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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完成2026年首次章程修訂 註冊資本維持26.10億元

2026-04-21 19:21

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耀玻璃")近日發佈公告,宣佈完成2026年第一次公司章程修訂工作。新修訂的章程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東權利義務、股份管理等核心內容進行了系統性規範,進一步完善了公司內部治理體系。

公司基本信息與歷史沿革

公告顯示,福耀玻璃前身為1987年6月成立的福建省耀華玻璃工業有限公司,歷經多次改制與更名,於1996年1月正式定名為現用名稱。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50100611300758B,註冊地址位於福建省福清市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福耀工業村,法定代表人為董事長。

作為中國汽車玻璃行業的領軍企業,福耀玻璃於1993年6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600660。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其中內資股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主要在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屬下的受託代管公司存管。

股本結構與股份管理

修訂后的章程明確,公司註冊資本保持人民幣2,609,743,532元(約26.10億元)不變。截至最新股本結構,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總數為2,609,743,532股,具體構成如下:

股份類別 股份數量(股) 佔總股本比例
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 2,002,986,332 76.75%
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 606,757,200 23.25%

章程對股份發行、增減、回購及轉讓等環節作出詳細規定。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僅限六種法定情形,包括減少註冊資本、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股東異議收購、轉換可轉債以及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其中因員工持股計劃等情形收購股份的,合計持有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且需在3年內轉讓或註銷。

公司治理架構與股東權利

新章程進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明確股東會為公司權力機構,依法行使包括選舉董事、審議利潤分配方案、增減註冊資本、修改章程等重大職權。特別規定公司對外擔保事項需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其中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10%的擔保,以及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等情形,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

股東權利方面,章程明確普通股股東享有股利分配、參與股東會表決、查閲公司文件、股份轉讓等基本權利。同時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在特定條件下有權書面請求審計委員會或董事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

經營宗旨與範圍

章程載明公司經營宗旨為"堅持科技創新,推動公司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依法登記的經營範圍包括:生產汽車玻璃、裝飾玻璃和其它工業技術玻璃及玻璃安裝、售后服務;開發和生產經營特種優質浮法玻璃;生產玻璃塑膠包邊總成、塑料橡膠製品;包裝材料銷售等。

本次章程修訂是福耀玻璃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進行的常規性調整,有助於進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續健康發展。修訂后的《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第一次修訂)》自發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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