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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 04:38
高達100,000,000美元
A類普通股
我們已與Lucid Capital Markets,LLC(「代理人」)簽訂了一份銷售協議,內容涉及出售我們A類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01美元,該股份由本招股説明書補充件和隨附招股説明書提供。根據銷售協議的條款,根據本招股説明書補充,我們可以通過代理人不時發行和出售總發行價高達100,000,000美元的A類普通股股份。
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有限責任公司(「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上市,代碼為「FLY X」。「2026年3月11日,我們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A類普通股的最后一次報告售價爲每股2.41美元。
根據本招股説明書補充件出售我們的A類普通股(如果有的話)將通過任何允許的方法進行,該方法被視為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或證券法下的規則415(a)(4)中定義的「市場發售」。代理商不需要銷售任何具體金額,但將按照代理商和我們之間共同商定的條款,按照其正常貿易和銷售實踐,採取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充當我們的銷售代理。沒有任何託管、信託或類似安排中接收資金的安排。
根據銷售協議的條款,我們還可以向代理人出售股份,作為其自己的帳户的委託人。如果我們將股份出售給作為委託人的代理人,我們將與代理人簽訂單獨的條款協議,規定該交易的條款。
代理人將有權獲得相當於他們根據銷售協議出售的我們A類普通股股份總銷售價格2.5%的補償。有關向代理人支付賠償的更多信息,請參閱S-12頁開始的「分配計劃」。在代表我們出售A類普通股時,代理人可能被視為《證券法》含義內的「承銷商」,代理人的報酬可能被視為承銷佣金或折扣。我們還同意就某些責任(包括《證券法》下的責任)向代理人提供賠償和分擔。有關向代理人支付的賠償,請參閱S-12頁開頭的「分配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