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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消息 | 中國聚光集熱系統供貨商可勝技術再次遞表港交所 去年利潤5.68億元

2026-03-25 07:03

智通財經APP獲悉,據港交所3月24日披露,浙江可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可勝技術)向港交所主板遞交上市申請,中信建投國際為其獨家保薦人。該公司曾於2025年9月24日向港交所遞交過上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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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簡介

據招股書,可勝技術是塔式光熱發電和熔鹽儲能解決方案提供商之一。該公司專注於相關的技術研究、裝備銷售和工程化應用,並具備從項目開發、建設諮詢到后期運營支持的服務能力。2021年至2024年,可勝技術為中國11座光熱電站提供了聚光集熱系統,這些系統是熔鹽塔式光熱發電站最關鍵的子系統,總設計裝機容量達1,250MW。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2021年至2024年期間,可勝技術成為中國聚光集熱系統供貨商,按項目總設計裝機容量與項目數量計,市場份額分別達到57.9%與55.0%。可勝技術的收入主要來自銷售聚光集熱系統及其他核心子系統及建設諮詢、運維技術指導及其他技術服務。

可勝技術於2013年開發青海中控德令哈10MW項目,其為中國首座商業化運營的塔式光熱電站。於2018年,該公司服務的青海中控德令哈50MW項目正式投運,標誌着其成為國家光熱發電示範項目項下的首批光熱電站之一。於往績記錄期,可勝技術已在提供聚光集熱系統及儲換熱系統(為光熱電站的其中兩個核心子系統)方面持續穩居市場地位。該公司亦擴展了軟件及運營工具的服務與產品組合。於2024年11月,可勝技術自主開發中的青海億儲格爾木350MW光熱項目(採用「三塔一機」方案)成功入圍青海省2024年光熱發電示範(試點)項目。青海億儲格爾木350MW項目已於2025年10月開始動工。

於往績記錄期,可勝技術採用輕資產模式,將標準化組件的製造外包予合資格供貨商,同時保留整合及質量監督。於往績記錄期,可勝技術主要直接向光熱電站業主或EPC承包商供應核心子系統,例如集熱系統以及儲換熱系統。於若干大型「大規模可再生能源基地」項目中,可勝技術或作為供貨商供應核心子系統,或以約定的職責及風險分配模式參與EPC聯合體。

財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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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於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可勝技術實現收入分別約為8.58億元、21.89億元、21.93億元人民幣。

年度╱期內(虧損)利潤

於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可勝技術的年度╱期內利潤分別約為2.48億元、5.40億元、5.68億元人民幣。

行業概覽

可再生能源中,太陽能光伏(光伏)及風能發電又稱為可變可再生能源(VRE),其跟隨環境條件波動而間歇性發電。全球可再生能源累計裝機容量從2020年的2,799GW快速增長至2024年的4,601GW,複合年增長率為13.2%。其中VRE的擴展最為顯著,合共佔可再生能源總累計裝機容量近70%。在其他穩定的可再生能源中,光熱發電佔可再生能源市場的0.2%。下圖呈列2020年至202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場按累計裝機容量劃分的歷史市場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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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各國政府通過設定可再生能源發電目標、延長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税收抵免等措施,為光熱發電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預計未來,中國、中東、南美和北非等新興市場將成為全球光熱發電市場的主要增長引擎。下圖展示了2020至2035年全球光熱發電市場按累計裝機容量計算的歷史及預測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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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資料

於[編纂]后,董事會將由九名董事組成,包括三名執行董事、一名非執行董事、一名職工代表董事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下表載列有關董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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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架構

於最后實際可行日期,金建祥先生(i)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33%;及(ii)因金先生持有杭州晶久(湖州煜日之普通合夥人)99%權益,且金先生作為有限合夥人持有湖州煜日約93.34%權益,故被視為於湖州煜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1.77%之權益。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金先生、湖州煜日及杭州晶久有權行使公司投票權的25.10%。

金先生(公司的執行董事及主要股東)控制湖州煜日的普通合夥人。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金先生與湖州煜日合共有權行使公司投票權總數的25.1%。

徐能和余翔(公司的執行董事)共同持有意知達的普通合夥人的權益。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意知達持有已發行股份總額的7.92%。

余翔(公司的執行董事)是杭州晶希的普通合夥人。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杭州晶希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的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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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團隊

獨家保薦人:中信建投(國際)融資有限公司

公司法律顧問:漢坤律師事務所有限法律責任合夥、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

獨家保薦人的法律顧問:亞司特律師事務所、中倫律師事務所

申報會計師及獨立核數師: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行業顧問: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諮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合規顧問:浤博資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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