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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25
泰山財經記者林俊潔
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對外公示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豫匯檢罰〔2026〕1號,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鄭州銀行」)因外匯業務違規操作被處以罰沒款項共計100.59萬元,引發行業關注。
處罰決定書顯示,鄭州銀行存在「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行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相關條款,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作出罰款與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決定,處罰決定日期為2026年1月28日。
公開資料顯示,鄭州銀行成立於1996年11月,是全國首家實現「A+H」股上市的城市商業銀行——2015年12月登陸香港聯交所,2018年9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截至目前,該行在河南省內佈局分支行182家,其中包括14家地市分行,業務覆蓋河南全省主要區域。
從經營數據來看,鄭州銀行近年保持穩健增長態勢。截至2025年9月末,該行資產總額達7435.52億元,較上年末增長9.93%;吸收存款本金總額4595.18億元,同比增幅13.59%;發放貸款及墊款總額4067.17億元,較上年末增長4.91%。
此次外匯業務違規被罰,為鄭州銀行的內控管理敲響警鍾。業內人士指出,作為上市銀行,合規經營是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前提,尤其是外匯業務涉及跨境資金流動,交易單證審查的嚴謹性直接關係到金融秩序穩定。未來,鄭州銀行需進一步強化合規管理體系,細化業務操作流程,防範同類違規風險,切實履行金融機構的合規責任與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