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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14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4日訊 哈爾濱銀行(06138)於1月30日發佈有關標的債權的轉讓公告的補充公告。
哈爾濱銀行於2025年12月29日刊發有關債權轉讓協議之公告,據此,公司同意將標的債權轉讓予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哈爾濱銀行公告稱,為協助股東及公司投資者更深入理解標的債權的轉讓,公司茲就標的債權的轉讓之代價支付提供以下進一步資料:
於公告日期,買方已支付首付價款約人民幣102.6百萬元;如該公告所述,(i)受讓標的債權的約定轉讓價款為約人民幣342.0百萬元;及(ii)初始轉讓價款為約人民幣233.7百萬元,其中包括首付價款等;根據債權轉讓協議,買方應於付款期限內(即自債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36個月內,經雙方同意可延長),支付扣除首付價款后的初始轉讓價款余額,該金額約為人民幣131.1百萬元;視乎標的債權的清收狀況,買方亦須於付款期限內支付約定轉讓價款與初始轉讓價款之差額,該差額約為人民幣108.3百萬元。
具體而言,若於付款期限內,從標的債權回收的金額超過初始轉讓價款,公司將有權收取超額部分的85%,余下15%歸買方所有。此85:15的分攤安排將持續適用,直至公司悉數收回差額為止;及倘於付款期限內,公司已悉數收回差額,則公司將有權從回收標的債權的任何額外款項中收取80%,余下20%歸買方所有。然而,鑑於標的債權的可收回性,預計公司有權收取超過約人民幣342.0百萬元約定轉讓價款的任何款項的可能性甚微。
深圳報業集團-財中社2月2日發佈文章《哈爾濱銀行21億壞賬兩折起售,資本充足率8.51%拉響警報》。文章稱,1月30日,哈爾濱銀行發佈補充公告,進一步披露了其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不良債權轉讓的價款支付安排及清收收益分成細則。這是該行近一年多來大規模處置不良資產的最新動作,自2024年底至2026年初,這家資產規模近萬億的城商行先后與多家持牌資產管理公司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合計轉讓賬面價值21.4億元的不良資產,初始回籠資金約5.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