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康特隆(01912)接獲有關轉讓若干股份的停止通知書 3月4日復牌

2026-03-03 19:10

康特隆(01912)發佈公告,於2026年3月2日,本公司接獲香港高等法院於2026年3月2日發出的原始停止通知書(停止通知書),該停止通知書乃代表卿浩東及汪凱(申請人)提出,禁止轉讓現時登記於P. Grand (BVI) Ltd. (P. Grand)名下的5136.28萬股本公司股份(股份),以及支付其任何股息或利息,直至向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發出十四日通知為止。發出停止通知書的指稱理由是申請人聲稱為該等5136.28萬股股份的實益擁有人,而非P.Grand及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強先生(林先生)(該指控)。

董事會就該指控向林先生作出查詢,並獲悉林先生表示不同意該指控,且對停止通知書的細節存疑。林先生及本公司擬於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向高等法院申請撤銷有關停止通知書。

截至本公告日期,P.Grand由林先生持有,而林先生則持有6.627億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0.29%,因此為控股股東。

本公司已就停止通知書對本公司的影響諮詢其法律顧問。根據本公司法律顧問的意見,本公司認為停止通知書將不會對本公司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產生即時及直接影響。

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6年3月4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本公司股份買賣。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