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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財險因違規使用保險條款被罰51萬元 臨時負責人石運福有何看法

2026-03-23 14:27

運營商財經網訊

運營商財經網在梳理過往一年中,財險行業存在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現象和問題時,從官方權威部門發佈的通報中得知,陽光財險和其分公司也曾被點名。

山東金融監管局披露,陽光財險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承保理賠管控不到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警告並罰款51萬元,時任相關責任人被點名罰款10萬元。

此外,江蘇金融監管局和浙江金融監管局披露,陽光財險旗下的江蘇分公司和浙江分公司,分別存在「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和「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等問題,分別被處罰11萬元和40萬元,相關責任人也被點名處罰。

陽光財險也在披露的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對處罰進行了公示。陽光財險是國內財險行業的頭部公司,體量巨大,是陽光保險集團旗下的核心板塊成員。截至2025年四季度末,陽光財險的總資產達到611.82億元,營業收入達479.95億元,淨利潤實現3.13億元。

目前,陽光財險並無正式的合規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石運福兼任董事會祕書和臨時首席合規官。石運福出生於1969年,擁有碩士研究生學歷。2005年,36歲的石運福加入剛剛成立的陽光財險工作。

石運福先后擔任過公司信息管理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陽光保險集團信息技術中心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陽光財險信息技術副總監、信息技術總監,陽光保險集團信息技術副總監等職務。

從時間上來看,石運福是陽光財險的元老級干將了,他對公司業務非常熟悉。雖然目前僅出任臨時首席合規官,但是業務仍由他負責,不知他對公司曾被點名處罰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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