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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10
2026年3月1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官網發佈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徽商銀行旗下的南京分行、南京河西支行、南京浦口支行、南京長江路支行等四家機構合計被罰260萬元。同時,還有7名違規人員遭到處罰,其中6人被警告並處罰金、1人被禁業8年。
具體來看:
徽商銀行南京分行
因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管理不審慎、服務收費質價不符、貸后管理問題整改不到位,徽商銀行南京分行被江蘇金融監管局處以「罰款120萬元」的行政處罰。
因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管理不審慎,苗睿(時任徽商銀行南京分行零售銀行部總經理)被江蘇金融監管局處以「警告並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
因服務收費質價不符,許逸(時任徽商銀行南京分行投行與託管業務部總經理助理)與李響(時任徽商銀行南京分行公司銀行部總經理助理)被江蘇金融監管局處以「警告並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因貸后管理問題整改不到位,金松(時任徽商銀行南京分行公司銀行部總經理助理)被江蘇金融監管局處以「警告並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徽商銀行南京河西支行
因同業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科目覈算、對票據承兑申請人資信調查不盡職,徽商銀行南京河西支行被江蘇金融監管局處以「罰款70萬元」的行政處罰。
因同業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科目覈算、對票據承兑申請人資信調查不盡職,劉偉(時任徽商銀行南京河西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行長)被江蘇金融監管局處以「警告並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
徽商銀行南京浦口支行
因銀行承兑匯票貿易背景真實性審覈不嚴,徽商銀行南京浦口支行被江蘇金融監管局處以「罰款40萬元」的行政處罰。
因銀行承兑匯票貿易背景真實性審覈不嚴,李傑(時任徽商銀行南京浦口支行客户經理)被江蘇金融監管局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8年」的行政處罰。
徽商銀行南京長江路支行
因貼現業務貿易背景審覈不到位,徽商銀行南京長江路支行被江蘇金融監管局處以「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因貼現業務貿易背景審覈不到位,楊振(時任徽商銀行南京長江路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被江蘇金融監管局處以「警告並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