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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取得針對裕承科金有限公司前任董事的賠償令及取消資格令

2026-02-10 16:33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命令,要求裕承科金有限公司(裕承科金,在關鍵時間名為民豐企業控股有限公司)前非執行董事廖駿倫(男)及前董事總經理許廣熙(男)向該公司支付5,750萬元的賠償,原因是他們在收購及出售廖氏集團有限公司(廖氏集團)股權一事上導致該公司蒙受財務損失(注1及2)。此外,廖及許未經法庭許可,不得擔任裕承科金及任何其他法團的董事,及不得以任何方式關涉或參與該等法團的管理,分別為期八年及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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