協議,但並未承認相關責任或同意其結論。
此次香港監管機構所採取的行動,與2024年中國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在內地就相關審計工作所作出的處罰決定,均針對同一事件。
聲明稱,此前恆大審計工作的表現遠低於其一貫堅持的高標準,以及利益相關方的期望。解決這些監管事宜是重要的一步,其很高興事情現已告一段落。過去兩年,普華永道中國果斷採取了問責和整改措施,並推行全面計劃提升企業文化、質量和治理,包括委任新的管理層及關閉相關的審計分所。
聲明表示,香港會財局所施加的業務限制將不會影響該事務所的現有客户;相關限制僅針對其在6個月內不得承接新的香港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客户。
律師:開創「監管主導+獨立管理人分配」的賠償模式
「這是香港首次由已倒閉公司的核數師直接向受損少數股東作出賠償,開創了‘監管主導+獨立管理人分配’的賠償模式。區別於傳統上投資者自行起訴的民事索賠路徑,這種模式效率高、成本低,對內地證券集體訴訟制度的完善有一定借鑑價值。」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趙敬國對記者表示。
趙敬國稱,中國恆大已於2025年8月摘牌並進入清盤,普通少數股東在清盤中往往處於清償順序末端,幾乎拿不到什麼。這次賠償是單獨面向「合資格獨立少數股東」的定向安排,繞開了清盤程序的清償順位,是切實的投資者保護措施。
「對於投資者保護而言,10億港元賠償池的設立提供了一個相對高效的救濟樣本。」趙敬國強調。
在趙敬國看來,普華永道在協議中明確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這是一種典型的監管和解策略,即以經濟代價換取避免正式法律責任認定,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聲譽風險和后續民事訴訟的連鎖效應。但預留10億港元本身已構成事實上的責任承擔。
2024年9月,中國證監會對普華永道中天恆大地產年報及債券發行審計工作未勤勉盡責案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普華永道中天案涉期間全部業務收入2774萬元,並處以頂格罰款2.97億元,合計罰沒3.25億元。同時,中國財政部對普華永道中天罰沒1.16億元,並暫停經營業務6個月,撤銷普華永道中天廣州分所。
「四方出手,總處罰規模超過15億元人民幣,標誌着跨境證券監管協作進入實質性深水區。這種跨境監管協同在會計師行業處罰史上較為罕見,傳遞的信號非常明確,那就是對‘看門人’失職零容忍。」趙敬國表示,對於「四大」等國際審計機構而言,品牌光環也不再是「免罰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