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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到你手里不一定是你的」,多家上市銀行推進績效薪酬追索扣回

2026-04-09 15:47

來源:華夏時報

  「工資到你手里還不一定是你的。」隨着上市銀行2025年年報的密集披露,「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即市場所稱的「反向討薪」,成為銀行業績報告中出現頻率較高的關鍵詞之一。

截至4月8日,已發佈年報的A+H股上市銀行均在報告中提及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實施情況,覆蓋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各類銀行機構。據記者統計,近三年13家銀行累計追索薪酬近3億元,超過10家銀行披露了具體追索金額。其中,中國銀行追索扣回金額超4700萬元,宜賓銀行相關金額僅2300元,部分銀行人均追回薪酬超2萬元。

  受訪專家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已不再是個別案例,正逐步成為銀行業強化風險管控、完善薪酬約束體系的常態化舉措。

追薪金額差異明顯

已披露的2025年上市銀行年報數據顯示,各家銀行在績效薪酬追索扣回規模上差異較為明顯。中國銀行以4717.82萬元的追索金額、4630人次的規模,暫居已披露年報銀行首位。

作為連續三年公開追索數據的銀行,中國銀行2023年追回薪酬2275萬元、涉及2059人次,2024年追回3250萬元、涉及2469人次,2025年相關金額與人次均有進一步上升。三年間該行累計追索扣回金額超1.02億元,合計覆蓋9158人次。

在已披露具體數據的股份制銀行中,整體追索規模較上年有所回落。渤海銀行2025年追索薪酬1958萬元,涉及816人次,金額及人次較2024年均有所下降;華夏銀行同年追索金額985.03萬元,涉及577人次,較2024年的751人次、2220.70萬元大幅縮減。浙商銀行2025年追索扣回1368.73萬元,涉及970人次,雖2024年的1424人次、3033.78萬元的追回數據,其金額回落過半,但在同業中仍處於靠前水平。

  值得關注的是,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已進一步延伸至地方性銀行。儘管部分銀行追索金額不高,但反映出該機制的覆蓋範圍持續擴大。

在中小銀行層面,中原銀行2025年追索金額為1357.15萬元,連續第二年突破千萬元。其他城商行農商行追索規模各有不同,瑞豐銀行、東莞農商行渝農商行追索金額分別為382.21萬元、366萬元、290.93萬元;晉商銀行涉及30人次,追索金額約15.46萬元,宜賓銀行追索金額僅2300元。

對於銀行間追索金額從數千萬元到數千元不等的懸殊情況,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追索金額差距懸殊可能源於銀行間風險暴露差異、績效考覈與風險掛鉤的精細度、追索制度執行力度,以及歷史風險事件的集中度等因素。」

博通諮詢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則對《華夏時報》記者指出,更多是規模、歷史包袱和內部問責執行節奏共同作用的結果。像國有大行資產規模大、業務周期長,疊加這幾年監管對責任追溯的要求明顯加強,出現較大規模的追索並不意外;而一些城商行追索金額小,未必説明他們風險控制得更好,可能只是問題還沒完全暴露,或者問責機制還在逐步完善中。他強調,所以不能僅憑追索數字大小就判斷哪家風控更強,還需結合不良率、撥備覆蓋率這些更實質性的指標一起看。

薪酬追索機制或將走向行業常態

  事實上,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並非2025年新舉措,其政策框架已歷經多年逐步完善。

  2010年,原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首次明確商業銀行需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相關規定,為機制落地奠定基礎。

  2021年1月,原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完善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按規定建立並完善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包括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適用情形、追索比例、工作程序、責任認定等核心內容,且將離職及退休人員納入適用範圍;同年6月,原銀保監會在《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中再次強調建立該制度,強化執行要求。

  2022年8月,財政部進一步明確,金融企業員工未勤勉盡責導致重大違法違規或風險損失的,金融企業應當依法依規並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績效薪酬追回。

  記者注意到,隨着多家銀行集中披露相關數據,對此也形成兩種不同觀點。一種認為這是銀行公司治理成熟的體現,能夠有效約束員工執業行為;另一種則認為,這是銀行經營承壓下的被動應對,反映出資產質量承壓、風險暴露增多的現狀。

  對此,婁飛鵬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該機制是風險與薪酬長期綁定的必要工具。除滿足監管要求外,還在於推動銀行從規模導向轉向風險收益平衡,糾正短期激勵引發的道德風險,同時在經濟下行期通過追索金額衝減部分撥備,緩釋報表壓力。

  王蓬博則對《華夏時報》記者指出,「應將績效薪酬追索扣回視為銀行風險管理與公司治理成熟度的觀察窗口,而非單純的成本或負面信號。」他指出,該機制若能真實有效執行,説明銀行具備風險回溯能力與責任落實機制,有助於提升資本使用效率和長期穩健性,但需警惕形式化操作,應關注追索是否與具體風險事件掛鉤、是否覆蓋關鍵崗位及是否持續披露。

  談及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的未來走向,受訪專家認為常態化是大概率趨勢。

  王蓬博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反向討薪」若常態化,一線客户經理和審批人員將更在意項目的長期風險表現,而非只盯着當期衝規模。長期來看,這有利於銀行體系更穩健,減少重投放、輕管理的慣性。但他也提醒,這一機制可能導致部分機構變得過於保守,該放的貸款不敢放,后續還需在激勵與約束之間找到更好的平衡點。

  婁飛鵬對《華夏時報》記者補充,在監管明確導向與銀行業實踐探索的共同推動下,「反向討薪」大概率會進一步常態化。未來機制實施會更精細化,與風險分類、崗位職責、長期業績更緊密掛鉤,成為銀行完善公司治理與穩健經營的核心機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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