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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14
近日,益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益豐新材」)回覆深交所創業板二輪問詢函,營收連降與業務獨立性問題再次成為監管關注重點。
公司的主營業務包括以硫脲為主的有機硫化學品,以及硫基新材料(聚硫醇504等)。
雖然公司在硫脲全球市場佔有率高達26.4%,位居前列,但由於下游造紙印染、貴金屬選礦等傳統工業需求疲軟,單一產品的議價能力無法對抗宏觀周期。而在光學新材料領域,聚硫醇504和309是公司的利潤支撐。然而,2024年以來,這兩款核心產品出現「量價齊跌」。
基本盤下滑,第二曲線業績下滑
根據招股書,報告期內益豐新材的營業收入整體呈小幅下滑趨勢。其中,2023年營業收入同比下滑12.5%至6.3億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為減少關聯交易,在2022年末剝離環保助劑業務;2024年收入進一步下滑3.8%至6億元,主要受到市場供需變化以及行業競爭加劇影響,硫脲等產品銷售收入下降,兩年下滑超1億元。
進入2025年,收入下滑趨勢仍在延續。2025年上半年,公司收入下降主要由於終止單氰胺業務,同時聚硫醇309受光伏行業周期波動影響,以及硫脲、聚硫醇504等產品行業競爭加劇。
主營業務分析顯示,報告期內,公司的基本盤硫脲業務銷售收入持續兩位數下滑,2023-2024年分別同比下滑20.3%和10.1%。
基本盤下滑,公司將增長重心轉向聚硫醇504等新材料業務,試圖打造「第二增長曲線」。
聚硫醇504產品是製備1.60和1.67折射率光學樹脂鏡片的重要原料,廣泛應用於眼鏡製造領域。該領域具有較高的技術門檻和廣闊的市場前景,是公司長期發展的戰略主線。
然而《財中社》注意到,2024年,公司聚硫醇504產品出現量價齊跌,新業務增長動能有所減弱。
全球鏡片材料市場長期由日本三井化學等企業主導。招股書顯示,過去益豐新材與鏡片龍頭企業三井化學、韓國KOC等日韓高折鏡片材料生產企業建立了相對穩定的合作關係。根據公開資料,三井化學是全球最大的樹脂鏡片材料生產企業之一,其MR系列材料在全球市場佔有率較高。
但隨着行業競爭加劇,這種合作關係亦面臨變化。一方面,三井化學新增高折射率鏡片材料產能后,對上游原材料需求有所下降,進而影響益豐新材的境外銷售規模。另一方面,價格因素也在進一步壓縮市場空間。
根據上市公司明月鏡片(301101)披露的信息,受日元對人民幣貶值影響,2022年至2024年三井化學MR-8TM、MR-7TM單體的人民幣報價持續下降。在此背景下,益豐新材相關產品價格亦面臨下行壓力
同時從產品結構來看,公司在高端鏡片材料領域的產品佈局仍然不足。
目前,益豐新材僅實現1.60和1.67折射率鏡片材料的規模化生產,而1.67 Pro及1.71折射率產品仍未投產,尚不能滿足國際客户對多品類、差異化鏡片材料產品的需求。相比之下,競爭對手三井化學MR系列材料在高折射率鏡片材料領域擁有較為成熟的產品體系,並與依視路、蔡司等國際品牌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根據QYResearch數據測算,公司在全球鏡片材料市場的佔有率呈下降趨勢。2022年至2024年,公司市場佔有率分別為0.97%、0.92%、0.76%。
公司表示,市場份額下降主要受三井化學擴產以及下游客户業務結構調整影響。
在外部競爭壓力加大的同時,公司內部經營結構問題也逐漸受到監管關注。
關聯交易難「切割」,獨立性受問詢
與產品競爭壓力相比,監管層更為關注的,則是益豐新材的關聯交易及業務獨立性問題。
公司生產所需的關鍵原材料「酸性氣」100%來源於實控人控制的關聯方山東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稱「京博石化」)。
報告期內,益豐新材通過管道運輸向關聯方京博石化採購酸性氣。雙方簽訂了長期供應合作協議,承諾優先向益豐新材供應含量不低於90%的酸性氣,且益豐新材不能使用的低濃度硫化氫廢氣由京博石化交予全資子公司山東京博眾誠清潔能源有限公司(下稱「眾誠能源」)處理。
對於這一高度依賴關聯方的採購方式,益豐新材回覆稱,公司現有廠區和關聯方京博石化處於同一工業園區,故而向京博石化採購比較方便,且公司無法向第三方石化企業採購酸性氣。
不過,這種「唯一來源」的採購結構,也使得關聯交易的公允性及業務獨立性受到質疑。
不僅如此,圍繞眾誠能源的資產劃轉亦較為頻繁。
2017年,公司將硫酸、硫氫化鈉等無機硫化學品相關資產剝離給眾誠能源;2022年,公司再次向其剝離環保助劑業務。兩次交易均為關聯方交易。
招股書顯示,被剝離的業務在2022年當期還有6422萬元的收入、毛利297萬元;前次申報顯示2017年至2020年助劑業務毛利率在28%-37%。
監管亦對上述交易的定價公允性提出問詢。
《財中社》還關注到,相關業務剝離后仍在原址生產,同時公司仍租用眾誠能源院內辦公場所,關聯方眾誠能源還無償使用公司部分地磅。
也就是説,益豐新材同眾誠能源僅做了股權上的切割,連起碼的物理隔離都沒有做到,這種安排也極易引發監管對研發活動獨立性的質疑,併爲潛在的人員、設備共用創造了條件。
在此背景下,監管機構要求公司説明現有生產經營資產是否獨立於關聯方,以及相關設備、專利、房屋建築物等資產是否能夠清晰界定;結合研發領料、研發人員認定及薪酬歸集、共用及專用設備折舊分攤、技術服務費等研發支出相關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情況,説明研發活動場所是否獨立,是否存在與關聯方共用人員、機器設備等情況,研發費用歸集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股權代持暴露信披漏洞
在前后兩版招股書中,益豐新材實際控制人的股份代持問題存在截然不同的表述,其信披質量堪憂。
2025年益豐新材的招股書詳細披露了史上多次涉及股權代持行為,然而2021年前一次IPO回覆科創板問詢中卻言之鑿鑿稱,不存在股權代持。
益豐新材在創業板最新提交的招股書顯示,2017年12月,益豐新材當時的股東中油勝利和京博石化擬將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轉讓給63名股東后退出,本次股份轉讓時存在股權代持安排。其中,益豐新材實控人萬春玲通過22人持有500.5萬股,代持股份比例為11%。
而追溯到2021年,科創板在一輪問詢函中曾要求益豐新材解釋,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多名自然人股東將股權轉讓給發行人實控人萬春玲的原因,發行人歷史上是否存在委託持股及其具體情形;發行人股東歷史上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在回覆問詢中,益豐新材稱,此輪轉讓「股份轉讓價款已支付,不存在委託持股的情形」。
而且,益豐新材的前任保薦機構海通證券及發行人律師還給出不存在股權代持的證據:履行了相應的核查程序,其中「訪談了發行人直接和間接股東,取得了直接和間接股東的調查函確認書;訪談了發行人歷史股東,覈查相關交易情況,覈查是否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
然而,益豐新材第二版招股書給出了截然不同的回覆,其稱上述所謂2019年5月的這次股權轉讓其實就是2017年12月的代持還原,胡樹峰等18人將代持股份還原給萬春玲,並且「代持還原實際未支付對價,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已參照公允價格 5.44 元/股繳納」。
第一版招股書説當時的股權轉讓支付了對價,第二版招股書竟然説沒有支付對價。
在傳統業務持續承壓、「第二曲線」尚未形成規模優勢的情況下,益豐新材的成長性仍面臨考驗。
與此同時,圍繞關聯交易、業務獨立性及研發費用歸集等問題的監管問詢,也將成為審覈過程中的關鍵變量。
對於益豐新材的IPO進度,《財中社》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