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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6:09
針對圓通快遞加盟商怒江福帑商貿有限公司下屬多個鄉級快遞末端網點在提供快遞派送服務時,在快遞服務合同約定價款(即商品標註「包郵」或消費者已支付運費)之外,以「山區運營成本高」的理由擅自向消費者附加收取「取件費」「保管費」等費用問題,被當地市監局認定構成未明碼標價、價格欺詐違法行為,已於近日責令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警告、罰款15000元。
多個鄉鎮快遞服務點存在違規收取「取件費」
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2025年9月23日,雲南怒江福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羣眾投訴,反映其於2025年9月22日下午收到快遞取件信息,次日上午前往架科底鄉網點取件時,在未超過24小時的情況下被收取2元費用,投訴人同時提供了微信付款截圖及物流信息截圖作為佐證。此后,該局又通過12345熱線轉辦及專項檢查等多種渠道,陸續接到多起同類舉報,反映怒江福帑商貿有限公司(快遞企業)下屬多個鄉鎮快遞服務點均存在違規收取「取件費」的問題。
同年10月17日,為全面調查當事人涉嫌在農村快遞末端服務中違規收費的違法行為,福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案依法立案調查。因本案案情複雜,涉及多個末端網點,且各網點存在多品牌混合經營情形,同時需覈實當事人與末端網點的管理責任邊界,調查取證難度較大。2026年1月15日起,延長本案辦案期限30日。通過依法收集相關證據,明確認定當事人違法事實,2026年2月5日案件調查終結。
經查,怒江福帑商貿有限公司系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圓通快遞加盟商,上級管理單位為雲南省圓通速遞有限公司。其經營的圓通快遞業務流轉流程為:快遞件經大理分撥中心分揀后運輸至福貢區域,再由福貢區域分揀站點分派至各鄉鎮指定快遞服務網點。其中,架科底鄉網點、子里甲鄉網點、石月亮鄉網點的圓通快遞業務運營,均需遵循當事人制定的服務規範、收費標準及管理要求,屬於當事人快遞經營活動的延伸環節。
當事人作為圓通快遞業務在該區域的加盟經營主體及經營許可實際使用人,對其授權的末端代辦點的經營行為負有監督、管理及約束責任,系本案相關違法責任的法定承擔主體。另查明,上述代辦點同時經營韻達、極兔、申通等其他快遞品牌的相關業務,該部分品牌涉嫌農村快遞違規收費的線索,已作另案處理。
加盟商放任下屬網點違規收費被罰1.5萬元
消費者通過電商平臺購買標註「包郵」或「免運費」的商品時,已與電商經營者、快遞服務提供方結清全部快遞運輸費用,不存在未支付運費的情形。但本案所涉鄉級末端代辦點在承接圓通快遞派送業務過程中,以「山區運營成本高」「末端派送費用不足」等為由,在未取得消費者同意、也未提供額外服務的情況下,向取件消費者額外收取「取件費」「派送費」等費用。
當事人在日常經營管理中,已知曉鄉鎮快遞末端派送環節存在派費標準與實際運營成本不匹配的情況,且明確知悉其授權的上述末端代辦點存在向消費者違規收取額外取件費的行為。雖當事人曾通過鄉鎮快遞管理微信工作羣發佈通知,要求各代辦點禁止收取此類「取件費」,但未建立有效的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包括但不限於定期巡查、費用覈查等),也未對經覈實存在違規收費行為的代辦點,採取限期整改、暫停授權、終止代辦協議等具有約束力的管控措施,導致末端代辦點的違規收費行為持續發生,未能得到有效制止。
因上述鄉鎮代理點同時代理申通、圓通、韻達、極兔等快遞品牌,向客户收取取件費時未按快遞品牌分開做賬;客户取件時採取微信支付、現金支付兩種方式,且未建立相關收費臺賬;另有部分客户拒絕支付取件費,故無法覈算出當事人下屬子里甲鄉、架科底鄉、石月亮鄉等代理點收取取件費的總收入及多收價款。本案認定為無違法所得。
福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作為快遞服務經營者,其下屬多個鄉級快遞末端網點在提供快遞派送服務時,在快遞服務合同約定價款(即商品標註「包郵」或消費者已支付運費)之外,擅自向消費者附加收取「取件費」「保管費」等費用,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註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的規定,構成未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同時,當事人下屬網點以「山區運營成本高」等理由收取額外費用,卻未向消費者明示該費用的合理性及相關依據,導致消費者對「包郵」服務範圍產生誤解(誤以為「包郵」服務已包含末端取件環節,無需額外付費),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規定,構成價格欺詐行為。
考慮到福貢縣農村地區山高路遠,快遞末端派送成本確實高於平原地區(當事人提交的《情況説明》中提及派費標準與實際成本不匹配的客觀困難),且當事人主觀上無惡意欺詐意圖(未虛構「包郵」概念,系因成本壓力放任下屬網點違規收費),決定對當事人減輕行政處罰。綜上,福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於近日責令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警告、罰款15000元。
此前,申通快遞在怒江貢山縣一個加盟商同樣因為違規收取快遞取件費,被罰款2萬元。
澎湃新聞注意到,怒江申通快遞有限公司貢山分公司系申通快遞、韻達快遞加盟商,該公司委託獨龍江鄉貢山梅香服務中心開展獨龍江鄉內的申通、韻達快遞運輸與派送業務。該代辦點自2023年底起,以派費過低、運營成本高為由,向領取申通、韻達快遞的消費者違規收取取件費,收費標準為小件2元/件、中件3-5元/件、大件10-20元/件,至2025年9月1日執法檢查后停止,違規收費行為持續近2年。今年1月,前述違法行為已被貢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