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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華永道被罰三億港元及六個月執業限制,最新迴應→

2026-04-23 20:20

【大河財立方消息】4月23日消息,香港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就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以及其兩名前合夥人兼註冊負責人張肇昌及周世強在羅兵咸永道就以下綜合財務報表所進行審計中涉及的失當行為,對其作出處分:中國恆大集團(清盤中)(該公司)(當時的股份代號: 03333,現已除牌)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該集團)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恆大集團審計);恆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6666)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中國恆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708)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恆大汽車審計),以上統稱為該等恆大審計。

羅兵咸永道為該公司於2009年上市時的申報會計師,自該公司上市起至2023年初一直擔任該公司的集團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擔任該等恆大審計中每一項審計的核數師,並就相關綜合財務報表發出無保留審計意見。於該等恆大審計期間,該集團為一大型企業集團,主要業務遍及中國內地之房地產開發及投資、物業管理新能源汽及其他行業。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該集團分別呈報收入超過人民幣4770億元及人民幣5070億元、利潤分別超過人民幣330億元及人民幣310億元。於2020年12月31日,該集團的總資產超過人民幣2.2萬億元。

經調查及相關查訊,香港會財局發現該核數師於該等恆大審計中存在多項嚴重審計缺失,尤以恆大集團審計為甚──該核數師促成及助長管理層虛增該集團呈報利潤及流動性的失當行為;在審計風險加劇的情況下未有行使專業懷疑態度;審計獨立性出現重大缺失;在沒有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和在某些明知缺乏相關證據的情況下,仍出具無保留審計意見。通過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出具,該核數師未對該集團的重大錯報提出質疑,最終令該集團得以呈報具誤導性及扭曲的財務報表。同時,香港會財局亦發現羅兵咸永道與恆大集團審計相關的管治及監控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鑑於上述情況,香港會財局:公開譴責羅兵咸永道、張肇昌及周世強;處以合共3.1億港元罰款,包括向羅兵咸永道處以3億港元罰款,以及向張肇昌及周世強各處以500萬港元罰款;

對羅兵咸永道施加即時執業限制,禁止其六個月內(由會財局命令生效當日起計)就任何公眾利益實體項目承接新客户、或為新客户執行該等項目、或為新客户出具相關報告;

羅兵咸永道於十二個月的期間內,至少每隔三個月就其補救措施向會財局匯報最新進展及提供報告,及安排額外培訓,以確保已落實能有效應對會財局於本案中發現的監管關注事項的補救措施。

同日,普華永道發表聲明稱,在香港監管機構就中國恆大集團(恆大)2019-2020年度審計工作展開調查后,普華永道香港事務所受到會計及財務報告委員會(會計及財務報告委員會)的制裁。普華永道香港事務所亦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達成和解,不承認任何責任,亦不認同證監會的調查結論。香港的這些監管行動與此前中國財政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4年對同一事項採取的制裁措施有關,相關審計也是在中國內地進行的。

普華永道承認,恆大審計工作遠未達到我們及利益相關者的預期。普華永道中國在過去兩年中採取了果斷的問責和整改措施,並實施了一項全面的計劃,旨在加強企業文化、提升服務質量和完善公司治理。這些措施包括任命新的領導層和關閉相關審計部門。AFRC(香港會財局)的執業限制不會對公司現有客户產生任何影響,僅涉及公司在六個月內接受新的香港公益實體(PIE)審計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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