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熱門資訊> 正文

非法佔地!海螺水泥下屬公司被罰

2026-02-08 00:06

(來源:水泥網APP)

1月30日,據「信用安徽」公開披露行政處罰信息,因非法佔地,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被處以罰款2.157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是繁自然資規罰字﹝2026﹞1號。

公開處罰信息顯示,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於2011年12月佔用新港鎮克里村、克山村集體土地2157平方米,建設水泥硬化道路,2012年6月已建成。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1版)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繁昌分局決定:

1.罰款2.157萬元;

2.責令退還非法佔用土地;

3.沒收農用地上非法建、構築物。

風險及免責提示: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的個人立場和觀點,不代表華盛的任何立場,華盛亦無法證實上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投資者在做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結合自身情況,考慮投資產品的風險。必要時,請諮詢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華盛不提供任何投資建議,對此亦不做任何承諾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