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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28
貴州銀行(HK06199,股價1.03港元,市值150.26億港元)又一高管獲刑。
2026年3月18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六盤水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銀行原黨委副書記、行長、董事許安受賄、貪污、洗錢一案,對其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這一天,距離許安的「老搭檔」、貴州銀行原董事長李志明獲刑16年6個月,僅過去3個多月。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23年,許安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人員在貸款審批、項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8億余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隨着兩名原核心高管相繼領刑,貴州銀行這場長達數年的反腐風暴迎來重要節點。財報顯示,新班子接棒后,貴州銀行經營已漸回增長軌跡。2025年上半年,該行實現營收和淨利潤同比雙雙增長,資產規模突破6000億元。
法院審理查明,許安的違法犯罪軌跡橫跨2005年至2023年,長達18年之久。
在此期間,許安利用擔任原安順市城市信用社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原安順市商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貴州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行長、董事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審批、項目承接等方面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直接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8億余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除受賄罪外,許安還涉及貪污和洗錢兩項罪名。六盤水中院認為,許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貪污數額特別巨大,均應依法懲處。鑑於其受賄犯罪有部分未遂情節,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問題,且積極配合退繳贓款贓物,部分涉案財物已追繳到位,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最終,六盤水中院以受賄罪判處許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萬元;以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全部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或返還被害單位。
據公開資料,貴州銀行屬貴州省省管大一型國有企業,2012年在原遵義市、六盤水市、安順市三家城市商業銀行的基礎上合併設立,2019年12月30日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
貴州銀行成立當年,許安加入這家省級城商行,2018年4月升任行長。執掌貴州銀行約6年后辭任,2024年5月22日官宣被查。2025年2月8日,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開除許安的黨籍和公職,定性其為「靠金融吃金融」,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
就在許安案宣判三個月前,他的「老搭檔」、貴州銀行原董事長李志明已先一步收到一審判決。
2025年12月4日,六盤水中院對李志明案一審公開宣判,李志明犯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6個月,並處罰金270萬元。此時,距離其2023年10月官宣被查已過去兩年有余。
六盤水中院審理查明,2013年至2023年,李志明利用擔任湖北銀行副行長、貴州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及個人在發放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310萬余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此外,2018年至2020年,李志明在擔任貴州銀行董事長期間,明知相關企業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仍違反法律規定,向相關企業發放貸款共計3.04億余元,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每經記者注意到,李志明和許安相繼「離場」后,貴州銀行搭建了新的領導班子。
2021年4月,時任貴州金控集團總經理的楊明尚被推薦為貴州銀行董事、董事長人選,並於同年7月獲監管部門覈准,填補了李志明辭任留下的職位空缺。2025年1月,曾擔任貴州銀行監事長、黨委副書記等職的吳帆正式獲准出任行長。
新班子上任后,合規建設被擺在突出位置。2025年1月,貴州銀行召開年度工作會議,楊明尚與吳帆分別與各分行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責任書、2025年度目標任務責任書,釋放出強化內控、重建信任的信號。
從財務數據看,貴州銀行經營已有企穩回升之勢。2023年,該行業績曾一度下滑。2024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124.18億元,同比增長9.46%;實現淨利潤37.79億元,同比增長3.43%;年末資產規模達到5899.87億元。
2025年上半年,貴州銀行業績和規模增長勢頭延續。報告期內,該行實現營業收入61.02億元、淨利潤21.29億元,分別同比增長2.26%、0.31%。截至2025年6月末,該行資產規模站上6000億元,達到6037.47億元,較2025年初增長2.33%;不良貸款率1.69%,較2025年初下降0.03個百分點。未經審計的財報顯示,截至2025年9月末,該行資產規模已進一步增至6156.29億元。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媒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