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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推動中職與普高學籍互轉、學分互認

2026-02-03 10:53

據廣州人大網消息,近日,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廣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於2025年10月31日通過的《廣州市職業教育促進條例》,業經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26年1月23日批准,現予公佈,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廣州市職業教育促進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機制,推動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之間實行學籍互轉、學分互認、資源互通。

此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推動普通中小學校將職業教育相關教學內容納入綜合實踐、職業生涯規劃等課程,組織職業體驗活動,開展職業啓蒙教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託職業學校、科普基地等平臺,建設集職業啓蒙、科普認知、實踐體驗、勞動技能訓練為一體的職業教育體驗中心、技能實踐基地,為普通中小學校開展職業啓蒙教育提供便利條件。

在職普融通方面,《廣州市職業教育促進條例》第十三條規定,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推動職業學校與普通高等學校之間開展貫通培養,建立健全中等職業學校教育和專科、本科、研究生層次高等職業學校教育一體化培養機制。

《廣州市職業教育促進條例》還規定,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在落户、應徵入伍、就業創業扶持、公務員招錄、企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的畢業生享有平等機會。獲得中級工、高級工以及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者職業技能等級的技能人才,分別比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享受相關待遇。

據廣州日報報道,事實上,廣州已在實踐學籍互轉。目前,5所區屬中職開展綜合高中試點,試點的重要內容即為推進普高與中職在校內進行學籍互轉。據瞭解,廣州綜合高中實施學籍轉換的時間節點為第一學年結束時,當綜合高中班有學位剩余時,同校符合條件的中職生才能轉入。選擇就讀中職教育的學生,登記註冊中職學籍並撤銷綜合高中學籍,學習公共基礎課程以及相應的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課程,可選擇參加「3+證書」考試升學。中考成績達到普高錄取分數線的中職生可申請擇優轉入本校綜合高中班,獲得普高學籍,學習普高課程,可參加夏季高考升學。

公開信息顯示,廣州作為華南地區工業門類最齊全的城市,產業基礎雄厚,擁有41個工業大類中的35個。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廣州產業結構不斷調整與升級,對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廣州職業教育資源豐厚,在穗職業學校在校學生近90萬人,辦學體量在全國各大城市排名第二,約佔全省職業教育在校生的1/3。

澎湃新聞記者 陳緒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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