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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橋悦生活違規擔保,二審判了

2026-02-14 16:37

樂居財經 趙盼盼 2月13日,康橋悦生活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橋悦生活」)發佈公告稱,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康橋悦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橋悦服務」)收到法院民事判決。

此次涉訴事件可追溯至2024年7月,當時康橋悦生活在準備2024年中期業績時,發現康橋悦服務銀行賬户異常,一筆2億元的存款於2024年6月11日被提取,維權后資金短暫退回。

但同年8月,銀行提起訴訟,康橋悦生活被起訴追賠6.08億元。

經查,該行為與2021年公司主席宋革委控制的河南誠橋置業貸款簽署的差額補足承諾函相關,而公司內部無該承諾函檔案記錄,也未在銀行審計函中留下痕跡。

2024年12月,該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銀行未盡審查義務,承諾函擔保不發生效力,但因雙方均有過錯,判決附屬公司對抵押物變現后未償債務承擔40%責任,康橋悦生活預估潛在負債1.4億-1.8億元。

2025年1月,涉事銀行不服提起上訴。

此次公告,即是時隔13個月之后,康橋悦生活收到的二審判決。

依據二審民事判決,法院認為河南誠橋置業不屬於康橋悦服務的股東,也非實際控制人,附屬公司對河南誠橋置業提供的擔保不符合相關法定情形;同時,法院認為一審法院判決該銀行未盡合理審查義務,不是善意相對人,依據不足。

故,法院認定該附屬公司簽訂的該聲稱承諾函合法有效,判決附屬公司須承擔約4.74億元之償付責任,該金額為河南城橋置業所簽訂若干貸款協議項下之本金,另加按約定利率計算至償還日止之利息。

對此,康橋悦生活認為,二審民事判決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正就二審民事判決可能提出再審事宜諮詢法律顧問,並正評估二審民事判決對集團之財務影響,並將適時透過刊發進一步公告知會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有關上述事項之任何進一步重大進展。

康橋悦生活作為全國知名的綜合城市服務與物業管理服務提供商,業態涉及軌道交通、環衞、產業園、寫字樓、商業、住宅、大學、醫院、體育館、銀行、文旅等。

公司堅持全國化佈局之路,深耕河南,並逐步將業務拓展到其他重點地區,服務覆蓋全國11個省36個城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管面積4620萬平米,合約面積6830萬平米。

業績方面,2025年上半年,康橋悦生活實現營收約4.55億元,同比減少6.58%;期內股東應占溢利3348.3萬元,同比減少21.79%。

細分業務板塊來看,物業管理服務貢獻收入3.54億元,同比增長5.6%;非業主增值服務收入約0.16億元,同比大幅下降72.3%;社區增值服務收入約0.45億元,同比也下降了21.3%;城市服務成為少數亮點,上半年同比增長了7.3%達40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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