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資訊> 正文
2026-03-31 20:16
開年以來,中國銀行業正經歷一場針對「客户盡職調查」合規性的監管風暴,其密集程度與處罰力度堪稱史無前例。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截至3月26日,當月已有超20家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因「未按規定開展客户盡職調查」等反洗錢違規案由收到監管部門罰單,單筆罰款從11.4萬元至417.46萬元不等。
銀行業密集因涉及「客户盡調」等原因被罰款,與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金融機構客户盡職調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形成時間上的緊密呼應。監管層正以「零容忍」姿態,向全行業重申反洗錢第一道防線的嚴肅性。
為何此類處罰會在3月份集中爆發?記者調查發現,這並非監管部門突然收緊尺度,而是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及配套新規實施后,執法標準與違法違規行為認定發生了根本性轉變,這也是監管邏輯從「金額門檻」向「風險分級」轉型后的必然反應。
多家銀行被罰
記者注意到,3月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各地方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中,「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户盡職調查」這一違法違規行為類型出現的次數顯著增長。
從時間線看,處罰潮從3月初便已開始湧動。3月2日,招商銀行貴陽分行因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户盡職調查等3項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貴州省分行警告並罰款87.5萬元。同日,開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同類事由被罰65萬元。次日,農業銀行鶴崗分行因單一的客户盡職調查違規,被中國人民銀行鶴崗市分行罰款25.05萬元。3月5日,山東張店農村商業銀行和萍鄉農村商業銀行同日「上榜」,分別因疊加多項違規被罰80.2萬元和99.43萬元。
進入3月中旬,罰單的密集度和金額均有所上升。3月11日,中信銀行舟山分行和交通銀行鎮江分行分別領到96.1萬元和90.6萬元的罰單。
3月16日是當月處罰的一個「高峰日」:瀘州銀行因多項反洗錢違規行為被重罰417.46萬元,同時8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廣發銀行洛陽分行和郵儲銀行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分行也分別被處以86.16萬元和34.1萬元的罰款。
次日,江蘇興化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業銀行雙河兵團分行收到罰單,金額分別為99萬元和27.6萬元。3月25日,恆豐銀行自貢分行被給予警告並罰款26.55萬元。
從被罰機構看,有國有大行分支機構如農業銀行萊蕪分行、鶴崗分行,交通銀行威海分行、鎮江分行、山東省分行;有股份制銀行如招商銀行貴陽分行、恆豐銀行自貢分行;城商行如長沙銀行湘潭分行;也有大量農村金融機構,包括山東張店農商銀行、湖南城步農商銀行、貴州遵義匯川農商銀行、開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及貴陽小河科技村鎮銀行、靈川深通村鎮銀行、重慶北碚稠州村鎮銀行等多家村鎮銀行。
多與其他違規行為疊加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這些罰單發現,「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户盡職調查」較少作為孤立的案由出現,它往往與其他違規行為「捆綁」在一起。
最典型疊加的違規行為是「未按照規定報告可疑交易」和「與身份不明的客户進行交易或提供服務」。例如,瀘州銀行的罰單明確列出了「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以及「與身份不明的客户進行交易」等多項行為。開陽縣農信社的違規行為也包含了「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務、與其進行交易」和「未按照規定報告可疑交易」。
這意味着銀行不僅在客户准入環節失守,在后續的持續監控和風險報告環節也存在嚴重缺失,使得賬户實際上暴露於洗錢等非法活動的風險之中。
此外,這類違規還常與基礎管理漏洞並存。多數罰單中,「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和「違反賬户管理規定」是高頻出現的伴隨項。這反映出部分機構,尤其是一些基層網點或中小銀行,在內控管理的多個基礎環節存在系統性薄弱。客户盡職調查流於形式,可能只是其整體合規文化淡薄、內部管理粗放的一個縮影。
由此可見,「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户盡職調查」通常是一個系統性風控漏洞的起點,有可能沿着清晰的邏輯鏈條向后端蔓延。
「違規鏈條的起點是客户身份識別的形式化,鏈條的中段是持續盡職調查的缺失,鏈條的末端是風險報告與處置的失效。」西部地區某城商行資深從業人士對記者分析,罰單中呈現的違規組合具有清晰的邏輯鏈條:賬户開立審覈不嚴(違反賬户管理規定)為第一步;未能有效識別客户真實身份和背景(未按規定開展客户盡職調查)是核心失效環節;進而導致無法對異常資金往來進行有效監測和報告(未報告可疑交易);最終可能淪為非法資金通道(與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監管處罰精準地擊中了這條風險傳導路徑上的多個節點,體現了「過罰相當」的原則。
構建更強的風險識別體系
為何「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户盡職調查」相關處罰密集出現?其最直接的監管政策背景,是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金融機構客户盡職調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
新辦法與2025年1月1日生效的新反洗錢法形成配套,明確將沿用多年的「客户身份識別」調整為「客户盡職調查」,這一術語轉變背后,是監管理念從靜態的「覈對身份證件」向動態的「瞭解你的客户」(KYC)全過程管理的深刻躍遷。
與舊規相比,新辦法最顯著的變化之一是刪除了「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需登記資金來源或用途」的強制性統一要求。這曾被部分公眾誤解為監管的「放松」。然而,監管邏輯實則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從過去基於固定金額的「一刀切」式管理,升級為基於客户和交易風險的「分級分類」管理。
新規要求金融機構必須為每一位客户建立動態的風險評估畫像。對於經評估認定為低風險的客户(如收入來源穩定、交易模式規律的普通儲户),在辦理業務時可採取簡化措施。反之,對於系統監測到的交易行為異常、與客户身份或歷史模式嚴重不符的「高風險」情形,銀行則必須依法啟動「強化盡職調查」,深入覈查資金來源與去向,並可對客户的交易方式、規模等實施合理限制,甚至在風險超出管理能力時拒絕辦理業務或終止業務關係。
資深業內分析人士認為,3月份的密集罰單,可以視為監管層在新規落地后的一次「壓力測試」和「定向校準」。它向市場傳遞出明確信號:取消5萬元登記要求,絕不意味着銀行可以放松甚至放棄客户盡職調查的責任。相反,銀行需要投入更多資源,構建更智能、更精準的風險識別與監測體系,以實現「既有效攔截非法資金流動,又不給守法公民增添不必要麻煩」的監管目標。
合規能力成核心競爭力
本輪監管風暴為銀行業,特別是數量眾多的中小銀行敲響了警鍾。客户盡職調查防線失守,不僅會招致經濟處罰和聲譽損失,更可能使其被動捲入洗錢、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危及機構自身的穩健經營。
從受罰機構類型分佈看,農村商業銀行、農信社、村鎮銀行等縣域中小金融機構佔比頗高。這暴露出其在合規投入、科技系統、專業人才等方面存在的普遍短板。與全國性銀行相比,中小銀行往往面臨更大的成本約束,在反洗錢監測系統建設、大數據風控模型開發上投入不足,更多依賴人工審覈和經驗判斷,在應對複雜隱蔽的非法資金活動時力有不逮。同時,基層員工合規意識與專業能力的培訓也可能存在缺陷。
即使是國有大型銀行,其部分基層分支機構也未能倖免。這反映出在總行層面制度完備的情況下,政策在向一線網點傳導和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衰減」。如何確保統一的合規標準在遍佈全國的每一個服務終端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是大型銀行機構治理的長期課題。
面對監管規則的升級和執法力度的加強,銀行業亟需從「被動應付檢查」轉向「主動構建風控體系」。
「對我們銀行機構而言,反洗錢合規已從一項被動滿足監管要求的‘成本項’,日益轉變為關乎銀行生存與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前述銀行資深從業人士表示,銀行必須重新審視「客户盡職調查」的定位。在零售端,通過優化盡職調查流程平衡反洗錢合規與金融服務可得性,避免因過度風控加劇金融排斥;在對公端,建立受益所有人識別的標準化流程,利用工商數據、徵信數據交叉驗證,而非簡單依賴客户自述。
對農村金融機構而言,亟需尋求「抱團取暖」的合規模式。鑑於單個村鎮銀行、農商行難以承擔高昂的技術投入和人才成本,業內人士建議,可由省級聯社或主發起行建立共享的反洗錢服務中心,為轄內機構提供集中的客户風險評級、可疑交易監測、盡職調查培訓等服務,降低單家機構的合規成本。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銀行應建立「監管沙盒」思維,主動開展合規自評。鑑於新反洗錢法已將罰款上限提升至1000萬元,且允許「雙罰制」(既罰機構也罰責任人),銀行必須建立前置性的合規評估機制,對存量客户進行風險排查,對高風險業務條線開展專項審計,而非等待監管處罰后再被動整改。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媒資庫韓陽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